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和《广西艺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经复试考核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批准,现将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拟录取名单(第三批)予以公示,公示期4月13日至26日,共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向我校招生办公室、监察处反映,联系电话:0771-5775707、5333130。
后续有关发放录取通知书、调档函及修改邮寄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电话等事宜,请密切关注广西艺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zsb.gxau.edu.cn/)相关信息。
附件:广西艺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拟录取名单(第三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