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人才培养,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23年继续开展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
一、招生政策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调整优化生源和学科专业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人才需求契合度,更好服务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民族地区加快现代化建设、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招生工作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政策。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一)分省招生计划
内蒙古 | 云南 | 甘肃 | 青海 | 新疆 | 合计 |
2 | 2 | 3 | 2 | 3 | 12 |
备注:上表所列计划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招生专业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所有学科专业均可报考,具体的学科专业及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考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与专业目录。
三、报考要求
(一)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地区就业单位。
(二)报考条件需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及我校硕士研究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的有关要求。
四、报名与考试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的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和考试。
(一)报名手续:考生网上下载《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见附件),填写相关项目后持此表(一式三份)和相关材料到“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的民族教育处(高教处)办理资格审查手续、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等,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确认时间及有关要求详见考生所选择的报考点公告)。
(二)初试
1.考试科目:同统考考试科目,具体见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考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12月25日;
(三)复试
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各专业单独划定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名单并组织复试。
五、录取
(一)根据初试、复试成绩,并考虑各生源省区的人才需求,进行综合素质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不接受未报考本计划的调剂考生,本计划考生不得调剂到本计划以外录取。
(三)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就业方式均为定向就业,且须签订定向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与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考生签订协议书后,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毕业后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六、其他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户口由考生自愿决定是否迁移。被录取的在职考生入学报到时不迁转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