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考研真题解析-刑法学之贪污罪

 1.甲加盖违章建筑,并串通负责房屋征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乙,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帮甲违法多得了200万元征收补偿款,事后,甲将其中的5万元送给乙。

  甲的行为应认定为(B)。(2018-专-8)

  A.诈骗罪 B.贪污罪 C.行贿罪 D.侵占罪

  【解析】甲和乙串通,利用乙职务上的便利帮甲违法多得征收补偿款二人构成共同犯罪。由于征收补偿款是国家所有的公款,所以甲、乙二人构成贪污罪的共犯。

  2.乙的行为应认定为(B) (2018-专-9)

  A.诈骗罪 B.贪污罪 C.受贿罪 D.职务侵占罪

  【解析】理由同上。

  【同类考点总结】本题中,甲、乙合谋骗取国家发放的征收补偿款,甲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客观构成要件,乙明知道甲要骗取国家的征收补偿款,还帮助其骗取,其行为既构成甲诈骗行为的共犯,也构成滥用职权罪(乙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200万元的巨额损失)。

  如果要将甲、乙的行为认定为行贿罪和受贿罪,则甲的行为另外构成诈骗罪,乙的行为另外构成诈骗罪的共犯和滥用职权罪(择一重罪论处),并且都要数罪并罚。但是,题目只允许选择一个犯罪,那么只有贪污罪可以覆盖所有的犯罪行为。认定甲、乙构成贪污罪的共同犯罪,也不违反共同犯罪的基本原理。

  3.甲与国有公司仓库保管员乙合谋后,由甲在乙值班时将库存物资运出。销赃所得3万元由二人平分。在本案中(A)。(2010-专-16)

  A.甲、乙都构成贪污罪

  B.甲、乙都构成盗窃罪

  C.甲构成盗窃罪,乙构成贪污罪

  D.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乙构成盗窃罪

  【解析】贪污罪与盗窃罪的区别在于行为人是否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盗窃行为。

  由题干所述来看,甲、乙二人系勾结,利用乙的职务便利将库存物资运出,应当成立贪污罪的共犯。A项正确,BC项错误。

  理论上认为,盜窃一般财物后进行销赃的,属于事后不可罚行为,不另认定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既然甲与乙

  成立贪污罪的共同犯罪,甲自然就不可能再成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D项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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