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北方工业大学招收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一、申请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人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等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现就读学校的推免资格,且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2.申请人为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且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二、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 2024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1.考生填报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考生确定拟申请的学科(专业)后,须及时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 9月29日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已取得推免资格考生填报招生单位志愿功能。
2.学院发出复试通知。学院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招生学院通知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复试具体安排(复试时间暂定于9月29日—10月19日,具体时间以学院安排和通知为准)。
(1)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①查验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件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②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密封后在该信封的封口处加盖公章;
③国家英语四级、六级成绩复印件或相关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复印件,如果在学期间从事课外科技活动中有获奖或突出表现,请提交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2)考生在通过复试后按要求进行政审工作。
4.办理拟录取手续。研究生院汇总通过复试考生名单后,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通过复试考生应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
三、学费与奖助办法
1.学费标准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学术学位硕士 (元/生/学年) | 专业学位硕士 (元/生/学年) | |
一般 学科 | 设计 学科 | |
7000 | 8000 | 7000 |
注: 设计学科录取类别为定向的学生,学费为10000元/生/学年。
2.奖助办法
有关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对象、覆盖范围、等级、具体标准和评定办法依据国家、北京市及北方工业大学关于奖学金评定的相关办法执行。考生可登录北方工业大学学生工作部(处)网站(http://xsgzb.ncut.edu.cn/)查询有关信息,咨询电话010-88803216。
四、其他事项
1.监督与申诉渠道:我校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考生举报电子信箱:jiwei@ncut.edu.cn;考生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10-88802673;受理部门:北方工业大学纪检监察办公室;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
2.《北方工业大学2024年招收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硕士生学科(专业)目录》(网址:http://yjsy.ncut.edu.cn/zsgz/zsjz.htm)中公布的学科、专业(工商管理硕士除外)均可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3.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联系方式
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010-88803523,邮箱:yjs@ncut.edu.cn。
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y.ncut.edu.cn/。
北方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学院、学科(专业)咨询联系方式网址:http://yjsy.ncut.edu.cn/zsgz/zsjz.htm。
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3年9月
2024年北方工业大学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
学院、学科(专业)、 研究方向代码及名称 | 推免生拟接收人数 | ||
全日制 | 非全 日制 | 合计 | |
001 信息学院 | 8 | / | 8 |
080900 电子科学与技术(学术学位) | 1 | / | 1 |
01电路与系统 02人工智能与机器视觉 03微电子学与固体物理学 04电磁场与电磁波 05物理电子学 | |||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术学位) | 1 | / | 1 |
01图像处理与智能识别技术 02视频信号压缩解码技术 03通信、导航与遥测遥控技术 04多媒体智能通信终端技术 05微弱信号测量技术 06传感网与微定位技术 | |||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学术学位) | 1 | / | 1 |
01计算机系统结构 02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03计算机应用技术 04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 | |||
083900网络空间安全(学术学位) | 1 | / | 1 |
01网络空间内容安全 02多媒体信息安全 03工业控制与物联网安全 | |||
085402 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 (专业学位) | 1 | / | 1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
085403 集成电路工程(专业学位) | 1 | / | 1 |
01集成电路设计与测试 02集成电路关键工艺与智能感知集成电路设计 | |||
085404 计算机技术(专业学位) | 1 | / | 1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
085405 软件工程 (专业学位) | 1 | / | 1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
002 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 | 7 | / | 7 |
080800 电气工程 (学术学位) | 1 | / | 1 |
01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02电机与电器 03新能源系统与微电网 04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 |||
081100控制科学与工程(学术学位) | 1 | / | 1 |
01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02智能交通系统工程 03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04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 |||
085406 控制工程(专业学位) | 1 | / | 1 |
01智能控制技术 02工业互联网技术 03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04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05机器人控制技术 | |||
085801 电气工程(专业学位) | 1 | / | 1 |
01高性能电机运行与控制 02先进电力电子变换技术 03电力系统运行与控制 | |||
085808 储能技术 (专业学位) | 1 | / | 1 |
01储能系统集成及运行控制技术 | |||
086101 轨道交通运输(专业学位) | 1 | / | 1 |
01轨道车辆牵引控制与检测技术 02轨道交通智能监控及诊断 03轨道交通运输组织优化 | |||
086102 道路交通运输(专业学位) | 1 | / | 1 |
01综合交通信息感知与交通控制 02城市交通实时仿真与动态决策 03载运工具与智能驾驶 | |||
003机械与材料工程学院 | 6 | / | 6 |
080200 机械工程 (学术学位) | 1 | / | 1 |
01先进机器人技术 02微机电系统技术 03数字化制造技术与装备 04机电系统性能优化与装备研制 05材料成型工艺及装备 | |||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学术学位) | 1 | / | 1 |
01材料学 02材料物理与化学 03材料加工工程 | |||
085501 机械工程(专业学位) | 1 | / | 1 |
01机器人技术 02微机电系统 03数字化制造技术与装备 04机电系统性能优化与装备 05材料成型工艺及装备 06机械系统振动、测控与优化应用技术 | |||
085507 工业设计工程(专业学位) | 1 | / | 1 |
01设计创新与可持续设计 02产品设计与用户研究 03创意工程与文化设计 | |||
085601 材料工程(专业学位) | 1 | / | 1 |
01金属基复合材料技术研发及工程应用 02材料结构表征新技术 03材料数据工程 04具有极端性能的先进材料研发 | |||
085808 储能技术 (专业学位) | 1 | / | 1 |
01储热材料与系统 02电化学储能科学与技术 | |||
004建筑与艺术学院 | 7 | / | 7 |
081300建筑学 (学术学位) | 3 | / | 3 |
01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02建筑历史与理论 03建筑技术科学 04城市设计及其理论 | |||
085100建筑 (专业学位) | 1 | / | 1 |
01建筑设计 02历史建筑与遗产保护设计 03建筑技术设计 04城市设计 05景观设计 | |||
140300 设计学 (学术学位) | 3 | / | 3 |
01环境艺术设计理论及应用 02视觉传达设计理论及应用 03公共艺术设计理论与应用 | |||
005土木工程学院 | 3 | / | 3 |
081400 土木工程 (学术学位) | 1 | / | 1 |
01岩土工程 02 结构工程 03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04桥梁与隧道工程 05 工程管理 06 智能建造 | |||
085901 土木工程(专业学位) | 1 | / | 1 |
01岩土工程 02 结构工程 03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04桥梁与隧道工程 05工程管理 06 智能建造 | |||
085906 人工环境工程(含供热、通风及空调等) (专业学位) | 1 | / | 1 |
01建筑节能 02建筑能耗与碳排放 03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利用 04绿色建筑 05建筑室内环境 06废水(物)资源化利用 | |||
006经济管理学院 | 3 | / | 3 |
020200 应用经济学(学术学位) | 1 | / | 1 |
01数量经济学 02产业经济学 03 国际贸易学 | |||
120200 工商管理学 (学术学位) | 1 | / | 1 |
01会计学 02企业管理 03技术经济及管理 | |||
125300会计 (专业学位) | 1 | / | 1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
007文法学院 | 5 | / | 5 |
030100 法学 (学术学位) | 1 | / | 1 |
01理论法学 02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03刑法学 04民商法学 05经济法学 06国际法学 | |||
035101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 | 1 | / | 1 |
01知识产权法 | |||
035102法律(法学) (专业学位) | 1 | / | 1 |
01政府法务 02刑事法务 03商事法务 04涉外法务 | |||
050200外国语言文学(学术学位) | 2 | / | 2 |
01英语语言文学 02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03比较文学和跨文化研究 04日语语言文学 | |||
008理学院 | 2 | / | 2 |
070100 数学 (学术学位) | 1 | / | 1 |
01信息安全 02人工智能 03复杂系统动力学与控制 04科学计算 05基础数学 | |||
071400统计学 (学术学位) | 1 | / | 1 |
01数理统计 02金融统计 03经济统计 04大数据统计分析 | |||
009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 | 1 |
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学术学位) | 1 | / | 1 |
01思想政治教育 0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0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04党的建设 | |||
合 计 | 42 | / | 42 (全日制42人) |
注: 1.2024年我校实际录取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教育部推免生系统确认的人数为准,未使用完的推免生拟招生人数余额调整为统考生拟招生人数。
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3年9月
2024年北方工业大学招收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一、组织管理
参照《北方工业大学关于印发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应急预案的通知》有关规定。
二、复试考核及成绩评定
(一)复试考核
1.复试采用现场方式进行。
2.复试考核一般包括专业课笔试或机试、专业综合面试和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需要增设实践操作环节考核。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可结合专业综合面试同时进行。复试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的考查,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3.专业课笔试或机试主要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
4.专业综合面试对每一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内容一般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大学学习情况及学习成绩。
(2)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科研创新潜质。
(4)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5)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6)人文素养、举止、礼仪、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7)实践操作环节考核,学院可结合实际情况,对考生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实践动手操作能力进行考核。
5.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重点考核考生的外国语应用能力。
6.专业综合测试和英语听说测试一并进行,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具体办法
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从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认真考核本人的现实表现,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校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三)复试考生的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到百分位),复试成绩为复试中各种考核形式的成绩加权之和。各考核形式成绩加权权重由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自行确定(一般专业课笔试成绩权重为3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权重为50%,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权重为20%)。
会计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专业课笔试成绩。
复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必要时,学院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三、复试时间与程序
(一)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为2023年9月下旬—10月上旬,具体时间以学院复试通知为准。
(二)复试基本程序
1.考生填报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考生确定拟申请的学科(专业)后,须及时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 9月29日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已取得推免资格考生填报招生单位志愿功能。
2.学院发出复试通知。学院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按学院复试具体安排参加复试。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⑴验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⑵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密封后在该信封的封口处加盖公章。
⑶国家英语四级、六级成绩复印件或相关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复印件,如果在学期间从事课外科技活动中有获奖或突出表现,请提交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4.学院进行复试测试,并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5.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接到待录取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接受。
6.已接受待录取通知的考生请于2023年10月25日前将办理完毕的《北方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邮寄(送)达复试学科(专业)。
7.学院将本部门拟录取推免生汇总名单报研究生院。
四、拟录取结果公示
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拟于10月下旬审定拟录取推免生名单,研究生院公示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
五、咨询及申诉渠道
考生接待电话:010-88803523;
申诉受理部门:北方工业大学纪检监察室;
申诉举报电子信箱:jiwei@ncut.edu.cn;
纪检监察室受理考生申诉监督举报电话:010-88802673;
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
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