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汉语笔记(王力版)
一、填空:
1、汉语字典的编排方式主要有三种:
A、按音序排列。现在通行按照汉语拼音字母次序排列(汉语拼音方案);古代按照平水韵106韵排列(上、下平声各15韵,上声29韵、去声30韵,入声17韵)。
B、按部首和笔划排列。同一部首的字归在一起,部首的先后以笔划多少为序;同一部首内,字的先后以笔划多少为序。笔划相同时,在按起笔的笔形排列。一般是把起笔分成点(、)、横(一)、直(ㄧ)、撇(ノ)四种或点、横、直、撇、折(┐)五种依次排列。
C、按编码排列。通行的是四角号码检字法。汉字方形有四个角,角的形式共十种,用0至9代表。角的顺序是左上角、右上角、左下角、右下角。每字得四码。
2、《康熙字典》张玉书、陈廷敬等编,在明代梅膺祚《字汇》和张自烈《正字通》基础上编成。按照部首排列,分成214部,在按十二地支分十二集,每集分上中下三卷。释字体例先音后义。先列主要韵书的反切,再释义,每义引古书为证。
3、王引之《字典考证》、王力《康熙字典音读订误》,进行纠正。
4、《中华大字典》陆费逵、欧阳溥存主编,1915年中华书局。部首排列,注音用《集韵》的反切,还加注直音。
5、《辞源》1915商务印书馆,陆尔奎、方毅等人编写,是近代出版最早的以语词为主,兼顾百科常识的大辞书。部首排列法,沿用《康熙字典》214部首。注音反切,全部采用清代李光地《音韵阐微》的改良的反切。基本奠定了汉语现代词典的编纂体例格局。1958年修订为“以语文为主,百科为辅”的工具书,吴泽炎、黄秋耘。刘叶秋负责。采用汉语拼音字母和注音字母注音,采用《广韵》的反切。
6、《辞海》1936中华书局编印,舒新城、沈颐,张相主编。1958年修订为综合性辞书。舒新城、陈望道主持。
7、东汉许慎《说文解字》,中国文字学奠基之作,第一部系统完备的字典,分析小篆字形。宋代徐铉采用孙愐《唐韵》校订过。清代黎永春的《说文通检》。徐灏《说文解字注笺》
8、清代研究《说文解字》的四大家: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桂馥《说文解字义疏》、王筠《说文句读》、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
9、清代阮元《经籍籑诂》,一部专门收集唐前各种古书注解的字典。韵母排列法,以平水韵一韵一卷。还有清代刘淇《助字辨略》,何乐士《古代汉语虚词通释》。
10、清代王引之《经传释词》(古声母排列)和近人杨树达《词诠》(注音字母),解释虚词。
11、近人张相《诗词曲语辞汇释》,1953中华书局,研究诗词曲中特殊词语的一部专著。
12、古代汉语以单音词为主,现代以复音词主要是双音词为主。单变复主要有三种情况:
A、换成完全不同的词。
B、加上词头词尾。
C、用两个同义词作为词素合成。
13、单纯的复音词,绝大部分是联绵字。文字学主要凭字形辨别本义。
14、文字的创造时期,象形是最基本的原则。
15、隶书是汉字演变史上的重要转折点,是古文字和今文字的分水岭。
16、押韵分为三种:
A、 句句押韵。
B、 隔句押韵。一般是奇句不押韵,偶句押韵。如《诗经》
C、交韵。奇句与奇句押韵,偶句与偶句押韵
17、《诗经》押韵主要格式:隔句押韵的句尾韵;首句入韵而后隔句押韵的句尾韵。
18、古韵指上古时代主要指先秦的韵部,现在被分为三十部。《诗经》押古韵。段玉裁《六书音均表》、江有诰《诗经韵读》、王念孙《诗经群经楚辞韵谱》
19、注解古书开始于汉代。
20、注解常见的情况有下列四种:
A、释词。
B、串讲。把一句或几句连串起来讲解。
C、通释全章大意。使文章的意义更为明确。
21、常见古书术语:
A、曰、为、谓之。被释词放于其后。不仅用来释义,且用于分别同义词或近义词的差别。
B、谓。被释词放于其前。以具体释抽象,或以一般释特殊。谓之,被释词放于其后。
C、 貌。于动词或形容词后。被释词往往表示某种性质或状态的形容词。等于“…的样子”。
D、犹。释者与被释词往往是同义或近义关系。等于“等于说”。上面单纯用于释义。
E、之言、之为言。必然是“声训”除了释义外,释者与被释词有时是同音关系,有时是双声叠韵的关系。
F、读为、读曰。用本字来说明假借字。
G、读如、读若。一般用来注音。有时说明假借字。(11年)
22、唐人为汉下其他古书注释。唐代司马贞《史记索隐》和张守节《史记正义》;唐代李善注和五臣注萧统《文选》。南朝宋裴松之的《三国志》注。
23、郭象注和成玄英注《庄子》。
24、如字,通常表示在特定的上下文里这个字要按照它本来的读音读。有时一个字下注“如字”,又注别的反切或直音,表明这个字在特定的上下文里传统有不同的读法。(11年)
25、古书常常有一字异读的情况。不同的读音往往表示了词义或词性的不同。异读有时只是音调的差异,有时不仅是声调、词义上的差异,还有词性上的转变。
26、利用四声区别词义和词性,是汉语的特点之一。
27、朱熹:《周易本义》、《诗集传》、《大学章句》、《论语集注》、《孟子集注》、《中庸章句》、《楚辞集注》等。
28、清代陈奂《诗毛氏传疏》、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刘宝楠《论语正义》、焦循《孟子正义》、王先谦《庄子集解》、郭庆藩《庄子集释》。
29、阮元为《十三经注疏》作《校勘记》。清代王念孙《读书杂志》、王引之《经义述闻》、俞樾《古书疑义举例》。
30、姚鼐《古文辞类篹》把文章分为十三类。
31、古代断句用“、”作为标志。语意未完而需要停顿的地方,点于两字之间。句终在字的旁边。错误因为三种情况:意义不明、语法不明、音韵不明。
32、《诗经》是赋的远源,《楚辞》是赋的近源。主要特点铺陈事物。
33、明代徐师曾《文体明辨》分赋为古赋、俳赋、律赋、文赋四种。
A、汉代为古赋,又称辞赋。一般较长,多用问答体的形式,韵文中夹杂散文,句式以四六言为主。
B、六朝赋是俳赋,又叫骈赋。篇幅短小,用韵。骈偶、用典,实际为押韵的骈体文。
C、律赋,是唐宋时代科举考试所采用的一种试体赋。押韵严格限制,由考官命题,出八个韵字,规定八类韵脚,所以说八韵律赋。甚至押韵词序、平仄也有规定。字数有限制,不超过四百字。
D、 文赋,受古文运动影响而产生。中唐后,古文家的赋逐渐以散代骈,句式参差,押韵随意。不重铺排和藻饰,用散文方法写赋,贯穿散文的气势,重视清新流畅,十分接近散文。
34、赋的结构:前面有序,中间为赋,后有“乱”或“讯”等。
35、古汉语的修辞方法:
A、稽古:援引古人的事迹来证实自己的论点。叙述一些历史事实,有正反两面。
B、引经:正面援引古代圣贤的言辞。
E、 代称。
a、以事物的特征或标志代指。如“二毛”。b、以部分代全体。如“风雅”。
c、以原料代成品。如“鱼网”。 d、以具体代抽象。如“丝竹”。
e、以地代人。如“彭泽”。 f、以官代人,表尊重。如“王右军”。
g、专名用作通名。如“扁鹊”。 h、割裂式的代称。如“吞舟”。
D、倒置,词序颠倒为了修辞押韵。 E、隐喻,没有比喻词。
F、迂回,一种隐晦难懂的修辞手法。作者不直言,而转弯抹脚地说出。
G、委婉,委婉曲折地把意思表达出来,外交辞令和谦词属于委婉语。
H、夸饰,一种极度形容语,使语言增加生动性。
36、唐后诗歌分为,古体诗和近体诗,近体诗又叫今体诗,古体诗又叫古风。超过八句的叫做排律。绝句分为古绝和律绝。古绝一般只限于五绝。
37、四言诗句式一般为二二,五言诗为二三,七言诗为四三。
38、句句入韵的诗歌,因相传汉武帝作柏梁台;与群臣共赋七言联句,句句入韵,故名柏梁体。如曹丕的《燕歌行》。
39、《文心雕龙?声律》提到“声律”的问题,南朝沈约发明四声,写作《四声谱》。
40、三平调是古风的专用的形式,是古风的特点之一。律绝一般截取律诗的首尾两联。
41、清代戈载《词林正韵》分为十九词韵部,用《集韵》的韵目。
42、曲有南曲北曲之分。北曲有杂剧和散曲。散曲有小令和套数两种形式。
43、元代周德清根据北曲写成《中原音韵》分平水韵为十九韵部。
二、名词解释
1、直切:用同音字来注音,如“根,音跟”。
2、反切:是用两个字合注一个字的音,称为“某某切”或“某某反”(唐前),上字取声母。下字取韵母合声调,合称被注字的音。如“毛”,“莫袍切”。《康熙字典》用此法。
3、偏义复词:古代汉语中的一种复音词,用两个单音的近义词或反义词作为词素组成,其中一个词素的本来意义成为这个复音词的意义,而另一个只是作为陪衬。如“有缓急,非有益也。”“缓急”指的是“有急”,“缓”字无意义。
4、本义:词的本来意义。如,“向”,本来的意义是“向北的窗户”。
5、引申义 :从本义“引申”出来的,即从本义发展出来的意义。向,本来的意义是“向北的窗户”。引申意义是“朝着”、“对着”。直接引申是从本义直接派生出来的意义。间接引申是由直接引申而再引申出来的意义,与本义为间接关系。
6、假借义:如同朱骏声所说是“本无其义,依声托字”,与本义不相。如“解”通“邂”(解逅即邂逅)。
7、六书:许慎的《说文解字》认为汉字形体的构造有六种: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只有象形、指事、会意、形声是造字之法,转注、假借为用字之法。
A、象形:把事物轮廓或具有特征的部分描画出来,构成一个字,如日、月。
B、指事:用记号指出事物特点的造字方法。如:上、下、本、末、亦、刃。
C、会意: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形体组成,把它们的意义组合成一个新的意义的造字法。常常是两个象形字的结合,如:及。
D、形声:是由意符(也叫形符)和声符两部分组成的,意符表示意义范畴,声符表示读音类别,如:江、沐。意符相同的形声字意义上大都合意符所标示的事物或行为有关。如贝与财物有关,言与言语有关,心与心理有关。
E、转注:说法不一。
F、假借:“本无其字,依声托事”,如“令”本为“发号”的令,后来借用为“县令”的令。
8、古今字:
由于历史的发展,汉字的演变,产生了一个新的字代表一个字的一个或者几个意义,分担那字部分的意义,那么前一个字为古字,新产生的字为今字。如“责”,其“债务”等意义已经为“债”所替代,但“责任”等意义担任着,故而两者为古今字。
9、异体字:
由于时间或地狱的关系,人们为同一个词造出两个或更多的字来代表它,形成了形体结构相差较大,意义完全相同,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互换的字,如“睹,覩”。
10、简繁字:
由于人们改革汉字,进行简化而产生的现象,简化字要比繁体字的书写简单,笔画较少,往往是一对一的关系,也有一对多的情况。今天所用的许多简化字是历代相传下来的。如礼禮、气氣等。有些简化字和繁体字之间词义毫不相干,因为同音而被采用。如后後、适適、征征、余餘。
11、判断句:以名词或名词性的词组为谓语,表示判断。在古汉语中一般不用判断词“是”,而是在谓语后用语气词“也”来帮助判断。如“董狐,古之良史也”。有时在主语后用语气词“者”表示提顿。现代汉语中主谓之间一般用“是”。
12、叙述句:以动词为谓语、叙述人或事物的行动变化的句子。
13、否定句:表示否定的句子。必须有否定词,古代汉语中否定词可以是副词“不”、“弗”、“毋”、“勿”、“未”、“否”、“非”,可以是动词如“无”,可以是代词如“莫”。
14、词类活用:在古代汉语中有些词临时改变词性,如名作动、形容词作如动词,名词作状语,动词作状语等等情况。如“秦师遂东”。
15、韵母:指一个音节中除声母以外其他因素的总和,包括韵头、主要元音和韵尾。
16、韵:只指主要元音和韵尾(如果有的话)。
17、诗韵:韵头不同而韵相同的字如干、满、南、叹可以互相押韵,这些互相押韵的字放在同样的位置上就构成诗韵。
18、韵脚:韵头不同而韵相同的字如干、满、南、叹可以互相押韵,这些互相押韵的字放在同样的位置上就构成诗韵。汉语诗韵一般放在句尾,习惯上叫韵脚。
19、韵例:就是关于用韵的格律:什么地方用韵,什么地方不用韵和怎样用韵。
20,换韵:不一韵到底,中途变换成不同的韵押韵的押韵方式,交韵的情况不是。
21、天籁:民歌随口而唱,随口用韵,随时换韵的情况。
22、叶韵:古人为了说明《诗经》的押韵和谐,认为某字是改读某音,就是“叶韵”,或称“叶句”(叶,同“协”,和谐之意)。
23、叶音法:一种应该否定的注音法。古人认为押韵可以临时改变读音,以求和谐,没有根据。
24、双声:两个字的声母相同,如现代汉语中“珍珠”,“微妙”在先秦是双声。
25、叠韵:两个字的韵母相同,韵头不同也可以,如现代汉语中“光芒”。
26、古音通假:古代汉语书面语言里同音或音近的字的通用和假借。或本有其字,或本无其字,借用同音近音字表示,两个字本来形体不同,意义不同。如“蚤起”,蚤通早。
27、三十六字母:
传统认为,有三十六字母,字母指声母,古代没有拼音字母,只好找出三十六个汉字作为声母的代表,如见溪群疑等,反映了唐宋时期汉语声母系统的情况。而上古的声母现在研究为三十二个,被分为牙音、舌音、唇音、齿音、喉音、半舌、半齿。
28、连绵字:
由两个音节连缀成义而不能分割的词,或有双声叠韵的关系,如玲珑、徘徊、参差,或没有,如蜈蚣、妯娌,或同音相重复,如匆匆、津津。
29、疏:
由于时代的变迁,前人的注解已经不再容易理解,出现了一种新的注解,作者不仅解释正文,还给前人的注解作注解,成为“疏”,也叫“正义”。《十三经注疏》中的《诗经》就是汉代毛亨传,汉代郑玄笺、唐代孔颖达等正义。
30、《十三经》:《周易》、《尚书》、《诗经》、《周礼》、《仪礼》、《礼记》、《春秋左传》、《春秋公羊传》、《春秋谷梁传》、《论语》、《孝经》、《尔雅》、《孟子》。《十三经注疏》多为汉朝或魏晋人的注。
31、衍文:校勘学术语,简称“衍”,也叫“衍字”。用来指明古籍中多出了文字的现象。如“‘汉水以为池’,‘水’字衍”。(11年)
32、脱文:校勘学术语,简称“脱”,也叫“脱字”。用来指明古籍中脱落了文字的现象。如“‘孔世家云:颀然而长’”“‘孔’下脱‘子’字”。
33、韵文:指有韵的文章,有完全的韵文,也有不完全的韵文。
34、平水韵:隋朝陆法言的《切韵》分为206韵,过于细,唐代规定相近的韵可以同用。南宋平水刘渊,将同用的韵合并,成107韵,后人渐为106韵,被成为平水韵,一般叫“诗韵”。
35、平仄;近体诗最重要的格律因素,在诗和韵文中构成一种高低长短相互交替的节奏,即所谓的“声律”。阴平、阳平是平声,上声、去声、入声为仄声。古代的入声现在转入其他三声中。
36、黏:上联的对句和下联的出句的平仄类型必须是同一大类的。失黏:诗歌中不合乎黏的规则的现象。
37、对:每联的出句和对句必须是相反类型的。也就是对句的平仄对立。失对:诗歌中不合乎对的规则的现象。
38、孤平:诗歌中除了韵脚之外只剩一个平声字。是律诗的大忌。
39、拗句:不依照一般的平仄的句子,即该用平声的未用平声,该用仄声的未用仄声。拗救:诗人对于拗句,往往用“救”,就是一个句子该用平声的地方用了仄声,则在本句或者对句的适当位置,把该用仄声的字改用平声,以便补救。合起来叫作拗救。
40、对仗:诗歌特别是近体诗中,句法结构相同的语句相为对仗,这是正格。另外又一种情况,只要求字面相对即词类相同,不要求句法结构相同。对仗一般平仄相对。同类的词相对是工对。
41、合掌:一联对仗出句合对句完全或者基本同义,是诗家的大忌,叫做“合掌”。
42、流水对:对仗中的特殊类型。相对的两句之间的关系不是对立的,而是一个意思连贯下来,也就是说出句与对句不是两句话,而是一句话。如“即从巴峡穿巫峡,便下襄阳向洛阳”。
43、借对:对仗中的特殊类型。一个词有两种以上的意义,诗人在诗中用的是甲义,但是同时借用它的乙义或丙义,来与令一词相对。如“岐王宅里寻常见,崔九堂前几度闻”。取“寻常”本为“平常”之意,但又为古代测量单位,借对数目。
44、填词:词初称为“曲子词”,了解音乐的词人按照乐谱的音律节拍来写词,称为填词或倚声。
45、词调:本指写词时所依据的乐谱,后指把前人每一种词调的作品的句法合平仄分别加以概括,从而建立的各种词调的平仄格式。
46、杂剧:一种带科(动作)白(道白)的歌剧,唱词往往是剧中人唱。只有套数,没有小令,一个套数称为一折,全剧通常四折,有时加上一个楔子。散曲:不是戏剧,没有科白,与词的性质相近。
47、小令:散曲的一种,等于一首单调的词。套数:由两个以上的同一宫调的曲子按照一定规则连缀起来的套曲。
48、赘韵:曲中不必用韵的地方用韵。
49、衬字:曲律中在规定的字数之外所添加的字,或者加在句首,或者加在句中,但不能加在句尾。
重要的名词解释:
章句 章句之名,是离章辨句的省称,是分析古书章节句读的意思。刘师培《国语发微》说:“章句之体,乃分析经文之章句者也。”作为一种注释,章句不像传注类注释那样以解释词义为主,而着重于逐句逐章串讲、分析大意。汉代一些儒者治学,从辨析章句入手,故章句体兴于汉。《汉书•艺文志•六艺略》、载《易经》有施氏、孟氏、梁丘氏《章句》,《尚书》有《欧阳章句》、《大小夏侯章句》,《春秋》有《公羊章句》、《谷梁章句》。汉儒用章句讲经,大都支离烦琐,故被斥为“章句小儒”。一般人“羞为章句”,故自汉以后,章句日汇渐亡佚。今仅存东汉赵歧的《孟子章句》,王逸的《楚辞章句》。赵歧章句解词串讲较简明准确,在原文每章末尾还用韵语概括“章指”,在《孟子》注释中有“开辟荒芜”之功。章句体虽不以解释词义为主,但它在对句意的串讲、分析中,往往包含了对原文词义的解释,这是应该注意的。
“离章辨句,委曲技派”,是其他注释体例的基础,也是记传注释中最根本的学术形式。而家法促进了章句的繁荣:比谊会率,防守进攻。
汉代章句的特征:紧附阐释对象,离章断句,逐句逐章地解释原文,有派别门户之名,后来日益繁琐。
章指 1.亦作“ 章旨 ”。诗文的主旨。 唐 司空图 《与极浦书》:“ 郑 杂事不罪,章指亦望呈达。” 明 胡应麟 《诗薮•遗逸上》:“《上山采蘼芜》一篇,章旨浑成,特为神妙。” 清 周亮工 《书影》卷六:“辞尚体要,有体有要,则今日章旨结撰之谓,而非以餖飣剽窃句字为体要也。”
2.经籍注释的一种形式。 清 钱大昕 《十驾斋养新录•孟子章指》:“ 赵岐 注《孟子》,每章之末括其大旨,间作韵语,谓之章指,《文选》注所引 赵岐 《孟子章指》是也。”
句读(jù dòu)(官话读音:具豆,ㄐㄩˋㄉㄡˋ,jù dòu ;粤音:据逗, gey3 dau6),是句号和读号的合称。
古时称文词停顿的地方叫做句或读。连称句读时,句是语意完整的一小段,读是句中语意未完,语气可停的更小的段落。
一般是以句号(。)作为一个句子的终了,相当于现代标点符号中的句号;句中语气承转停顿以读号(‧或、)表示,则相当于现代标点符号中的逗号和顿号。像这样加注句读的动作,被称为“断句”又被称为“圈点”,而圈点并且加上注解或注脚的动作,则被称为“圈注”。正确的圈点除了可以明了句子和文章原意,也可显现一个人基本的学识涵养。
古文是没有像现在的标点符号的,因此需要“明句读”(《三字经》对学生有明确要求,要求要“明句读”) 。如果不懂句读,往往会造成误读、误解原意。
古代中文在书写上原本是没有标点符号的设计,但是在阅读时为求语气的顺畅和正确的传达意思,仍有需要注意文句的起承转合,读书人便会在文章中自行加注记号,这就是句读的由来。
史记三家注 俗称“三家注”的《史记集解》(刘宋•裴骃注)、《史记索隐》(唐•司马贞注)和《史记正义》(唐•张守节注)。
集解主要汇聚他人的解释;索引解释原文时,除了个人的意见外,也引述他人的解释;正义除了解释原文、说明地理之外,还对一些字加了音注。
史记》在我国比较广泛地传播流行,大约是在东汉中期以后。它成为司马迁著作的专称,也开始于这个时候。在这以前,《史记》都称为《太史公书》、《太史公记》和简称“太史公”。据现知材料考证,最早称司马迁这部史著为《史记》的,是东汉桓帝时写的《东海庙碑》。到唐朝时候,由于古文运动的兴起,文人们对《史记》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当时著名散文家韩愈、柳宗元等都对《史记》特别推崇。宋元之后,欧阳修、郑樵、洪迈、王应麟各家,以及明朝的公安派、清朝的桐城派,都十分赞赏《史记》的文笔。于是《史记》的声望随日俱上,各家各派注释和评价《史记》的书也源源不断出现。
其中最有影响的是俗称“三家注”的《史记集解》(刘宋时裴駰注)、《史记索隐》(唐司马贞注)和《史记正义》(唐张守节注)。《集解》兼采当时裴駰所能见到的前人有关《史记》诸书的研究成果,并一一注明作者名字。一丝不苟。《索隐》进一步指出了《集解》中考证不当的错处。并对《史记》原文提出辨正,发语警辟。《正义》的作者长于舆地之学,对《史记》中地名的考证尤为精辟。
五经正义
"融贯群言,包罗古义"
《五经正义》是唐代颁布的一部官书。五经指五部儒家经典著作,即《诗》(《诗经》)、《书》(《尚书》、《书经》)、《礼》(《礼记》)、《易》(《周易》)、《春秋》。汉武帝时,朝廷正式将这五部书宣布为经典,故称"五经"。自东汉末年以后,战乱四起,儒家经典散佚,文理乖错。
魏晋南北朝时期,国家长期分裂,经学也逐渐形成了"南学"、"北学"之争。再加上儒学内部宗派林立,各承师说,互诘不休,经学研究出现一派混乱局面。隋唐建立以后,为了统一的封建政权的政治、思想、文化建设的需要,亟需整顿混乱的经学,由朝廷出面撰修、颁布统一经义的经书。唐太宗下令召集当时一些著名的儒士共同撰修《五经正义》,因国子祭酒孔颖达年辈在先,名位独重,故由他负责此事。《五经正义》撰成于贞观十六年(642年),后又经马嘉运校定,长孙无忌、于志宁等再加增损,于唐高宗永徽四年(653年)颁行。《五经正义》的卷数,因版本不同,说法亦各异。目前流行的说法是180卷,其中《毛诗正义》40卷,《尚书正义》20卷,《周易正义》14卷。《礼记正义》70卷,《春秋左传正义》36卷。另据《四库全书总目》:《毛诗正义》40卷,《周易正义》10卷,《尚书正义》20卷,《礼记正义》63卷,《春秋左传正义》60卷,共193卷。据《十三经注疏表》(宋绍熙年间黄唐合刊):《毛诗正义》70卷,《周易正义》10卷,《尚书正义》20卷,《礼记正义》63卷,《春秋左传正义》60卷,共223卷。现在由中华书局排印的重刊宋本《十三经注疏》,其卷数与此表同,此书附有清阮元撰的校勘,易于读者理解掌握,为目前最佳版本。
《五经正义》为经学义疏的结集。由于经书成书年代早,文字多晦涩难懂,记事又简略不详,给后人学习带来不少困难。于是为经书作传、注之风便盛行起来,常常一部经书就有各执一说的多家传、注。《五经正义》就是要从中选出比较好的注本,摒弃其余杂说,对前代繁杂的经学解释进行一番统一整理。又因前代注本也有难解之处,所以《五经正义》便依据传、注又加以疏通解释。可以说,《五经正义》是一部典型的以疏解经的著作。
《诗经》是中国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汉初传诗的有齐、鲁、韩、毛四家。齐、鲁、韩三家为今文经学,被朝廷立于学官,设博士。《毛诗》出现较晚,是古文经学,至东汉章帝时才得立于学官,其主要著作为《毛诗故训传》30卷,此书为历代古文经学家所推重。东汉兼通今古文经学的经学大师郑玄撰有《毛诗传笺》,为《毛传》作注。《郑笺》以宗毛为主,但也并非全部申毛说。其时,他已完成《礼记注》,故为《毛传》作笺时,常用《礼》注《诗》,还用自己的观点注《诗》,阐明《毛传》中不明确之处,或用三家说申毛说,或用三家说难毛说。书成之后,影响颇大,《毛诗》地位日益稳固,"三家诗"逐渐走向衰微。由于《郑笺》与《毛传》多有异同,经学界或申郑难毛,或申毛难郑,展开了激烈的争论。
南北朝时,北朝兼崇毛、郑;南朝崇毛,但郑、毛之异同也是争论的热点。孔颖达等撰《五经正义》时,调和毛郑两家之说,作为《诗经》的注。又用刘焯《毛诗义疏》、刘炫《毛诗述义》为底本,再加疏解,撰成《毛诗注疏》,即《毛诗正义》
《周易》本是卜筮之书,充满迷信色彩,汉代逐渐寝流于谶纬。三国时魏国的著名玄学家王弼乘其极敝而攻之,作《周易注》。书中革除汉儒利用"五行"比附人事,以"互体"、"卦变"来牵强附会、"按文责卦"的弊端,注重领会和把握《周易》中所包含的根本义理。他还用《老》解《易》,以玄理统易理,利用注《周易》而阐发玄学思想,使《周易》面貌为之一新,远远高于汉儒解《易》的水平。故唐代撰《五经正义》时,认为王弼的注"独冠古今",选用其作《周易》的官定注本。王弼的《周易注》中包括《经》的部分,即六十四卦的卦爻辞,另有《传》的《文言》、《彖辞》、《象辞》三部分。其余《系辞》、《说卦》、《序卦》、《杂卦》四部分由晋人韩康伯继承王弼思想而续注,这一部分韩注被合于王弼注中,收入《周易正义》中。
《五经正义》为《尚书》选取伪孔安国传为正统注本,遭到后代学者非议。汉初,社会上通行伏生传《尚书》29篇,为《今文尚书》。汉武帝时,又从孔子故宅壁中发现《尚书》,由孔安国整理献出,为《古文尚书》。魏晋之际,《古文尚书》亡佚。东晋元帝时,豫章内史梅赜奉上孔安国的《尚书传》及《古文尚书》58篇,其中有33篇与《今文尚书》大致相同,另多出25篇。在当时无人怀疑其真实性,至唐代修《五经正义》时也自然选其为正统。至清代,已考定《尚书传》与多余的25篇《尚书》均为伪造。《尚书正义》中经的部分即包括与《今文尚书》相符的33篇和伪造的25篇,传文即是伪造的孔安国的《尚书传》。故经学家多认为据伪传疏解的《尚书正义》不足取。
《礼记正义》选用东汉郑玄的《礼记注》。《礼记注》内容详实,素为儒士所重,许多人为其疏义。至唐初,尚存有皇侃、熊安生二家。唐修《礼记正义》,以皇侃的义疏为主要底本,以熊安生的本子补其不足之处。
西晋杜预在刘歆、贾逵等前人解释的基础上,撰《春秋经传集解》30卷,将《春秋》经文按纪年配合于《左传》前面,并为之作注,是现存最古的《左传》注本。至唐修《五经正义》,以《集解》之注再加疏解,成《春秋左传正义》。
《五经正义》本着"疏不破注"的原则,疏解时一般不突破原书的范围。如《毛诗正义》对《毛传》与《郑笺》之异同不加评说,对二者的分歧也不判断其是非。《礼记正义》以皇侃、熊安生的疏为底本,每遇与郑注相违之处,《正义》便务申郑说,这就难免有牵强附会、曲从注文之嫌。《春秋左传正义》也是如此,刘炫曾著文批评杜预注的一些错误,对刘炫的驳正,《正义》一概加以否定。这样,承袭原书的某些错误,以讹传讹,或自相矛盾之处就在所难免了。
《五经正义》引用大量史料诠释典章制度、名器物色,又详于文字训诂,为后人研读经书提供了方便。书中包含有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社会习俗等方面的丰富内容,是研究者的宝贵资料。《五经正义》的撰著过程中,采摭旧文,取材广泛,汇集了汉魏、两晋南北朝时期学者的研究成果,故能"融贯群言,包罗古义",在唐代具有很高的权威性。
由于《五经正义》具有很高的学术权威性,又是朝廷颁布的官书,故士子相传习诵,不易亡佚。被它选用的注本地位大大提高,得以流传至今。更由于它收录了大量重要古籍的内容,很多书在后世亡佚,后人全赖此书才得以窥其原貌。
虽然不少人批评《五经正义》在疏解上颇多烦言赘语,但它保存古籍史料之功不可没。
《五经正义》经官方颁定后,便成为士子习经和科举考试的统一标准。自唐代至宋初,明经取士,以此为准。以科举取士取代九品中正制,是社会的一大进步,《五经正义》顺应科举考试的需要,革除儒学多门、章句繁杂之弊,又折衷南学、北学(偏重南学),形成经义统一的经学,在当时确有不可否认的进步作用和积极影响。《五经正义》的颁行标志着经学史上一统局面的形成,为古代经学发展的重要阶段。从此以后,士子诵习儒经及应试,必须严格以《正义》的义理为依据,不得另立新论,否则便被视为异端邪说。在思想、文化、学术领域实行如此专制的一统,其结果是不可避免地窒息了学术空气,阻碍了经学的发展。
部首 汉语字典里根据不同偏旁划分的部目。
东汉许慎首创。他在《说文解字》中把形旁相同的字归在一起,称为部,每部把共同所从的形旁字列在开头,这个字就称为部首。如木、杜、李等字都属木部,木就是部首。自许慎创立以形旁编排文字的方法以后,这种方法千百年来一直为编纂字书的人所采用,只是分部的多寡有所不同。如《说文解字》分为 540部,《康熙字典》分为214部,《新华字典》分为189部。
字典为了给汉字分类而确定的字类标目,是从分析字型的结构产生的。具有字型归类作用的偏旁,是字书中各部的首字。
部首是给同意偏旁的汉字所立的类目。有两种性质不同的部首:一种是文字学原则的部首,它严格依照六书体系,只有同一意符的字才可隶属同一部首。另一种是检字法原则的部首,它按字形结构,取其相同部位,作为查字依据,分部排列,其相同部位称部首。如“甥”,“舅”二字,《说文解字》根据六书体系,都归“男”部;《康熙字典》则 一月内的有些天有特定的称呼,十六称既望
既望“望”即“望日”,指阴历每月十五。“既”表示达到的状态(例如,易经中的“既济”)
既望就是农历十六日。表示满月后一天。
在古籍文献中,对一个月中某些特殊的日子还有特定的名称。如每月第一日叫“朔”,二日为“死魄”或“旁死魄”,三日为“哉生明”或“月出”,八日为“恒”或“上弦”,十四日“几望”,十五日“望”,十六日“既望”或“生魄”、“哉生魄”,十七日“既生魄”,廿二、廿三日“下弦”,最后一天为“晦”。
此外,一年中还有一些特定的岁时节日,如夏历一年的第一天,即正月初一为“元日”、“元旦”、“元辰”、“端日”。正月初七为“人日”。正月十五为“上元节”,故又称“上元日”,这天晚上叫“元宵”,也叫“元夜”。清明节前一日为“寒食”。五月初五为“端五”、“端午”、“端阳”。七月初七晚叫“七夕”。七月十五为“中元日”。八月十五为“中秋日”。九月初九为“重阳日”、“重九日”。十月十五为“下元日”。十二月初八为“腊日”。一年最后一天叫“岁除”,晚上叫“除夕依检字法原则,以“甥”入“生”部,“舅”入“臼”部。
隶变是汉字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标志着古汉字演变成现代汉字的起点。有隶变,才有今天的汉字。在隶变中,中国文字由小篆转变为隶书。隶变是中国文字发展上一个重要的转折点,结束了古文字的阶段,使中国文字进入更为定型的阶段,隶变之后的文字,接近现在所使用的文字,也比古文字更容易辨识了。
汉字由篆书演变为隶书的过程。字型变圆形为方形,线条变弧线为直线,笔画变繁杂为简省。隶变是古今汉字的分水岭,是汉字发展史上最重要的一次变革。
由篆书变为隶书,是汉字形体演变过程中最重要的一次变革。隶变主要有以下五个特点:
1.解散篆体,改曲为直:隶书不再顾及象形原则,把古字“随体诘诎”的线条分解或改成平直的笔画,以便书写。
2.偏旁分化:在隶书里,独立成字和用作偏旁的写法明显不同。
3.偏旁混同:隶书以求简便,把某些生僻的或笔画较多的偏旁,改成形状相近,笔画较少,又比较常见的偏旁。
4.结构简省:隶书往往把篆文的两笔并为一笔,或是把两个以上的偏旁或偏旁所包含的部分合并起来,改成较简单的笔画结构。
5.圆转不断的线条变为方折的断笔:隶书为提高书写速度,形成点、横、竖、捺、钩、折等笔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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