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921-2016年东南大学MPA复试政治理论考试题目及答案

2016东南大学MPA
“政治理论”考试思考题及答案
第一部分:马克思主义哲学
1、简述物质范畴的含义及其理论意义。
含义:物质的含义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不依赖于我们的感知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和反映。总之,物质是不依赖于意识并能为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物质的唯一特性是客观实在性。
意义:第一,指出物质是不依赖于人的客观存在,同唯心主义划分清楚界限。
第二,指出物质是可以为人所感知的,所认识的,同不可知论区别。
第三,指出客观实在性是一切物质的共性,克服了旧唯物主义物质观的局限性。

2、意识的起源与本质。
1.意识的起源
意识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是社会的历史的产物。

2.意识的本质
意识是人脑对物质的反映,意识在形式上是主观的,在内容上是客观的,是客观世界的主观映象,体现了主体和客体、主观和客观的对立统一。

3、“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根本哲学依据是什么?
依据是:世界的本原是物质,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客观存在在人脑中的反映。简单地说,就是一句话,即物质决定意识.
哲学依据是:事物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原理。理论与政策,是普遍性;具体实际,是特殊性。

4、本质和现象的辩证关系及其意义。
本质和现象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首先,本质和现象是有区别的、对立的。
主要表现在:第一,现象是事物的表面特征和外部联系,暴露于事物外部,可以为人们的感官直接感知;本质则是事物的根本性质和内在联系,深藏于事物内部,是不能直接感知的,只有通过抽象思维才能把握。
第二,现象是个别的、具体的,是多种多样 的;而本质则是同类现象中一般的、共同的东西。
第三,现象是多变的、易逝的;本质则是相对平静、相对稳定的。
其次,本质和现象又上相互联系的、相互依存的。
一方面,任何本质都要通过一定的现象表现出来,没有不表现为现象的赤裸裸的本质。
另一方面,任何现象都从一定的方面表现本质,真象从正面直接地表现本 质。 
掌握本质和现象辩证关系的原理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本质和现象的对立,说明科学研究的必要性;本质和现象的统一,说明了科学研究的可能性。其次,我们在认识和实践活动中要透过现象,抓住本质。 

5、怎样理解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1)事物发展的动力是事物的内部矛盾,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都起着重要作用。 
(2)矛盾的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a.矛盾双方相互依存,使事物保持相对稳定性,为事物的存在和发展提供必要的前提。b.矛盾双方互相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而得到发展。c.矛盾的同一性规定了事物向着对立面转化的基本趋势。 
(3)矛盾的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a.在事物量变过程中,斗争推动矛盾双方的力量对比和相互关系发生变化,为质变做准备。b.在事物质变过程中,斗争突破事物存在的限度,促成矛盾的转化,实现事物的质变。 
(4)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都不能孤立地起作用,只有二者结合在一起才能成为事物发展的动力。有条件的、相对的同一性和无条件的、绝对的斗争性相结合,构成一切事物的矛盾运动。 
所以说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

6、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及其意义。
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即矛盾无处不处不在,无时不有.但是,不同事物的矛盾又是具体的,特殊的,即矛盾有其特殊性.
(1)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2)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的共性,矛盾的特殊性即矛盾的个性.矛盾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任何现实存在的事物都是共性和个性的有机统一,共性寓于个性之中,没有离开个性的共性,也没有离开共性的个性.
(3)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是正确理解矛盾学说的关键.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相统一的关系,既是客观事物固有的辩证法,也是科学的认识方法.
实践意义: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是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各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哲学基础,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哲学基础.掌握这一原理,把马克思主义同我国实际时代发展相结合,与时俱进,不断开拓新境界,是我们面临的重大课题.
7、试述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含义以及二者的辩证关系。
1、在唯物辩证法中,矛盾是反映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对立和同一及其关系的哲学范畴,斗争性和同一性是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矛盾的统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一种联系和趋势。具体表现为:第一,矛盾对立面之间的相互依赖性,矛盾双方各自以对方为自己存在和发展的条件,互为媒介,相互依存,任何一方都不能脱离对方而孤立地存在和发展。第二,矛盾对立面之间的相互贯通性,矛盾双方不仅相互依存,而且存在相互渗透的渠道和桥梁,相互转化的趋势和可能。矛盾的对立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的属性,体现着双方相互分离的倾向和趋势。 
2、矛盾同一性与斗争性之间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第一,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之间是相互联结、相互制约的。一方面,同一性依赖于斗争性,同一是包含着差别、对立的同一,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另一方面,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斗争是是同一中的斗争,没有同一性,斗争性也不能成立。第二,同一性与斗争性之间是相对与绝对的关系。斗争性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同一性是相对的、有条件的,斗争性最终导致同一性的分解,有条件的同一性和无条件的斗争性相结合,推动着事物发展

8、怎样正确理解客观规律性与主观能动性的辩证关系?
A、尊重客观规律是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尊重客观规律,才能更好地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人们对客观规律认识愈深刻、全面,主观能动性愈充分地发挥。如果违背客观规律,就会受到它的惩罚。
B、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是认识、掌握和利用客观规律的必要条件,因为客观规律是隐藏在事物内部的。要正确地认识必须通过实践,依靠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利用客观规律改造世界。C、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是相辅相成的,辩证统一的。既要尊重客观规律,又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把坚持唯物论和辩证法有机统一起来。
9、什么是认识过程中的两次飞跃?它们各有什么意义?
这是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这种世界观认为,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是一次飞跃,从理性认识到实践是又一次飞跃。之所以第二次飞跃更重要,是因为它回到了实践,完成了认识的终极作用。

10、怎样理解事物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
(1)事物的发展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表现为螺旋式上升或波浪式前进的过程。这就是否定之否定规律。
 第一,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上升的。事物发展到否定之否定阶段,克服了前两个阶段的局限性,保留了前两个阶段的积极因素,又增加了更高级的新内容,从而使事物得到充分发展和完善,因而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上升的。
第二,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具体道路是曲折的。否定之否定阶段重复肯定阶段的某些特征,仿佛回到了原来的出发点,使事物的发展过程呈现出周期性。另外,新事物战胜旧事物是一个反复斗争的过程。新事物最初出现的时候总是比较弱小的,不完善的。新事物只有经过反复曲折的斗争,才能最终战胜旧事物。还由于某些偶然的原因,事物的发展会出现暂时倒退,这也是曲折性的一种表现。
(2)割裂事物发展的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会导致循环论和直线论的错误。循环论只看到事物发展的曲折性,否认了事物发展的前进性,直线论只看到事物发展的前进性,否认了事物发展的曲折性。
(3)坚持事物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相统一的原理,对正确认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具有重大意义。   
11、为什么说“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
1)实践构成了社会意识的发展和意识发展的动力
2)实践是社会生活和社会关系的发源地和基础
3)实践将人类社会从自然界提升出来,同时也与自然界亲密联系起来
4)实践构成了社会生活的基本领域,是人类社会的基础基本存在形式
5)实践使社会历史的发展实现了合目的性和合规律性的统一
6)实践构成了社会发展的最基本的动力

12、量变和质变的含义及其辩证关系。
量变:指事物在数量上的增加或减少以及场所的变更,是一种连续的、逐渐的、不显著的变化。
质变:事物从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转变。事物运动的基本状态之一。同量变相对。
二者的辩证关系:
第一、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
第二、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第三、质变体现和巩固量变的成果,并为新的量变开拓道路。
总之,世界上任何事物的运动,发展都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 
13、内因和外因辩证关系原理及其意义。
辨证唯物主义认为:内因和外因是辨证统一的关系。
1 内因和外因是相互独立的,它们在事物发展中的性质,地位和作用是不相同的。内因是事物的内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据和第一位的原因。外因是事物的外在矛盾。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条件和第二位的原因。外因必须通过内因才能对事物的发展起作用。 
2 外因和内因相互依赖,相互联系,没有内因就没有外因,没有外因,就无所谓内因。3 内因和外因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由于事物范围的极其广大和发展的无限性,在一定条件下的内因,到了另一条件下就可以变成外因,反之亦然。
方法论意义:要重视内因在事物变化发展的决定作用,从根本的内在出发找实质因素;也要看到外部环境的影响作用,试图分析外因的利弊;要积极主动的为事物前进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自己本身也要积极地去迎合有利的外部环境.
14、怎样理解真理既是绝对的又是相对的?
(1)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二者是辩证统一的。
首先,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是相互联结、相互渗透的。一方面,相对之中有绝对,任何相对真理中都包含着绝对真理的颗粒。另一方面,绝对寓于相对之中,绝对真理通过相对真理表现出来,无数相对真理的总和构成绝对真理。
其次,相对真理是向绝对真理转化的。
因此,真理发展的过程就是不断接近无限发展着的客观世界的过程。因为客观世界的发展是无限的,人们认识的发展也是无限的,人们只能不断地接近无限发展的客观世界,永远不会穷尽它。
(2)真理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如果割裂两方面的统一,就会陷入形而上学的绝对主义真理观或相对主义真理观。绝对主义真理观片面地夸大真理的绝对性,否认真理是一个发展过程。
(3)把握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统一的原理,对于我们正确对待马克思主义有重要意义。

15、为什么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有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特点所决定的。真理的本
性是主观和客观相符合,然而单从主观方面或客观方面都无法判明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实践是人类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性活动,具有直接真实性的特点,能够把主观的东西变成客观的东西,从而使人的认识与认识指导下的结果能够进行对照。实践的特点决定了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16、试述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及其意义。
1、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存在是第一性的,是社会意识的根源;社会意识是第二性的,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 
(1)社会存在是社会意识的前提和基础。人们必须先进行物质生产,在此基础上才能进行精神生产。 
(2)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内容和形式。有什么样的社会,就会有什么样的社会意识与之相适应。 
(3)社会存在的发展变化决定社会意识的发展变化。社会意识的发展变化归根到底都是同社会存在的发展变化相适应的,社会存在发生了变化,社会意识也会相应地发生变化。
2、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反作用。 
(1)从质的方面看,不同性质的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起着不同性质的作用。(2)从量的方面看,无论社会意识对社会发展起什么性质的作用,都有程度深浅、范围大小、时间久暂的不同。
意义:
17、试述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含义及其辩证关系。
经济基础是指一个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各个方面的总和
上层建筑指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指社会的政治、法律、文艺、道德、宗教、哲学等社会意识形态以及与这些社会意识形态相适应的政治法律制度和设施的总和
二者的辩证关系
1、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产生
2、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性质。
3、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变化发展
4、上层建筑保护自己的经济基础而排斥异己力量
5、上层建筑通过对社会生活的控制来为经济基础服务
6、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可以起促进作用,也可以起阻碍作用

18、如何理解“社会形态的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
从大的方面讲,因为人是自然的产物,也就可以说是自然的一部分,虽然人有思维和精神,但那还是自然进化的产物,自然界也是在从低级到高级不断地进化的,人类和生命有机体都是宇宙的产物和延伸,也是自然界的儿子,都代表着宇宙的进化和成长。从小的方面看,人类社会的发展更是离不开自然,人类社会的各种形态也是在自然法则的约束和指引下逐步演变的,人类社会的所有的规则、道德、理念都是自然法则的体现,或者说是经过自然界进化产物人类的升华后的产物,而且从总体来说也是必须符合自然法则的,否则必然遭到淘汰,也就是遭到自然法则的淘汰。因此,社会形态的发展就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

19、为什么说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
第一,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人民群众供给全世界以衣食等社会物质生活资料,创造了人类的物质文明。 
第二,人民群众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人民群众不仅以其实践活动为创造精神财富提供取之不尽的源泉,而且以其千百万创造者的伟大的力量和智慧,为人类社会提供不可胜计的精神财富的成品。 
第三,人民群众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人类社会经历由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的演变,都必须通过人民群众自觉的革命斗争,劳动人民是革命斗争的主力军。
20、什么是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
群众观点:坚信人民群众自己解放自己的观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观点;一切向人民群众负责的观点;虚心向群众学习的观点。 

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第二部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依据、总布局和总任务是什么?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依据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总布局是五位一体,总任务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
其中,邓小平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开拓和奠基之作,“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承上启下的中间环节,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最新理论成果。它们之间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既有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共同主题,又科学地回答了不同时期不同阶段所面临的新矛盾和新问题,是一个相互衔接、相互贯通的科学理论体系
3、怎样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含义和重大意义?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一个具有特定内涵的新概念,它不是泛指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会经历的起始阶段,而是特指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历史阶段。它包括两层既相对区别、又紧密联系的基本含义:
第一,我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第二,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初级阶段。我们必须从这个实际出发,而不能超越这个阶段。前一层含义阐明的是初级阶段的社会性质,后一层含义则阐明了我国现实中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程度。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提出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它是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新论断,是党制定和执行正确路线、方针、政策的基本依据。在坚持社会主义的问题上,只讲性质和方向,不讲程度和水平,或者只讲程度和水平,不讲性质和方向,都会使人们陷入盲目、不清醒的状态,发生“左”的或右的错误,使社会主义事业遭受挫折和损失。历史表明,产生“左”和右的干扰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对我国所处的历史方位认识不清。“左”的思想总想快一点,提出一些不切实际的目标;当遭受挫折时又怀疑社会主义是否可行,跳到另一个极端。强调认清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不是要妄自菲薄、自甘落后,也不是要脱离实际、急于求成,而是要坚持把它作为推进改革、谋划发展的根本依据。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内涵和过程性特征的统一认识和把握,则可以使我们更深刻地理解和掌握党在现阶段的基本理论、路线、纲领、方针和政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定、自觉地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4、怎样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发展是目的,是硬道理。发展首先是经济,但不仅仅是经济,也包括政治和文化诸方面的全面进步。
改革是动力,是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稳定是前提,是发展和改革必备的政治社会条件。

5、科学发展观提出的依据和意义是什么?
依据是:根据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首先:基本国情是根本依据。
其次:我国在新世纪新阶段的阶段性特征是提出科学发展观的现实基础。
再次:当代世界的发展实践和发展理念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借鉴。

意义: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认识上的重要升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的需要。把握发展规律,明确发展目的,丰富发展内涵,创新发展观念,开拓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的根本指针,是对社会主义现代化思想建设指导思想的重大发展,对于巩固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良好势头,解决发展中的问题,把社会主义现代化推向前进,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首先,树立科学发展观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
其次, 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
再次, 是坚决现实问题的迫切需要。
科学发展观是马列主义,毛泽东,邓小平,和三个代表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
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
是我国经济建设的重大指导方针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
6、如何正确理解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势。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保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这是我们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总结执政经验,对于社会主义政治建设所做出的规律性认识,是推进政治文明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稳定和完善党的各项基本政策,拥护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人民和历史的选择,取消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实质是取消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才能始终保持社会主义建设的现代化方向,才能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稳定的环境,才能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搞好社会主义建设。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要求,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一切国家机关都是人民利益的捍卫者和执行者,要努力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 
  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就是要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和人民民主专政,承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7、为什么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由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的国家性质决定的。这一制度以人民当家做主为宗旨,真正保障了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充分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和利益,显示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鲜明特点。
    实践证明,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是中国人民奋斗的成果和历史的选择,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好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决不能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

8、为什么要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第一,坚持党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领导是历史的必然,是各民主党派的自觉选择 
第二,坚持党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领导,是中国共产党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
第三,坚持党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领导,是推进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基本前提。
第四,坚持党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领导,是我国政党制度区别于西方多党制的根本特点。
9、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新要求及其特点是什么?
新要求:
1.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发展仍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
2. 二是人民民主不断扩大。人民民主是我们党始终高扬的旗帜。
3. 三是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文化实力和竞争力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重要标志
4. 四是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在经济发展基础上使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全面提高,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根本目的,是扩大消费、促进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也是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保证,体现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5. 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特点:
以党的十六大、十七大提出的目标为基础,保持目标的连续性
集中精力着重解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使目标更具有针对性
增加深化改革开放的要求,突出改革开放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重要战略地位
把生态文明建设和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的目标一起提出,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要求

10、如何认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和总目标?
全会明确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和总目标,用“六个紧紧围绕”深刻阐释了改革顶层设计和总体思路,从四个方面系统总结了35年改革开放的重要经验,从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从国防和军队改革、从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等方面,具体部署了改革的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内容十分丰富。既要全面把握,又要突出重点,着力领会精神实质、掌握核心要义。

    牢牢把握必须坚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指导地位。从理论和实践的成果看,我们党90多年奋斗、创造、积累的根本成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制度,需要我们陪加珍惜,始终坚持,不断发展。一个政党最可贵的执政成果,不仅仅在于为人民提供了丰富的物质文化生活条件,更在于找到使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的根本之策。道路、理论体系、制度等,具有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稳定性,是立党立国的头等大事。有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我们就能始终保持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正确方向,就能始终团结凝聚全党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11、怎样理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
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
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相辅相成的有机整体,有了好的国家治理体系才能真正提高治理能力,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才能充分发挥国家治理体系的效能。作为治理体系核心内容的制度,其作用具有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但是没有有效的治理能力,再好的制度和制度体系也难以发挥作用。
首先,从治理主体角度讲,有效的治理,突出强调社会公共事务的多方合作治理。过去我们的社会管理存在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就是管理主体的政府一家独揽,市场、社会、民众的力量比较薄弱,甚至缺席,这导致了社会治理的过度行政化,造成了社会资源配置效率的低下。通过改革,从政府与市场关系而言就是要回归市场本位,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这是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从政府与社会关系而言就是要回归人民本位,让人民群众以主体身份参与到社会治理中去,实现自我治理,这是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突破点。
其次,从权力运行角度讲,有效的政府治理,必须合理定位政府职能。原来政府承担了其他主体的许多职能,现在要通过简政放权,放权于市场、放权于企业、放权于社会,明确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权力的边界范围。在此基础上,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和要求,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
最后,从组织结构角度讲,有效的治理,必须以科学合理的政府组织结构为基础。重点是要优化政府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工作流程,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行政运行机制,用机制再造流程、简事减费、加强监督、提高效能。
12、如何认识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第一,政府和市场是现代市场经济体系中相互关联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键是寻求政府行为和市场功能的最佳结合点,使政府行为在调节经济、弥补市场功能失灵的同时,避免和克服自身的缺位、越位、错位。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完善过程中,必须解决好的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
第二,正确认识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作用和市场作用的优点与局限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要高度重视政府的作用,也要高度重视市场的作用。政府宏观调控和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保持经济总量平衡,抑制通货膨胀,促进重大结构优化,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同时,积极完善和规范市场准入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但是,如果政府管理和调控的范围、力度超过了弥补“市场失灵”、维持市场机制正常运行的合理需要,或干预的方向不对路、形式选择失当,其结果非但不能纠正“市场失灵”,反而会抑制市场机制的正常运作。
第三,我国经济体制既存在政府干预过度问题,也存在“市场失灵”问题。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基本建立并不断完善,但在政府和市场关系的处理上,仍存在许多不足,政府作用和市场功能都亟待进一步完善。
第四,以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问题为核心,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更加尊重市场规律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统筹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要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健全现代市场体系,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加快改革财税体制、金融体制,使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和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能够扬长避短、有机结合,都得到有效发挥,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
13、怎样理解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必须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必须使人民认识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使法律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必须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必须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必须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同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相适应,总结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实行法治的成功经验,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推进法治理论创新,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但决不照搬外国法治理念和模式。
14、如何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是一项系统工程,本单元将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分析:坚持依法执政、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
一、坚持依法执政
1.依法执政的地位
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所谓执政党,就是要对国家政权机器进行开动、操作、推动、控制和领导;而国家政权机器是整个国家机构的一个核心。如果整个国家是法制国家,政府就要是法制政府,所以作为执政党就要按照法治国家和法治政府的原则和精神来执掌政权,来开动这部机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就提出了依法执政,而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在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上第一项选择就是坚持依法治国。
2.如何做到依法执政
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依法执政涉及到方方面面,需要我们各级党组织在执政的进程里,执政的程序中加以总结,加以探索,高度重视、逐步推进。
围绕依法执政这个命题,四中全会《决定》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四个方面的对策。
第一个方面,就是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到,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证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实现。
第一方面要求各级党组织领导干部,要树立高度坚定的法制观念。依法执政实际上是使用权力的活动和行为,而人的活动和行为受大脑支配,一个人的定位、立场、态度、观念决定了人的行为趋向和行为选择,所以依法执政首先要在头脑中树立高度坚定的法制观念。
法制观念的内涵,四中全会点得也非常到位。法律宪法就是人民意志的体现,各级党组织领导干部服从了法律,尊重了法律,信仰了法律,就等于服从了、尊重了和信仰了党和人民的意志。
“捍卫宪法法律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不能够遵法,不能够信法,甚至违法、玩弄法律,那就是在玩弄和蔑视党和人民的意志。所以作为党的主要领导干部,不能有一丝一毫对法律宪法的蔑视或玩弄。因为如果这样,就是在和党和人民的意志作斗争。所以依法执政的第一方面就是从观念、态度,立场切入,这个问题不解决,不树立这个观念,不站这个立场上,后面的要求都是空的。
所以四中全会《决定》说了重话、硬话:各级领导干部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十八大之后,习总书记在关于法制的讲话中多次谈到,习总书记讲得非常清楚,法律的红线,底线你不要碰,今天碰了就没有好下场,所以领导干部要做的就是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做依法办事的模范,率先垂范做出榜样,这是领导干部的责任。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时候,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这都是要严厉打击的。党的十八大之后,因为违法乱纪而被查处的省部级干部就已经有55位,这些高级干部,一个共同点就是没有树立对法律的敬畏之心。
第二个方面就是要研究怎么做的问题。依法治国要靠一套制度,机制、体制而加以保障的,这样一套运行的机制、体制或制度就是一个各部门系统的做事方式和程序。各部委、各岗位相互之间的合作,怎么才能提高合作效率,就是建立大家的预期,预期就是要有稳定的机制、体制和规则,所以依法执政本身也是一个高难度的合作行为。高难度合作,要提高合作效率,要提高依法执政的效能就要靠一套清晰的规则、机制作保障。完善保证党确定依法治国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工作机制和程序。 
要加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的原则需要各地党委发挥其作用。要完善党委依法决策的机制。治党治国治政,首先就是决策问题。四中全会《决定》中,在依法决策那部分讲得非常清楚。现在基本上是五大步骤,第一个步骤是公众参与,第二个步骤是专家论证,第三个步骤是可信论证,第四个步骤是风险评估,第五个步骤是集体讨论,这就是办事的步骤。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我们党委和政府都要依法决策,如果五大步骤被确定下来,那么就算你的这个决定是正确的,如果人们发现你中间五个程序有一个没走,那么决策也是无效的,因为这属于程序违法。我们要用严格的办事步骤程序来保证我们做事内容的合理和科学。没有严格的程序和步骤作为保障,内容本身容易受个别和人为的因素影响,会很受质疑。而且这会不断地发生过去经常出现的情况:拍脑瓜决策,拍胸脯执行,到最后都拍屁股走人。所以说从哪儿出发又回到哪里,同样的错误老是重复的发生、反复,这个错误不能犯再犯了,所以要从决策机制、体制、程序上依法执政。
由此可见,全面依法治国在党的领导执政这部分的根本问题是决策问题。
为了保障决策的正确性和科学性,防止拍脑瓜决策,四中全会《决定》指出,要建立重大决策的终身决策追究制和决策责任倒查机制。这一点引发了全社会的热议。也就是说,无论是党委书记,还是政府首长,谁拍板定案做的决定,这个定案就要跟谁一辈子,就算调了工作,包括将来退休回家了,谁做的决定出事了,还能把责任人拽回来,也就是追究终身责任。这种机制就会约束我们这些决策人、领导干部拍板要谨慎。一定要按照法律规范,一步一步依法办事,而不能随意决策、随意拍板。
由此可见,《决定》里把党的领导,包括这个决策的机制、程序都进行了细化。如果每一个党组织、每一个决策机构,都能够谨慎决策、理性决策、科学决策的话,那么我们党的执政能力就会提高。
从上面的分析可见四中全会《决定》是既有基本原则的要求,又有机制体制程序的设计。这个思路很清晰,而且由虚到实,由原则到执行规则,都有整体式。
坚持依法执政、提升我党依法执政的能力,第三项工作是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查机关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党委决策部署。因为这些机构是领导国家的机构,也是公共权力机构,所以要把依法执政的原则和理念在国家机构、政权机构中的党组织身上体现出来。如果在国家机构、公共权力部门中,党组织本身依法执政的能力不足,法治意识不强的话,那么最终这个依法执政能力也就丧失了基础和依托,执政能力也就没有了保证。
在国家机构中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和党组织要起到领导和监督本单位的模范作用,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坚决查处知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这是领导干部的义务。比如说政府、党组织,政府里的党员领导干部,其中一个重要的功能和作用就是要监督本单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的情况;又比如说我们政府的执法单位,就要以千方百计保障有法必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做到这一点,这是党组织的责任,也是党组织依法执政的义务,这也体现了依法执政水平的高低。这样就把坚持依法执政的责任和义务细化和落实到了各大政府机关的党组织的头上了,这也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决定》中提到这一点的目的所在。
我们知道依法执政本身既是能力又是责任,如果不落实到具体岗位,不加以细化,最后它就无从变为现实。所以政府执法单位要保障依法执法,司法单位公正司法,应当进一步发挥保障监督的领导责任,这是党组织的责任和义务。
依法执政的第四项工作就是党自身了。第四个重点工作,就是对政法委员会的工作,包括它的定位提出了要求和标准。
《决定》中提到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组织形式,必须长期坚持,这一点很明确。改革开放36年来,多数地方的政法委员会曾经在一段时间内被取消过,后来又恢复了,四中全会强调的是长期坚持的问题。
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要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上,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上。这六大方面非常清楚,第一要把握政治方向,因为党的领导首先把握政治方向,对各大政法机关同样有这样的要求。第二,法治工作不是一个脱离社会可以独立完成的工作,需要动员各方力量,需要消耗各种资源,这就必然涉及到协调的问题,政法委作为党委的一个职能部门,自然就承担了这个协调功能。第三,统筹政法工作,也就是政法战线,政法工作的一些大事要统筹,比如说规划。要做大的工作规划,政法队伍的教育和队伍的培养,都要做规划,这都是统筹。第四就是建设政法队伍。抓队伍、抓作风,培养人才,这个责任政法委员会要承担起来。第五,督促依法履职。第六,创造公正司法环境。这六个方面是我党第一次全面地表述政法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和地位。
在对政法委员会的表述中我们会发现中央没有讲政法委员会涉及具体办案,即不能具体办案。比如当前尤其是八项规定期间有些法治部门不作为,有些人就借着这个,不愿意多干事,该干的不干,就是失职,该作为的不作为,就是乱作为,那么政法委员会就得督促。中央对政法委的这个定位,实际上就指明了真正的案件要送交公检法去办,政法委和公检法各司其职,只有职责清晰,该谁管就谁管,依法办理案件,才不会出现相互推诿。
第六项任务就是创造公正司法环境。司法公正的底线就是防范冤假错案。如果分析这些年发生的冤假错案,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一些单位的领导通过下命令的方式,甚至直接干预具体案件而造成冤假错案。还有一个原因就是限期破案的规定。比如要求在年底以前要限期结案多少件,这种要求有时是脱离实际的。这种情况下,往往造成在证据不全,程序也没走完的情况下,通过弄虚作假来结案,而弄虚作假的结果就是会造成很多的冤假错案。所以现实生活中已经发生一些“亡者归来”的闹剧。亡者归来就是说张三杀人了,把张三判了。结果过了几年,那个被杀的人活蹦乱跳地回来了。这个人一回来,所有的人腿都软了,知道判错了,子虚乌有。这种案件很可能是当时的领导干部、包括政法委就下了这么一个命令,叫限期结案而造成的。办案机构会因为证据不足,程序没走完而只能匆匆收场。如果执法人员能够严格按照程序办事,中国的法制可以说一点都不落后。但是出了这些事,又引发社会热议,有法不依,该走的程序不走,该有的证据没有或不全,最后酿成大祸。
可见政法委的职能就是营造良好的公正、司法、执法的环境。至于说具体案件、各司其职、国家的法律规定得一清二楚,不需要政法委插手,更不需要政法委多言,政法委一旦多嘴多言、就是干预案件。通过上面的解读,我们可以看到这次四中全,关于政法委的职能定位,既全面,又科学,这是做好政法委员会工作的一个基本保障。
政法委员会要带头依法办事,保障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带头做榜样、率先垂范。政法机关党组织要健全重大事项向党委报告的制度,因为严格的说政法委不是领导机构,而是党委这个领导机关内的一个职能部门,所以要向党委报告,而且政法委本身,也要加强党的建设。在法治建设中,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保障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应该说四中全会《决定》,关于政法委这些规定是准确的。
二、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1.治国先治党
在法治进程中加强党内法规建设,是指应该把党内法规列为国家法治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这是四中全会的一个突破,一个探索、一个创造。在四中全会《决定》以前,党内法规和国家法治在人们的理解和解释中是各种各样,五花八门的,而且都是似是而非的。
如果说党内法规是法制体系的一部分,那么必然要把党内的法规、制度,包括党风、党纪的整顿都提出来。党风党纪是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的保障。如果不能从严治党就不可能从严治政,不可能依法治国。这个观点邓小平同志也曾经提出来过。所以治国要先治党,先要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
2.三大战略部署
党章是最基本的党内法规,全党必须一起严格遵循党章,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运用党内法规,把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促进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所以,第一项工作就是要围绕党章,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党内法规体系,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系机制,要加大党内法规备案审查和解释力度,同时还要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
什么叫备案审查?党内的法规制度很多是中央定的,但也有下级党组织确定的,如果是下级党组织制定的,是否需要有一个向上备案的制度呢?过去备案审查管理得不严,根据四中全会《决定》,以后各级党组织要确定的党规条例,都必须向上备案。
第二,要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协调。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国家政权机器的开动者、操作者,所以党内法规和国家的法律体系应该是一个相互互动、相互连接、不可分离的整体。
党内法规从严治党的第二项工作是要严格突出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党规党纪又源于国家法律,也就是说它的标准要比国家法律更高、更严格。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对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必须抓早抓小,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
第三项工作是破除不正之风。那为什么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个文件中,总归涉及到不正之风的问题呢?这是因为依法治国,要加强改进党的领导,加强改进党的领导就必须选择从严治党,从严治党的一项任务就是破除不正之风,所以从严治党第三项工作,就是依纪依法反对和克服四个不正之风。这四风就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侈之风。四风蔓延泛滥的后果是直接打击人民群众和全体党员对党的领导的信任和信心,直接瓦解党的权威,打击了党的公信力。所以,这个不正之风如果不纠正,不克服的话,所谓加强和改善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很可能会落空。对任何腐败行为和腐败分子,必须依纪依法予以坚决惩处,绝不手软。
三、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四中全会对于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的工作部署的第三个头绪就是着眼于党员领导干部,核心是提高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因为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依法执政,从严治党,最终都要落实和体现在具体的党员干部身上,最终都要靠人模范地执行。所谓制度有效,都体现在人的素质上。
对于怎么样督促领导干部培育法治思维、依法办事能力,四中全会的《决定》中既有一般要求和号召,又有一些具体的机制和手段。党员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这里我们要注意,四中全会尤其提到了高级干部,在中国的文化里,官吏不仅仅是掌握权力的,不仅仅是公共权力的载体,还有引导社会道德,彰显社会主流价值观,引领人们的伦理表现的义务和责任。
为了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提高法治能力,依法办事能力,养成法治思维,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这在以前是没有的。现在,党的十八大之后,对领导干部的衡量,尤其是政绩评估进入到了严格全面的新阶段,所谓严格全面项目添加了,范围和视野更广了,看你整体表现,其中一个法治建设成效,尤其对主要领导干部,当地法治建设,裹足不前,甚至还要倒退,这个考核指标未达标的,都不能列进去。
把干部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在四中全会决定公布以后,引起了大家的热议。这个考核指标一出,就大大加强了对领导干部依法执政的监管。如果领导干部不能遵守法律,不能依法办事,到考察提拔的时候就可以一票否决。四中全会提出,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比如张三和李四,二选一竞聘上岗,两人能力都强,声望也都可以,但是张三有一次办事,比如说解决民生问题,回应民意问题,可能最终事情也办好了,为百姓解决了问题了,但是程序上不讲究,被记录下来没有按程序办事;但是李四没类似记录,那么根据新的考核办法,最终就会提拔李四。虽然张三可能也是好心,但是程序违规说明法治思维不够,不能够依法办事,所以不被提拔。
过去,我们在选拔考察干部,没有这些规定,也不设置这些法治化的门栏,但是现在四中全会设置了门栏,变成一个考核项目。这样就形成了督促机制,导向机制,告诫领导干部千万不能在法治程序和法治规定上违法,更不能在你的政绩记录上出现法治表现的负面记载。管理学上有两句话:做正确的事和正确地做事。所谓正确地做事,就是依法依规,按法定步骤来办,就算你最后把这正确的事儿做成了,但是你办事不规矩,那也是瑕疵,那就是毛病,那就是记载,那就会影响将来选拔考察。
四、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
第四项工作就是推进基层治理的法治化。基层治理的法治化,严格的说是这一次四中全会提出的一个新举措、新任务。因为从1997年开始提出建设法治国家,一直到现在,我们很少有部门,也很少把工作重点放到基层,真正提出这个问题,就是这次四中全会的决定。过去,我们建设社会法治国家,首先考虑的出发点是国家,建设法治社会,法治政府,都是大目标、大格局、大形势。但是法治的根何在呢?法治的基石又在什么地方呢?这次四中全会决定给我们明确了,那就是在基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联系到党的十六大之后,我们构建和谐社会,叫做保障民生,反映民意,维护社会稳定,这些工作不都在基层吗?法治社会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本质上也是服务这些,也是为了保障民生,反映民意,所以说大量的工作都在基层,工作重点必须放在基层。过去有人探讨过这个问题,但是似乎不是那么理直气壮,类似的这个意思,习总书记在十八大之后讲得非常清楚。2013年新闻和报纸大力度报道浙江枫桥经验,习总书记做了批示。而且当年习总书记在浙江当书记,就特别重视枫桥经验的传播和推广,为什么?因为枫桥经验最大的亮点是法治化的基层建设典型。它不是一个什么大型机构,也没有多少人,就是一个村,这个村依法办事,依法疏导矛盾,在我们现有的法律资源里,尽量运用法律资源加以疏导解决,枫桥的经验就是基层法治化的经验。
我们要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战斗堡垒作用,这又是一个新概念。我们过去讲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更多的是从政治组织,甚至经济建设角度出发的,这次四中全会提出法治建设基础也在基层,工作重点也在基层,所以说基层党组织也是法治的基层建筑的战斗堡垒。所以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法治为民的意识,提高基层干部的依法办事能力,这些命题自然就提出来了。
四中全会提出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建设,强化基层法治队伍,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改善基层的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推进法治干部下基层。这样一些对策,这样一些工作任务的设计,具有巨大的现实针对性。比如说建立更多的基层的法治机构,培养更多的法律人才。又比如,在社区可以设置一些法治的专兼职的人员,或者民间调节组织。这样就把矛盾和危机疏导在基层了。这些队伍是广义的基层法治队伍,它应该是个庞大的队伍,它生活在人民生活中间,应该成为法治国家建设的最基本的细胞和支点。所以,法制建设就是要让老百姓自觉参与进法治进程中来。我们知道十次法治教育课,不如一次法治实践,整个社区的人都来参与,现身说法,这个教育意义更大和教育效果更好。所以我们可以看到中央在四中全会决定里清晰体现出法治体系的建设是一个立体结构,绝对不是一个空中楼阁,它既有宏观的顶层设计,又有基层的这些基层队伍和机构的支撑,上下连接,成为一个系统的整体。
要重视基层,那就离不开投入,四中全会《决定》也考虑到了这一点。大家知道法治国家建设,全世界都是要投入的,没有投入就想建立一个法治国家,那是不可能的。所以这次四中全会《决定》讲得很清楚,改善基层基础设施装备条件。改善条件就需要投入资金。大家知道就是在社区,在村镇搞一个普法教育,那起码要配备电视机,DVD,投影仪等,这些都需要投入。而一直到今天,我们广大的社区基层都配了吗?没有。为什么?投入的问题没有解决。
所以这次四中全会《决定》也已经提到了保障问题。除了资金保障,还有法治干部下基层作为保障。现在建设法治社会,法治干部就要下基层,因为重点在基层。哪些法治干部呢?你像公办律师,你不能光在城里。另外随社会发展而产生的大量法治化需求,也要求法学教师,法学专业人才,包括公检法司的一些专业干部,参与到普法工作中来,要把联系基层作为自己的本份,作为自己的本职工作。所以这些专业化职业化的人,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到基层去发挥作用。所以四中全会这个设计,是一个上下一体,既有顶层设计,又有基层保障的大格局、大规划。

15、如何理解“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逻辑关系?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目标与举措的辩证统一,全局与重点的有机结合,“四个全面”之间具有内在逻辑关系。发展是时代的主题和世界的共同追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的发展目标。全面深化是进一步推动我国社会前进的根本动力,全面依国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全面从严治党是执政党加强自身建设的必然要求。四者不是简单并列关系,而是有内在逻辑联系的相互贯通的顶层设计。建成全面小康、焕发、增强观念、落实从严治党,这“四个全面”不仅勾画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且也勾画出了“第二个一百年”目标中的中国未来蓝图。
16、怎样准确把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基本要求?
“四个全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是我们党治国理政方略与时俱进的新创造,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新飞跃。只有准确理解和把握,才能科学推进落实。
把握全面性,在全面推进上用心思。“四个全面”是从我国发展现实需要中得出来的,是从人民群众的热切期待中得出来的,是为推动解决我们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来的。正是从这个意义上,“四个全面”在实践中必须全面抓全面推进。思路上要想全,要把全面推进作为规划部署的基本要求,环环相扣,互相嵌入,以全面统筹防止顾此失彼现象;方法上要抓全,始终围绕全面做文章,以全面抓抓全面防止“瘸腿”现象;工作掌控上要顾全,多做固强补弱工作,在克服弱环上用力使劲,以始终瞄准短板不断消除短板。实践表明,“四个全面”涉及全局、总揽全局,不可分割、不可偏废,只有着眼全局、统筹兼顾、相互配套、相互促进,才能全面推进、整体提高。
把握基础性,在根本建设上下气力。“四个全面”是一个大系统,每一个“全面”又是一个小系统,每个系统都有一些要素事关全局、事关根本,处于最基础、最根本、最管长远的环节,必须反复下气力抓。比如,公平正义是全面小康的重要着眼点,事关广大群众实现“中国梦”的信心;鼓励大胆改革,敢想敢干、敢闯敢试,事关社会焕发改革精神;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事关社会对法治的尊崇和敬畏;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事关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正风肃纪严规矩,事关党的战斗力和向心力,等等。这些基础环节在各自系统中往往处于“基石”和“枢机”的作用,如果这些基石不牢固,“四个全面”就会动摇。抓住了这些基础性工作,层层加固,层层递进,“四个全面”就会在基石坚实上稳步推进。
把握协调性,在协调发展上出招数。“四个全面”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都有着特殊地位和作用,有个形象比喻:全面奔小康是“鸟”和“车”要去的方向,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是“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全面从严治党是“鸟之头”和“车之体”。这就意味着,“四个全面”既相互区别又相互关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业全面发展、整体提高,实质就是“四个全面”的相互协调、共同作用。而就“四个全面”各个领域而言,也是需要多措并举、多方面配合的。因此,面对项数众多的具体工作,我们必须善于“弹钢琴”、“牵牛鼻子”,正确处理“四个全面”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的关系,正确处理党建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等关系,把握协调性,在协调发展上动脑筋、出招数。抓工作搞建设总是有主有次的,协调发展不是平均用力,而是区分轻重缓急有序推进,是以重点突破带动各项建设、各种要素、各个环节的整体跃升。主次方面相互衔接、相互促进、相互保障,也是协调发展。
把握可持续性,在保持后劲上见实效。保持后劲,既是全面建设的根本要求,也是协调发展题中应有之义。保持后劲要有清晰的工作思路,抓落实难题是什么,影响全面建设、协调发展的问题是什么,首先弄清楚才能干明白;保持后劲要有到位的计划性,用计划控制发展步速和节奏,防止盲目性,克服随意性;保持后劲要有扎实的作风,不追求表面热闹花哨,踏石留印、抓铁留痕,注重做实在、管用的工作;保持后劲说到底需要对党和国家伟大事业长远负责的政绩观,不搞急功近利,不图一时出名挂号,把个人追求融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国梦”的伟大进程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实践一再表明,指导思想端正、工作作风扎实,加上科学计划和有效推进,我们党和国家就会永葆勃勃生机。

17、如何在实践中深入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推动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从治理角度和实践创新来开掘科学有效的治理路径,确保“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地见效,需要从四个基本层面着力。
着力在巩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筑牢民族精神家园上取得新成效。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需要全国上下凝神聚力,只有把全国人民的思想认识统一起来,才能激发蕴藏在广大群众中的无限创造伟力。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团结全国各族人民齐心协力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需要不断提高人民群众三种意识:一是参与意识。要进一步完善民主参与机制,通过公开透明的程序,更多地将基层民众的合理化意见纳入决策,更好地激发人民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以主人翁精神主动参与改革建设实践。二是改革意识。在贯彻党和国家改革总体战略的前提下,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对改革领域、步骤及时间表、路线图进行科学设计,化解各方分歧,坚定人民群众参与改革的信心与决心。三是法治意识。要从普及法律知识、规范市场秩序、完善乡规民约、用法律手段维护人民利益和化解人民日常生活中的矛盾等“小事”入手,在实践中引导人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矛盾与问题。
着力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上推出新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归根结底,还在于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让人民的日子过得越来越好,过得越来越有尊严,越来越有幸福感和自豪感。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出实招,办实事。一要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人民生活质量的提升,抓好生态环境建设,改善劳动条件,加强社会治安等等,使人民生产生活更加舒心。二要在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正义,更加注重机会公平,真正使人们群众“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三要在推动经济社会整体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缩小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使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着力在依宪依法执政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和依法行政上激发新活力。我们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领导核心,推进各项事业发展,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从这个意义上讲,坚持依宪依法执政与完善党内法规、全面从严治党是内在统一的。打铁还须自身硬,只有从严治党,继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才能更好地应对“四大风险”和“四大考验”,才能造就一种风清气正的政治和社会生态。践行“三严三实”,全面从严治党,要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好两个“清单”:一是各级党委和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在2014年中央召开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从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坚持思想治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等八个方面提出了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各级党委和基层党组织必须从这八个方面出发,建立并落实好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领导责任。二是各级政府和部门的“权力清单”。要从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出发,树立起人民至上、法律至上的理念,建立健全权力清单,明确职能职责和“权力边界”,真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律规定和职能范围内的事情必须为,更好地推动依法行政。
着力在汇聚千百万高素质人才和实现创新驱动发展上迈出新步伐。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进入全面转型期,劳动密集型、资源消耗型的发展方式已无法支撑可持续发展。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正孕育兴起的当下,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必须坚持人才保障与科技支撑“双轮驱动”,必须把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着力点放在不断提高劳动者素质和科技创新上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一靠教育事业的发展,二靠科学灵活的人才政策。各级各地要在重视并大力支持教育发展的基础上,在引才引智、创新能力与业绩评价、干部管理等方面,完善吸引并管好用好人才的政策措施,真正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要注重人才队伍建设与创新体系建设的有机结合,不断完善创新创造的激励机制、扶持政策、平台载体,扶持大众创业,激励万众创新,把科技创新的潜力充分释放出来,更好地发挥科技进步和创新的支撑作用,引领各项建设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18、如何理解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
坚持创新发展,必须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各方面创新,让创新贯穿党和国家一切工作,让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坚持绿色发展,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新贡献。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自然岸线格局,推动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
坚持共享发展,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实现全体人民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实施脱贫攻坚工程,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缩小收入差距,坚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实现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食品安全战略。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
坚持协调发展,必须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正确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增强发展协调性,必须在协调发展中拓宽发展空间,在加强薄弱领域中增强发展后劲。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塑造要素有序自由流动、主体功能约束有效、基本公共服务均等、资源环境可承载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推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坚持发展和安全兼顾、富国和强军统一,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格局。
坚持开放发展,必须顺应我国经济深度融入世界经济的趋势,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和公共产品供给,提高我国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制度性话语权,构建广泛的利益共同体。

19、如何正确认识经济发展新常态?
从消费需求看,过去我国消费具有明显的模仿型排浪式特征,现在模仿型排浪式消费阶段基本结束,个性化、多样化消费渐成主流,保证产品质量安全、通过创新供给激活需求的重要性显著上升,必须采取正确的消费政策,释放消费潜力,使消费继续在推动经济发展中发挥基础作用。
    从投资需求看,经历了30多年高强度大规模开发建设后,传统产业相对饱和,但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一些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投资机会大量涌现,对创新投融资方式提出了新要求,必须善于把握投资方向,消除投资障碍,使投资继续对经济发展发挥关键作用。
    从出口和国际收支看,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前国际市场空间扩张很快,出口成为拉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动能,现在全球总需求不振,我国低成本比较优势也发生了转化,同时我国出口竞争优势依然存在,高水平引进来、大规模走出去正在同步发生,必须加紧培育新的比较优势,使出口继续对经济发展发挥支撑作用。
    从生产能力和产业组织方式看,过去供给不足是长期困扰我们的一个主要矛盾,现在传统产业供给能力大幅超出需求,产业结构必须优化升级,企业兼并重组、生产相对集中不可避免,新兴产业、服务业、小微企业作用更加凸显,生产小型化、智能化、专业化将成为产业组织新特征。
    从生产要素相对优势看,过去劳动力成本低是最大优势,引进技术和管理就能迅速变成生产力,现在人口老龄化日趋发展,农业富余劳动力减少,要素的规模驱动力减弱,经济增长将更多依靠人力资本质量和技术进步,必须让创新成为驱动发展新引擎。
从市场竞争特点看,过去主要是数量扩张和价格竞争,现在正逐步转向质量型、差异化为主的竞争,统一全国市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是经济发展的内生性要求,必须深化改革开放,加快形成统一透明、有序规范的市场环境。
    从资源环境约束看,过去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空间相对较大,现在环境承载能力已经达到或接近上限,必须顺应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期待,推动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新方式。
    从经济风险积累和化解看,伴随着经济增速下调,各类隐性风险逐步显性化,风险总体可控,但化解以高杠杆和泡沫化为主要特征的各类风险将持续一段时间,必须标本兼治、对症下药,建立健全化解各类风险的体制机制。
    从资源配置模式和宏观调控方式看,全面刺激政策的边际效果明显递减,既要全面化解产能过剩,也要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探索未来产业发展方向,必须全面把握总供求关系新变化,科学进行宏观调控。
总结:我国经济正在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化,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正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经济发展方式正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经济结构正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存的深度调整,经济发展动力正从传统增长点转向新的增长点。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大逻辑。
20、如何正确认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指从供给侧入手,针对结构性问题而推进的改革。
供给侧包含两个基本方面:一方面,生产要素投入,如劳动投入、资本投入、土地等资源投入、企业家才能投入、政府管理投入,分别对应着收入法计算的GDP中的工资、利息、地租、利润、税收;另一方面,全要素生产率提高,由制度变革、结构优化(如工业化、城镇化、区域经济一体化等)、要素升级(即生产要素质的提升,与生产要素量的投入增加不同,包括技术进步、知识增长、人力资本提升等,创新驱动即是解决这些问题)“三大发动机”(其中制度变革又是根源性发动机)决定。 
隐含在其中还有三个重要的供给侧因素:一是主体发展,包含劳动力或创业者、企业和企业家、投资者、政府管理者等主体素质的提高,及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二是产业发展,含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升级、新兴产业成长等);三是区域发展,包含区域创新、区域结构优化、区域新增长点的形成等。 
结构性问题主要包括产业结构问题、消费结构问题、区域结构问题、要素投入结构问题、排放结构问题、增长动力结构问题、收入分配结构问题等。
从供给侧入手、针对结构性问题而推进的改革几乎包括所有重要的改革,如行政管理制度改革、产权制度改革、土地制度改革、国有企业改革、财税制度改革、金融制度改革、价格制度改革、社会福利制度改革、生态制度改革等。可以说,从“需求侧”转向“供给侧”相当于从“政府调控侧”转向“全面改革侧”。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质,是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发挥好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过去,我们过多地通过政府的需求管理政策,特别是政府投资政策和货币金融政策,从需求侧“三驾马车”来拉动经济增长,“有形之手”伸得过长。今后,我们要更加强调供求平衡,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强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特别是要更多地发挥好企业和个人的作用,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将政府的主要职责定位于制定好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为企业和社会提供良好的制度和政策环境。当前,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重点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通过改革加快培育各种创新主体,如创业者、创新型企业、创新型地区或园区、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创新型政府等;
二是通过改革(如保障产权、减税、简政放权、放开价格等)激发各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是通过改革痛下决心以可控方式和节奏主动释放风险,打破刚性兑付,退出僵尸企业,淘汰落后产业,培育有市场竞争力的新产业和新产品;
四是通过改革促进技术进步、人力资本提升、知识增长等要素升级。

注:(1)考题将从思考题中抽取5题;
(2)考试形式为笔试,闭卷;
(3)不提供参考资料,以一般性了解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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