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题解析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范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交刑。”(2017-专-57)
请分析:(1)本条中的“交通运输罪肇事后逃逸”如何理解?
(2)本条中的“因逃逸致人死亡”如何理解?
【参考答案】
(1)对本条中“交通肇事后逃逸应理解为: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如果行为人不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则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例如,甲在撞伤他人后,快速离开现场,前往最近的医院请医生的,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2)对本条中“因逃逸致人死亡”应理解为: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如果行为人虽然逃逸了,但其逃逸行为并未导致被害人“因无人救助而死亡”,则不构成“因逃逸致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