哈尔滨理工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
一、接收推免生条件
我校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博士学位研究生,包括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及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
(一)推荐免试硕士生
1.取得所在高校推荐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生,以“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名单为准;
2.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法违纪等受处分记录;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较高的培养潜质。
(二)推荐免试直博生
除须满足本条(一)中各项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潜质;
2.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含425分)以上或其他语种通过国家外语相应等级考试;
3.经报考博士生导师同意,并填写《哈尔滨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生直攻博申请表》。
二、招生计划
我校计划接收推免生115人,其中计划接收直博生22人、“研究生支教团”专项推免计划8人、“兴边富民”专项推免计划6人。优先面向推免生录取卓越工程师培养项目硕士研究生(详见龙江工程师学院—卓越工程师培养项目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4年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方向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如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小于推免生接收计划,剩余名额将用于统考招生。
三、接收程序
1.报考哈尔滨理工大学的考生,均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2.我校通过对申请人信息进行审查、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并直接在“推免服务系统”内向申请人发送复试时间、地点等有关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复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3.通过复试后,由我校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进行确认后即完成录取;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待录取,不再进行补录。
四、学制与培养方式
1.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其中,法律(法学)和翻译硕士学制2年,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3年。推荐免试直博生的学制为4年,博士研究生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
2.推荐免试硕士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后,相应培养目标、培养方式和学位授予等要求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3.推荐免试直博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后,相应培养方式和管理等要求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五、学费标准与奖助办法
1.学费标准。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学年;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9000元/生/学年;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
2.推荐免试硕士生奖助政策。国家助学金每年6000元;每年可申请国家奖学金2万元,学业奖学金标准:推荐免试研究生硕士一年级10000元;硕士二、三年级奖学金,8000元/生/学年。学业助学金标准:硕士二、三年级,一等学业助学金5000元/生/学年、二等学业助学金3000元/生/学年。学业助学金不兼得学业奖学金。
3.推荐免试直博生奖助政策,国家助学金每年13000元;每年可申请国家奖学金3万元;学业奖学金标准:博士一年级10000元;博士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一等奖学金15000元/生/学年、二等奖学金10000元/生/学年。学业助学金标准:博士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业助学金8000元/生/学年。学业助学金不兼得学业奖学金。
4.推荐免试直博生享受助研津贴,补贴标准0.5万元/生/学年。
六、其他说明
1.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在研究生入学前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学校将取消其推免生待录取资格(对已录取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和学籍)。
2.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