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民法学之法律事实与民事法律关系

 一、单项选择题

  1.甲(13周岁)因考试成绩不理想将自己的书包扔掉,甲扔掉书包的事实属于(C)。(2018-专-35)

  A.事件

  B.事实行为

  C.民事法律行为

  D.不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解析】本题是单方抛弃的法律行为,不过由于行为人是限制行为能力。根据《民法总则》第145条第1款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对于一个中学生而言,抛弃书包,显然与当事人的年龄状况不相适应,需要法定代理人追认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C正确。

  2.下列事实中,能引起甲、乙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是(D)。(2017-专-11,2017-法专-21)

  A.甲向乙问路,乙因疏忽指错方向

  B.甲赌博输给乙2万元并当场给付

  C.甲、乙约定某日商谈“互联网+创意”合作合同

  D.甲开车撞断乙公司输电线,造成损失3000元

  【解析】A项属于法律不调整的生活关系,错误。B项属于非法债务,法律不予保护,不能因此产生民事法律关系。C项甲乙尚未开始谈判,也未因此而导致任何一方的损失,没有民事法律关系,错误。D项是典型的侵权,导致侵权法律关系的产生,故正确。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的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采集或网友投稿提供,不能保证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任何商业盈利目的。如果资料有误与官方发布不一致,请与官方最新发布为准,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如果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删除。
维权指引 | 权限说明 | 下载说明 | 内容投诉
考研云分享 » 法律硕士民法学之法律事实与民事法律关系
您需要 登录账户 后才能发表评论

发表评论

欢迎 访客 发表评论

加入会员,每天进步一点点
·会员权限 ·加网盘群 ·加微信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