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拟录取考生:
请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相关协议书、调取人事(学籍)档案(以下简称“档案”)、转移户籍和党组织关系,具体要求如下:
一.签订相关协议
非定向考生(转人事/学籍档案,毕业后自主择业)不签协议。普通计划定向考生(不转人事档案,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须由本人、工作单位签订《普通计划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在职考生须由本人、定向单位和定向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在职考生)》(一式五份,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及教育行政部门公章)。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考生须由本人、定向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非在职考生)》(一式四份,本人签字并加盖教育行政部门公章)。
考生可从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下载并彩色打印(网址:http://210.26.14.210/)或从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中心下载定向协议书。由定向单位签字盖章,考生签字后邮寄至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本校只接收EMS邮政特快专递)。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加盖公章。考生工作单位或教育行政部门留存的一份协议书及考生本人留存的协议书由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随录取通知书寄给考生,由考生转交给工作单位或教育行政部门。如个别单位要求我校先盖章,须在截止时间前一周由考生本人或委托他人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现场办理。
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请考生及时将已签字盖章的定向协议书交回研究生招办公室,学校将于4月底根据协议上定向单位名称进行登记并上报教育部。
二、调取档案
所有拟录取的非定向考生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非在职考生须从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下载并彩色打印(网址:http://210.26.14.210/)《调档专函》将档案邮寄至各相关学院部(院)(切勿邮寄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往届生在5月20日前完成,应届生可由毕业院校在毕业离校时统一邮寄。签订定向协议书的考生不调档案。
三、党组织关系转移
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网上转接至学院(部)、科研院所党组织。系统确无法转接的,开具纸质版介绍信,抬头为“中共西北民族大学委员会”,具体去向为具体党支部。
四、其它
1.考生要真实签订协议、按期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签订协议或提交材料者,视为考生本人放弃录取资格)。因弄虚作假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2.协议书邮寄地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北新村1号(邮编:730030),联系人:唐老师、袁老师,联系电话:0931-2938299。
3.以上信息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相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