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24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遴选工作,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五邑大学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办法》等文件精神以及学校推免工作通知精神,制定我院推免遴选工作方案。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见官网
二、工作原则
1.工作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推免工作过程、工作内容、工作结果按要求、程序开展。
2.工作组坚持“主动申请回避”、“主动报备”原则。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的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
3.工作组坚持“集体决策”原则。学院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精神开展推免生的遴选工作,若遇特殊情况,召开临时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会议,集体决策。
三、推免条件
推免生(包含退役士兵)资格条件应符合《五邑大学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办法》中有关规定,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依据,按照综合测评平均成绩排序,择优选拔。原则上无重修科目。
另外,退役士兵申请推免并符合条件的,优先考虑,学校给予5%推免生名额(5%的名额是全校退役生推免的名额)。学校对学院上报退役士兵推免生名单进行复核,并确定退役士兵推免生名单。
四、2024届推免生遴选工作安排
(一)发布工作通知
2023年8月31日19:00,学院向全体毕业班学生发布推免工作“通知”(执行:黄映绿、王亚清、艾赣锋、陈子凝、许容榕)。
(二)制定遴选工作方案
2023年8月29-30日,学院根据学校推免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推免遴选工作方案,明确推免工作流程以及工作内容。(执行:见官网)
(三)提交工作方案及公示
2023年8月31日,学院提交推免遴选工作方案给教务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天。(执行:见官网)
(四)组织学生报名、审核材料、计算综测
2023年9月1日上午8:00至9月4日下午17:30,接收学生提交报名表《五邑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并审核材料、计算综测。外院转入本院就读的学生申请推免,其在原学院一、二年级综合测评成绩,按学院评定办法重新计算。
2023年9月5日上午11:00,确定推免候选人。考虑到学院专业多名额少,专业间存在差异性等特点,为充分保障公平以及兼顾专业差异性原则,学院根据综测排名情况,从各专业选择排名靠前的1-2名优秀学生作为学院推免候选人(一个专业一个班的推1人;一个专业两个班的推2人)。(执行:工作组)
(五)资格材料审核
2023年9月5日下午15:00,进一步审核学生提交的相关材料。如报名表、课程考核、获奖材料等。
1.获奖材料审核(执行:见官网)
2.学生课程考核审核(执行:见官网)。
(六)确定学院最终推免名单
2023年9月6日上午9:00,召开经济管理学院2024届推免遴选工作小组会议。根据遴选办法,按照平均综测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从已报名学生中选定约13个学生,作为学院推免候选人。
2023年9月6日上午10:00,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根据学校分配的推免名额,按照《关于开展推荐2024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预通知》精神和经济管理学院推免遴选办法,讨论确定学院最终推免名单。
(七)推免名单提交及公示
1.2023年9月8日前,学院推免名单公示(不少于3天)(执行:见官网)。
2.2023年9月8日中午12点前,提交遴选方案、推免名单及原始材料(执行:见官网);
公示方式:(1)学院网站;(2)学院办公楼一楼大厅(打印)
五、2024届推免工作总结
2023年10月前,做好本届推免工作总结(执行:见官网)
经济管理学院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