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西周
(一)西周的建立
公元前1046年,周武王伐纣以后,建立周朝,都城在镐(今陕西西安长安区西北),史称西周。
(二)周朝的制度
1.分封制
周王把一定的土地、人民,分别授予王族、功臣和先代贵族,让他们建立诸侯国,拱卫王室,这种制度称为分封制。诸侯要服从周王的命令,按期向周王贡献财物,并随从作战。初封的重要诸侯国有鲁、齐、燕、卫、宋、晋等。分封制使周朝巩固了统治,扩大了疆域。
2.宗法制
宗法制是周人把血缘纽带同政治关系结合起来的一种制度,确立了严格的大宗小宗体系,无论是周王、诸侯还是卿大夫和士都实行嫡长子继承制。
3.礼乐制
周朝制定了各种礼乐制度,即周礼。周礼作为各级贵族的政治和生活准则,成为维护宗法分封制度的必不可少的工具。
4.井田制
井田制是把耕地划分为多块一定面积的方田,周围有经界,中间有水沟,阡陌纵横像一个井字,中间属于公田,周围属于私田,私田需要向周天子缴纳贡赋。是中国古代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度,出现于商朝,到西周时已发展很成熟。到春秋时期,由于铁制农具和牛耕的普及等诸多原因,井田制逐渐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