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牡丹江师范学院招生简章

2023年牡丹江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牡丹江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教育始于2007年,现拥有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物理学、生物学、体育学、外国语言文学、数学、化学、教育学9个学术型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教育硕士、翻译硕士、旅游管理硕士、艺术硕士4个专业硕士学位类别。拥有硕士研究生导师400余人,硕士研究生在校生1500余人。

一、培养目标及类型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类型分为:学术型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形式均为“全日制”。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报考旅游管理及教育硕士中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除符合以上(一)、(二)、(三)各项要求外,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我校各招生学科专业均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报考。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网上报名时间、网上确认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二)报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三)报名注意事项。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中有关考试科目设置。全国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发布。我校初试科目自命题考试大纲可通过研究生学院网站查阅。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6日。初试成绩预计于2023年3月初通过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公布。

(二)复试。复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初试成绩满足复试资格线的考生可参加复试。复试资格线一般执行国家资格线,预计于2023年3月中旬以教育部公布为准。复试预计2023年3月下旬开始。复试具体要求以学校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学科相关的两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三)资格审查。按照教育部要求,复试时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不具有报考资格和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将随时取消其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审查除审查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外,非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毕业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提前按要求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具体认证办法可在该网站查询。

五、录取

我校本着全面衡量、确保质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在通过主管部门的录取检查后,拟录取考生将被正式录取。录取通知书在录取检查结束后发放,预计发放时间为6月中下旬。

六、学制与学费

按照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相关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学术型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三年,学费8000元/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两年(艺术专硕学制三年),学费9000元/年。

七、其他事项

(一)按照教育部要求,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建立任何网络平台的考研意向群、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二)考生报名时只报考专业,不选择导师。入学后根据考生报考学科专业及《牡丹江师范学院硕士生研究生和指导教师互选办法》确定导师。

(三)我校各招生学科均可接收考生非定向就业或定向就业报考。非定向就业学生在校期间档案与组织关系须转至学校,毕业后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定向就业学生在校期间不转人事和档案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在复试时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并在录取后与学校和所在单位签订培养协议。

(四)2021年、2022年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达到国家复试资格线一般均可参加我校复试,复试合格即可录取。

(五)学校面向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设置奖助学金。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三助”岗位津贴以及特殊困难补助金等。具体标准、评定办法以录取时学校公布文件为准。

(六)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目前公布的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仅为预计数量,后期会根据国家计划下达及生源情况适当调整。

(七)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由研究生学院归口管理。联系电话:0453-6515587,通信地址:牡丹江市爱民区文化街191号,邮政编码:157011;邮 箱:msyyjszs@163.com;研究生学院网址为:http://yjs.mdjn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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