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我校将于2023年3月下旬举行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当前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结合专业人才特点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在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核,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维护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平正义,严格做到考查过程各环节对同类考生评判标准一致,评判流程一贯,评判尺度统一,保证考生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3.自觉接受监督。严守招生考试工作的纪律要求,保证考查工作过程透明,考查记录完整,考查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各项工作有据可查和责任可究。
二、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1.复试、录取工作在上海体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校主要领导是复试录取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研究生处,办公室成员由研究生处及各招生学院主要负责人组成。办公室具体组织协调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任务。
2.各学科硕士点所在二级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二级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学科(专业)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组成。二级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所在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开展考生资格审查、报到、题库建设、组建工作小组、开展复试等环节,其中专业命题须严格依照保密要求做到“一生一题”,严防三年内重复用题。
3.各招生学院根据研究生招生专业和类型组建若干面试工作小组和(或)技能测试工作小组。每个面试工作小组成员包括面试专家和记录员,其中面试专家由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组成,一般不少于5人,英语面试专家1人,可由专业面试专家兼任;每个技能测试工作小组成员包括测试专家和记录员,其中技能测试专家由具有三年及以上专业教学经历的教师组成,一般不少于3人。每个面试工作小组和技能测试工作小组均需配备专门记录员1人,记录员须是我校正式在编教职员工。
各二级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随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报研究生处备案;面试工作小组成员名单、技能测试工作小组名单应在复试之前由研究生处组织随机抽取,并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复试全过程必须执行回避原则。如考生与相关工作人员本人、配偶及其子女之间存在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具有利益关联的,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主动提出回避申请,全程回避且不得参与复试工作。
三、复试内容、形式、时间与过程管理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面试和英语能力面试(口语与听力)。其中,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专硕的考生还需进行运动技能测试。
体育专硕(专业代码045200)考生还应在运动技能测试视频上传系统中确认本人报考的专业领域,考生所选领域将作为复试分组的依据。专业领域信息如下表所示:
专业领域名称 | 所属学院 |
体育教学 | 体育教育学院 |
运动训练 | 竞技运动学院 |
社会体育指导 | 体育教育学院 |
2.一志愿复试中的面试原则上采用线下面试的方式,各专业面试拟于3月26日进行,具体报到时间和复试安排另行通知。考生需在面试前做好来校报到准备(学校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清源环路650号)。
工商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以及体育硕士冠军班原则上采用网络远程面试的方式进行复试。
调剂复试原则上采用网络远程面试的方式进行复试。
远程面试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上海体育学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网络远程面试操作手册”。
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3.复试过程管理
复试现场全过程录音录像。建立双识别、三随机、四比对工作机制。
(1)双识别:复试过程中严把入口关,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技术,通过双查验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
(2)三随机:复试过程中通过落实“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确保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3)四比对:网络远程复试过程中,通过综合比对考生与“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中信息,确保考生信息准确一致。
4.本次复试中的运动技能测试采用考生自行提交视频的方式进行。考生需根据“附件2:上海体育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相关专业运动技能视频提交系统用户手册”和“附件3:上海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相关专业运动技能视频录制与提交工作提示”的具体要求,自行录制视频并在
3月22日早上8点至3月23日中午12点期间(一志愿考生)上传至“视频提交系统”(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考生视频一旦提交,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进行撤销、更换。
报考体育教育训练学、体育专硕的考生要求在以下项目中选择一项进行体育技能测试:田径、体操、健美操、体育舞蹈、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网球、羽毛球、游泳、摔跤、柔道、跆拳道、拳击、击剑、举重、健美、高尔夫、武术套路(包括徒手、器械)、散打、空手道、跳绳、攀岩、定向、轮滑、自行车、斯诺克。
报考民族传统体育学的考生要求在武术套路(包括徒手、器械)、散打、空手道中选择一项进行测试。
5.工商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考试方式为口试,分值为100分。
四、复试相关要求
1.资格审查及报到
所有复试的考生均需通过来校报到或网上提交材料的方式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才能参加复试。资格审查包括对考生的报名资格、学历和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等进行核查。具体核查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生查验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入学时查验)、大学期间成绩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符合国家政策要求享受加分的证明、运动员等级证书(优先复试者提供)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供查验。其中,线下复试的考生在报到时进行当场核验,收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原件、加分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两项材料,并当场签署考生承诺书;远程面试考生的资格审查采用网上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考生需根据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我校将在模拟测试时开通远程面试系统考场,远程面试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并在规定时间上传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和本人签字的考生承诺书,并按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提示缴纳平台使用费(模拟测试时间和具体复试安排另行通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各项材料清单及要求详见附件4。
2.复试对象与比例
推免生根据文件要求已于推免期间完成复试,不再参加本次复试。其余考生均需参加复试。复试名额根据各招生专业分数线、招生计划数、生源质量等情况实行差额复试,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原则上各专业参加复试的人数不低于实际招生计划数(不含推免生计划数)的120%。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的考生、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按国家政策享受初试加分后达到学校复试分数线且资格审查通过者,取得复试资格。符合加分政策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请于3月23日前将本人材料(包括初试准考证、享受加分项目的证明)原件电子版或扫描版按要求发送至邮箱kd@sus.edu.cn(邮件主题:23硕加分)。已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在一志愿复试中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请勿提交。
报考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专业硕士的考生,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者,初试分数达到国家分数线,优先进行复试,不受前述复试差额比例限制。优先进入复试的考生,原则上应选择与本人所持等级证书一致的项目进行复试,方能取得优先复试资格;如考生所持等级证书的技能在我校本年度复试技能测试项目范围以外,考生可不受等级项目所限,需在我校技能测试项目中选择一项进行复试。
3.复试成绩评定
复试成绩包括专业面试成绩、英语能力面试成绩和(或)技能测试成绩,其中旅游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还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每位面试或技能测试专家根据考生的实际表现独立评分,考生各项复试成绩的最终分数为所在组该项所有评分专家的平均分。
专家评分结果经专家本人现场签字确认后由记录员当场回收,并在第一时间交由学院指定的成绩专员进行录入汇总、入库存放。
4.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面试和(或)技能测试之外,还须参加两门科目的考试。报考工商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报考其他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如下:
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专业硕士加试科目为《运动训练学》和《学校体育》。
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康复学、医学技术、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卫生检验学)专业加试科目为《运动解剖学》和《运动生理学》。
体育人文社会学、体育赛事运作、体育管理加试科目为《体育社会学》和《体育管理》。
马克思主义理论加试科目为《思想道德与法治》和《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心理学、应用心理加试科目为《心理与教育统计》和《认知心理学》。
新闻传播学、新闻与传播加试科目为《新闻学概论》和《新闻采访与写作》。
加试在复试期间进行笔试。加试科目单科满分100分,每门考试时间45分钟。
五、录取办法
1.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
2.依据择优原则,将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形成考生的综合成绩,并依照综合成绩分批次、分专业(专业方向)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录取。同批次考生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复试成绩优先、初试外语成绩优先的方式录取。各项成绩权重详见附件5。
3.专业面试、英语能力面试、运动技能测试、加试成绩中有一项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我校规定的新生入学时间截止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5.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得做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以录取。
6.定向就业的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监督机制
1.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监察工作小组,负责对全校各专业复试、录取全过程监督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参加有关会议并在复试期间派监察人员进驻现场或进行网上巡查。相关二级学院党组织在学校监察小组的指导下,组织专门力量对所在学院复试工作中的保密教育、回避制度和复试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2.复试过程中所有涉及考生成绩评定的环节必须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由研究生处负责保存,以备查验。
3.复试分数线、复试工作方案、拟录取名单等信息按要求及时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4.学校将在新生入学3个月内,对考生在复试时所提供的各项资格审查原件以及考生的专业能力进行复核,如查实在材料提供、复试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的,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七、异议申诉
考生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的,可在复试结果公布后的3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报告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复议请求。复议请求涉及招生政策和原则的,应立即予以答复;复议请求涉及复试成绩等有关问题的,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查证后,在受理复议的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申诉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21-65508093(工作日)
邮箱:yzb@sus.edu.cn(邮件主题:23硕士复试复议+姓名,邮件正文写明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
八、其他
1.本工作方案报市主管研究生招生部门备案。
2.本方案执行中如因上级文件发生变动导致与上级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3.我校及相关招生学院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复试考生应按本方案要求和我校通知按时参加复试,因个人原因导致未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
5.如考生放弃录取,本人须将手持身份证件的照片和亲笔签名的放弃说明,通过本人邮箱发送至研招办邮箱 yzb@sus.edu.cn 报备。邮件收到后立即生效,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我校可依程序依次递补录取。
6.我校有关调剂信息按照教育部规定另行公布,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官网及“上体研究生处”微信公众号。
上海体育学院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