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合肥工业大学推免办法

2023年合肥工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一、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其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所在院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二、接收专业

我校各全日制专业、领域(除125100工商管理)均接收推荐免试生。考生可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我校招收推免生章程和推免招生目录。

三、招生计划

  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总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50%。

四、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一)考生填报专业志愿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

(二)学校发出复试通知

校内二级招生单位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在“推免服务系统”上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三)考生参加复试

同意参加本校复试的考生,学院及时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考核方式。

(四)办理拟录取手续

校内二级招生单位将复试合格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后,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待录取名单。并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同意待录取的考生须按要求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及时完成接受待录取程序。

(五)省招办审核与公示

能够及时完成接受待录取程序的考生,将被作为拟录取推荐免试生,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对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后,我校将拟录取推荐免试生名单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报教育部备案。

(六)体检

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了保障考生的生命健康安全,避免考生到医院、体检中心等人员密集高危险地点聚集,体检暂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已录取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

五、复试时需提交材料

复试时,考生需按学院要求交验以下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生证及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二)英语等级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和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六、学费标准与奖助政策

学费标准与奖助政策可查阅《合肥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七、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进行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二)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2023年我校科研机构(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光电技术研究院、汽车工程技术研究院、工业与装备技术研究院、交叉学科研究院)并入学院统一招生。

(四)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五)如考生本人提出保留入学资格1至2年后再入校学习,需要考生本人填写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并在规定日期之前上交学校研招办。保留年限只能为1年或2年。

(六)本办法所涉及的规定如有更新,以教育部下达最新文件为准。

 

欢迎国内各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推荐免试攻读合肥工业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

 

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2年9月19日

  

  附件1:合肥工业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xlsx

  附件2:合肥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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