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青岛理工大学招生简章

青岛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青岛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土木建筑、机械制造、环境能源学科特色鲜明,理工经管文法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是国家首批地方高校“111计划”建设单位、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山东省重点建设的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首批高水平大学“强特色”建设高校。

学校拥有本科、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涵盖理工经管文法艺等7大学科门类,拥有2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专业博士授权学科点,2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专业硕士学位点,63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34335人。土木工程获批省高峰学科、机械工程获批省优势特色学科。工程学、材料科学ESI全球排名前1%;34个专业入选省级以上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其中20个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校拥有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国家111计划)、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中心等5个国家级教学科研平台,拥有教育部、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30个省部级科研平台和4个协同创新中心。

学校坚守初心使命,建校60余年来,为国家培养了24万名科学工程技术和管理方面的人才,毕业生就业率、就业质量和用人单位满意度始终位列省内高校前茅;服务国家战略,一批攻关研究成果应用于高原列车、C919大飞机、北京冬奥会、探月工程、天问一号等重大项目;助推山东省产业高质量发展,在胶东国际机场、沿海高铁、跨海大桥、海底隧道等重大工程建设中提供科技和人才支撑。

二、招生人数

(一)学校2023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285人(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160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25人),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人数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各学科、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结合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一志愿上线人数、学科专业培养质量、高层次优秀导师团队情况等作适当调整。个别专业待上级部门批复后,将正式公布2023年专业目录、参考书目等。

(二)学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拟招生计划为14人,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该计划招生由学校自主确定复试资格线,欢迎符合条件者报考。

三、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学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日)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学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只能报考与所学专业相同、相近的专业。

4.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学校同意。

四、报名参加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报名条件三中(一)、(二)、(三)各项要求。

(二)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特殊学科、专业报考要求

(一)除人文与外国语学院以外,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其它学院的硕士研究生,满足上述要求外,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同、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2.CET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

3.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二)报考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所有学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必须符合报考学科、专业拟定的专业要求,详情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

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要求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七、推免生有关要求

除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外,我校其他学科、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八、考试报名

(一)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研究生院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三)网上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网上报名后在选择报考点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履行网上确认,确认时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查看本人是否通过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者要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10月29日前将认证报告交到或邮寄到我校研招办核验,否则,视为学籍学历有问题,取消报考资格。

4.考生在报名时务必根据专业目录正确选择所报考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

5.考生所提供的本人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必须准确无误,并确保在录取工作完成前有效。

九、考试日期

2022年12月24日-12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12月26日为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十、考试具体地点

由各报考点确定、公布。

十一、初试成绩公布

学校按教育部规定时间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发布初试成绩查询及复核通知。

十二、复试录取工作

学校根据国家复试分数线、各学科、专业上线人数及招生名额,确定学校复试分数线,网上通知考生参加复试。报考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的考生均可申请调剂到我校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复试。具体调剂政策将按照当年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请考生待初试成绩公布后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调剂、复试通知。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学校最后根据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政审情况,择优拟录取;学校统一安排拟录取考生体检。

十三、学习方式及学制

(一)学习方式。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有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和非全日制(非脱产学习)两种。

(二)学制。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

十四、学费

建筑学、工程管理和社会工作非全日制学费为12000元/年,会计非全日制硕士学费为20000元/年。

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年;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年。

各专业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上级部门和学校文件为准。

十五、奖助学金

学校构建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助学金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咨询电话:0532-85071680。

十六、培养学院校区分布

市北校区: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

嘉陵江路校区:土木工程学院、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理学院、管理工程学院、商学院、人文与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十七、其它

(一)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我校与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兰州物理化学研究所、山东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等科研机构设有联合培养专项招生计划,分布在土木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机械(专业学位)、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电子信息(专业学位)等学科、专业。

(二)请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学习形式和就业方式报考。我校所有非全日制专业只招收定向就业生。

(三)学校实行师生双向选择制,导师和硕士生进行双向选择。

(四)有关招生详细信息请及时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各自命题科目考试范围以我校公布的考试大纲为准。考生如对初试参考书、考试大纲有疑问,请咨询各招生学院。

(五)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六)联系方式

学校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532-85071303;85071198

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h.qut.edu.cn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嘉陵江东路777号   邮编:266525

各招生学院联系电话:

土木工程学院 0532-85071223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0532-68052309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 0532-85071538

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 0532-85071681

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 0532-68052206

理学院 0532-68052358

管理工程学院 0532-86875755

商学院 0532-86870253

人文与外国语学院  0532-86877375

艺术与设计学院 0532-85071598

马克思主义学院 0532-8687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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