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同学问我,马原部分好多“关系”有点理不清,能否帮忙总结和梳理一下。今晚,我专门针对这个话题跟大家交流。
在我看来,马原部分各种概念之间的关系虽然表述不同,但基本思想是一致的。大部分是两者既不同,又相互离不开、相互作用,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或渗透;少部分是决定、反作用。切勿单独说“两者对立”“两者相同”。具体来说,我分为以下三类:
第一类——对立统一关系
主要代表:
1.物质与意识的对立统一关系(也可是辩证关系)。
2.无条件的绝对运动和有条件的相对静止构成了对立统一的关系。
3.真理和谬误的对立统一。
4.客观世界与主观世界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5.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之间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6.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第二类——辩证统一关系
主要代表:
1.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统一关系。
2.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统一关系。
3.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是辩证统一的。
4.真理与价值的辩证统一。
5.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是辩证统一的。
6.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是辩证统一的。
第三类——辩证关系
主要代表:
1.主观能动性与客观规律性的辩证关系。
2.原因与结果的辩证关系。
3.现实与可能的辩证关系。
4.实践和认识辩证关系。
5.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辩证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