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天科技集团第四研究院第四十二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及录取办法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第四研究院第四十二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
调剂、复试及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中国航天科技集团第四研究院有关文件规定要求,结合我所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一、复试及录取原则
公平、公开、公正;
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我所硕士研究生招生与培养为定向性培养,毕业后留所工作,至少五年。
二、复试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3年4月1日-4月30日,(具体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时间为准)
方式:线上、远程复试
三、招生、调剂复试条件
1.考生本科毕业专业符合我单位人オ引进的要求,必须具有学士学位,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年龄不超过25岁周岁,身体健康。
2.第一志愿或调剂总分不低于310分,政治、英语(须为英语一)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数学、专业课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
3.考生复试资格审查。在复试前,我单位对拟准予复试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本科成绩单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等相关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4.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加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复试工作的专项环节,强化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要求。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组织职责
1.单位成立复试小组,人数7人,成员包括主管领导、人力资源处负责人、研究生导师、相关领域专家。
复试小组职责为:
(1)通过综合测试,考察学生能力素质;
(2)检查、核算录取总成绩;
(3)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2.按招生计划的120%进行差额复试。
3.严格过程监督,强化诚信要求。复试过程中综合考试全程录音录像。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五、复试流程
复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加强复试过程录影录像,加强监管,严防“作弊”。
六、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
(1)专业综合: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言语表达能力、交流沟通能力、学习创新潜力、思想政治表现等;
(2)外语:主要考察考生的听力、阅读能力、口语能力
七、录取
1.根据初试成绩、复试成绩计算录取成绩。按录取成绩不区分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录取。
复试和录取成绩的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专业综合+外语)/2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00×0.6+复试成绩×0.4
注:专业综合、外语成绩均换算为100分。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身体检查不合格者;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报考信息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生证等相关材料不符,弄虚作假者;
(4)复试中成绩有一门不及格者;
(5)导师认为不适合培养者。
八、复试的申诉与复议
所复试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所纪检监察处负责对复试工作过程的全过程监督。
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实行复议制度。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的,需于复试结果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向所纪检审计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经同意后予以复核,并于4个工作日内给予考生书面答复。
九、附则
本办法由中国航天科技集团第四研究院第四十二所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招生联系电话:0710-3219136,手机号码:15971057675,电子邮箱:casc42@126.com,办公地点:湖北省襄阳市清河路58号
所内监察监督电话:0710-3219218. 传真:0710-382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