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
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纳税人首次办理领购发票前,需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发票购领证申请审批表》,并按规定填写。
纳税人将填好的“申请审批表”并同如下资料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
1、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指临时认定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指已转正的一般纳税人);
2、手工版专用发票需携带销货单位栏戳记印章两枚;
3、购票人员的身份证及《办税员证》;
主管税务机关经审核合格后,发放《发票购领证》,纳税人凭《发票购领证》到税务机关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售
(一)发售电脑版增值税专用发票
纳税人凭下列资料:(1)发票购领证;(2)办税员证;(3)领购发票申请单(首次);(4)防伪税控企业用IC卡及已用发票到窗口缴销、领购发票,并交纳发票工本费。
(二)发售手工版增值税专用发票
纳税人凭下列资料:(1)发票购领证;(2)办税员证;(3)领购发票申请单(首次);(4)发票专用章;(5)销货单位栏戳记已用发票到窗口缴销、领购发票,并交纳发票工本费。
三、专用发票的缴销
纳税人在办理专用发票缴销手续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以下材料:
1、缴销的发票;
2、发票购领证;
3、购票人员的身份证、《办税员证》;
4、注销或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纳税人的金税卡、IC卡(指已纳入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的纳税人)。
四、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代(监)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审批表》,填写后连同以下资料交回主管税务机关:
1、购货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2、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
3、该笔业务税收缴款书复印件。
纳税人凭审批表及完税凭证到主管税务机关发票管理部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