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2〕3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等文件要求。中心将于近期开展招生复试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复试时间和地点
(一)复试时间:2023年3月30日8:00。
(二)复试地点:天津市南开区芥园西道219增1号国家海洋技术中心,810会议室
二、复试形式和组成
(一)复试形式:现场复试。
(二)复试组成: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专业外语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总分(100分)=专业能力考核(30分)+专业外语能力考核(10分)+综合素质考核(60分)。
专业能力和专业外语能力考核一般采用笔试形式,综合素质考核一般采用面试形式。
1.专业能力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对本专业和研究方向基础理论、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考生对基础知识和基本概念的掌握和理解。
2.专业外语能力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专业和研究方向外语翻译能力。
3.综合素质考核:考核内容应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生外语听说能力;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等。
笔试时长一般为90分钟,综合面试时长一般为20分钟左右,具体时间可由面试专家组根据面试情况适当调整。
三、复试材料提交
复试前,中心要严格进行考生资格审查。考生须将以下资格审查材料的电子扫描版于3月28日12:00之前发送至招生邮箱,同时现场复试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进行审查。
1.有效居民身份证。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
3.学历学籍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2)往届考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如学历校验未通过或学历证书丢失,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4.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5.其他材料
(1)《国家海洋技术中心2023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现场提供)
(2)《国家海洋技术中心硕士研究生复试信息表》(附件2)
(3)政审材料(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应届毕业生可由所在学院填写并加盖印章)
(4)成果证明材料,如:外语水平证明、各项获奖证书、发表论文、专利等。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按要求提供符合申请调剂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复试费用和体检
中心复试不收取考试费用。体检工作由中心统一安排,费用由中心报销。
五、考生复试纪律及要求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中心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中心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联系方式:赵老师,022-27536950
招生邮箱:notcyjs@vip.126.com
国家海洋技术中心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