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间业务:
是指商业银行以中介人的身份代客户办理各种委托事项,从中收取手续费的业务。主要包括结算业务、租赁业务、信托业务、代理业务、信用卡业务、代保管业务和信息咨询业务等。
1、结算业务:
按照收款人和付款人所在地点,可将结算业务分为同城结算和异地结算两种类型。
同城结算:是只收款人和付款人在同一城市或地区的结算,主要是支票结算。
异地结算:有三种基本方式:汇兑、托收和信用证结算。
1)汇兑:是付款人将现款交付给银行,由银行把款项支付给异地收款人的业务。
2)托收:是收款人向付款人开出一张汇票要求其付款,并把它连同有关单据一起交付给托收行,委托其代为收款。
3)信用证结算:是一种由银行提供付款保证的结算业务。如果信用证上的各项条件得到满足,无论付款人是否拒绝付款,开证银行都有义务付款。
2、租赁业务:
租赁可以分为经营性租赁和融资性租赁两种类型。
租赁的好处:1)可以避免负债率上升。2)通过融资性租赁的方式可以增加资产流动性。
3、信托业务:是指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代替客户进行资产管理或投资为客户获取收益。
4、信用卡业务
表外业务:
广义:指所有没有直接反映在银行资产负债表中的业务。
狭义:仅指涉及承诺和或有债权的活动。
表外业务的三种类型:
1)贸易融通业务 例如:银行承兑业务 商业信用证业务
2)金融保管业务 例如:备用信用证业务 贷款承诺业务 贷款销售业务
3)衍生产品交易 例如:期货交易 期权交易积互换协议等等
1、金融保证业务;
1)备用信用证:是银行为客户开立的保证书。
与商业信用证的区别:
在商业信用证业务中,银行承担的是第一手的付款责任;而在备用信用证业务中,银行指承担连带付款责任。
2)付款承诺
是指银行向客户做出承诺,保证在未来一定时期内,根据一定的条件随时应客户的要求提供贷款。
信贷额度:在额度限定以内,企业可以随时向银行要求提供贷款。信贷额度一般都是银行与老客户之间的非正式协议。
循环贷款协定:它是一种正式的、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在协议期间内只要借款总额不超出规定额度客户可以随借随还、还了再借。
票据发行便利:它是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循环融资保证协议,在协议期限内客户如果不能以规定的利率发行商业票据,银行要以贷款的形式来弥补客户筹集资金的不足部分。
3)贷款销售 指银行通过直接出售或证券化的方式将贷款转让给第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