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合肥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院简介
合肥学院是一所在“改革中诞生,开放中成长,创新中发展”的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全日制公办本科院校,其前身是创办于1980年的合肥联合大学。1985年,学校成为德方在中国重点援建的两所示范性应用型高校之一。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与合肥教育学院、合肥师范学校合并。2018年,学校整体进入安徽省第一批次招生,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目前,学校一个校区办学,占地面积1500亩,拥有全日制在校生14460人,专任教师1051人,校舍建筑面积68.9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行政用房面积41.5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69亿元,图书馆纸质图书145.51万册,电子图书156.72万册。现有11个二级学院,涵盖工、经、管、文、理、教育、艺术7大学科门类。本科专业76个,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国家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4个,国家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9个,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战略,稳步打造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符合定位的师资队伍。现有博士学位教师360人、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教师487人,研究生导师835人、博士生导师6人,“双能型”教师570人。现有省级教学团队20个,省级教学名师24人,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2人,合肥市拔尖人才119人。外籍教师中先后有4位获中国政府“友谊奖”,11位获安徽省政府“黄山友谊奖”,4位出席李克强总理主持的外国专家新春座谈会。有3位诺贝尔奖获得者为学校荣誉教授。
二、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计划招收全日制研究生530人,非全日制研究生15人,专业目录中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一)我校今年继续招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计划,具体人数以2023年教育部下达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数为准。
(二)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五、报名与确认
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 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其他事项
1.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2. 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3.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4.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六、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初试科目: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德语、业务课自命题科目由我校自命题。
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会计、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金融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第三单元业务课一设置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满分为150分。
(二)复试
我校将根据本年度招生计划,原则上以不低于120%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复试时间及要求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页上。
同等学力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加试两门专业主干课,加试方式为笔试,两门加试课程中有任何一门不合格的不能录取。
七、学习方式
我校2023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除0552新闻与传播学制2年),其他专业全日制、非全日制均为学制3年。
八、收费标准及奖助体系
(一)收费标准
2023年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均为8000元/学年。
(二)奖助体系一览表
类别 | 序号 | 名称 | 等级 | 金额(元/人) | 覆盖面 | |
奖 学 金 | 1 | 国家奖学金 | —— | 20000元/人 | 具体人数按当年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 |
2 | 学业奖学金 | 一等奖 | 12000元/年·人 | 30% | ||
二等奖 | 10000元/年·人 | 30% | ||||
三等奖 | 8000元/年·人 | 40% | ||||
3 | 国际学术会议 | 最高15000元/次·人 | ||||
4 | 海外研修 | 30000元/生 | ||||
5 | 企业奖学金 | 奖金根据各专业企业资助情况而定 | ||||
助 学 金 | 6 | 助学金 | 6000元/年·人 | 100% | ||
7 | 三助岗位 | 研一(助管) | 300元/月·人 | |||
研二、研三(助教、助研) | 由导师支付 |
备注:
1. 第一志愿报考并被录取者可以直接获得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一等奖;
2. 具体奖、助学金评选与发放金额、比例按照合肥学院最新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3. 助研津贴由导师根据学生的助研情况自主酌情支付。
4. 科研成果奖等其他奖项评选与发放金额、比例按照合肥学院最新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单位代码:11059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51-62158048,0551-62158207,0551-62158208
E-mail:yjsc@hfuu.edu.cn
学校官网:www.hfuu.edu.cn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99号 邮编:230601
注:以上招生简章内容若与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