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部署,我校2023年推免生接收工作已结束,现将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期为10月24日—11月3日。
二、考生体检结果正在审核中,学校将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决定是否录取。拟录取名单若有变动,将另文公示。
三、考生若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署真实姓名向学校反映。受理电话与信箱:020-84111686,yzba@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2年10月24日
附件
中山大学2023年拟录取免试研究生名单(含免试硕士生和直博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