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国航空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 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5. 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二、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在外地报名点参加初试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后,按照当地报名点的要求交初试报考费、照相。
三、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4.初试成绩满足要求的考生都必须参加复试,复试统一安排在中国航空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复试包括英语测试和综合复试。综合复试将采取面试+专业知识综合笔试方式。专业知识综合笔试覆盖范围参见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栏,不提供参考书。
四、资格审查
报考中国航空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硕士生的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于复试时统一进行,具体安排见网上通知。
五、体检
体检时间安排在考生复试期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医院:指定医院。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六、录取
符合我院报考条件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公布的单科及总分数基本要求,经复试及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录取考生于2017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七、培养方式
1.学习形式:全日制,定向培养。
2.修业年限:3年。
3.收费标准:在校学习期间不收学费。
4.奖助政策:基础课期间每月提供500元生活补贴(含奖学金);做课题期间每月提供850元生活补贴(含奖学金),同时可享受在职职工部分福利。
八、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1.我院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请查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2. 咨询电话:62037502 钱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