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下列行为中,应以合同诈骗罪定罪处罚的有( AB )。(2014-专-43)
A.甲以虚构的单位与某公司签订合同,骗取数额较大的财物后潜逃
B.乙与电脑公司签订代销合同,在收到对方送来的代销电脑后携带电脑潜逃
C.丙谎称手中有优质投资项目,吸引公众投资,收取巨额投资款后挥霍一空
D.丁以假房产证作担保,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骗取巨款后购买豪车
【解析】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对方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客观方面表现如下:①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②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③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④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⑤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人只要实施上述几种行为方式之一,骗取合同当事人数额较大的财物的,即构成合同诈骗罪。
选项A中,甲以虚构的单位与某公司签订合同,骗取数额较大的财物后潜逃,属于以虚构单位的形式进行合同诈骗的情形。
选项B中,乙与电脑公司签订代销合同,在收到对方送来的代销电脑后携带电脑潜逃属于收受对方给付的货物后逃匿的情形,成立合同诈骗罪。
选项C中,行为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集资诈骗罪,而非合同诈骗。
选项D中,丁构成贷款诈骗罪。选项C、D都是法有明文规定的特殊合同诈骗行为,按照法律的特别规定定罪。
【提醒】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法律有特殊规定的合同诈骗行为不再认定为合同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