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科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地处改革开放前沿阵地、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城市广州,是广东省委省政府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前身为1958年成立的中国科学院广州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1980年更名为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服务“国之大者”“省之重者”,围绕国家、广东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锚定广东省委赋予的“广东社科界研究阐释新思想的主力军、广东基础学科建设的省代表队、省委省政府最重要的新型智库”三个新定位和建设立足广东、扎根湾区、面向全国、放眼世界的中国特色高水平一流新型智库目标,我院紧跟国家战略需求,与大湾区脉搏共振,奋力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贡献智慧和力量。
我院是全国5家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地方社会科学院之一。1987年获批硕士学位授权点,1988年开始招生。现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社会学和中国史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及13个硕士学位专业授权点。四个学位点特色鲜明,理论经济学和应用经济学立足广东,面向经济主战场,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战略,聚焦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培养人才,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经济体制改革、产业经济、海洋经济、区域经济和环境经济等领域具有特色;社会学致力培养从事社会学研究与实际应用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在移民社会学、城乡社会学、发展社会学等领域特色鲜明;中国史推行课堂教学与田野考察、社会实践相结合,在海洋史研究、孙中山与近代中国研究和广东地方史研究等领域优势突出。全院现有硕士生导师82名,其中正高职称43人,副高职称29人,生师比接近1:1。拥有一批包括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和广东省优秀社会科学家等在内的优秀教师队伍。现有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广东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海洋强国建设”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人社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一批省部级以上科研创新平台。
我院研究生教育特色突出。注重理论研究与广东发展重大问题相结合,采用“导师组”、“多带一”、“师徒制”培养方式,依托科研课题,注重实习实践,在服务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中培养研究生,着力提升研究生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十四五”期间,我院实施“灯塔”工程、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研究生特色课程计划、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计划等研究生创新工程,强化研究生创新能力提升,推动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人才。近五年来,我院应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稳定在80%以上,主要去向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受到用人单位好评。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
(一)招生专业
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类型为学术型,学制三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及招生人数见《广东省社会科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招生人数
拟招收28人(不包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实际招生人数以2025年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4.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院研招办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5.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有国家考试机构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所报考专业8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并在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报考前须经我院研招办审核通过。考生复试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的考试科目。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渠道。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二)网上报名和确认。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予补办。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筹安排报考点,开展答复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等工作。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负责报名网络技术服务工作。
(三)网上确认时间。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确定和公布,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具体确认工作。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四)提交相关证明。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网上确认手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五)认真核对确认。所有考生均应当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报名信息一律不得修改。因自己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七)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四、初试
(一)考试地点:考生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安排具体考场。
(二)考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考试科目: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四)我院不招收应届毕业推荐免试生,也不组织在职人员入学单独考试,凡报考者须参加全国统考。
五、复试
具体复试内容、方式和程序等信息,届时请查看我院复试阶段公布的复试录取实施方案。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确定复试名单后,另行通知复试科目、时间、地点等信息。
六、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第一志愿考生学费3000元∕生·学年,调剂生学费6000元∕生·学年;住宿费1600元∕生·学年。
(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覆盖面100%,按10800元∕生·学年标准,每年分12个月发放。
(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100%,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生·学年;二等学业奖学金6000元∕生·学年;三等学业奖学金4000元∕生·学年。
(四)科研成果突出的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金为20000元∕生·学年。
七、其他事项
以上内容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八、联系方式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部招生办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20)87645171
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618号广东社会科学中心B座
邮编:510635
邮箱:Y8764517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