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真题解析-民法学之占有

 单项选择题

  1.甲下班时误将同事的同款电脑当成自己的电脑带回家。甲对该电脑的占有属于(C)。(2015-专-30)

  A.有权占有 B.间接占有

  C.善意占有 D.他主占有

  【解析】有权占有是有占有本权的占有,即占有有正当理由与合法原因;

  间接占有是基于在权利主体与标的物之间其他法律关系的介入,而产生的对于财产的间接领管;善意占有是在无权占有中不知道自己没有权利进行占有而占有的情况;他主占有是占有时心态上认为是他人财产的占有。本题中,甲误将同事的电脑当做自己的电脑带回家,占有没有正当理由,因此是无权,因为存在误认因此是善意占有,是自主占有,同时对于电脑直接领管,构成直接占有,故C正确。

  2.甲将自己的摄像机交给乙保管,丙从乙处盗走该摄像机并卖给了不知情的丁。下列主体中,对该机的占有属于他主占有的是(B)(2014-专-40)

  A.甲

  B.乙

  C.丙

  D.丁

  【解析】自主占有与他主占有的区分,立足于心态不考虑权属,即只要在占有的时候,认为是自己的财产的为自主占有,认为是他人财产的为他主占有。本题中,甲作为所有人,当然是自主占有,丙作为偷窃者也为自主占有,丁不知情,在获得占有后,此时也会认为是自己的财产,是自主占有;乙在保管期间,以保管人的心态,对于甲的财产进行保管,属于他主占有,故B正确。

  3.甲将自行车交乙保管,不久乙去世。乙之子丙误将自行车当成遗产继承,后在使用过程中致自行车损坏。根据有关规定(B)。(2013-专-30)

  A.丙系恶意占有人

  B.丙应当返还自行车给甲

  C.丙应当向甲承担违约责任

  D.丙应当赔偿甲的损失

  【解析】自行车的所有权属于甲,因此,乙去世后,丙的继承无效,构成无权占有。因此,丙应当向甲返还自行车,故B正确。由于丙在获得占有时并不知情,因此,丙是善意占有人,A错误。《物权法》第242条规定,“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据此,丙作为善意的无权占有人,不需要向甲承担赔偿责任,D错误。丙与甲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无违约责任的可能,C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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