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银行学整理考研复习笔记电子版

中央银行学

填空判断选择:

·世界上最早的银行:1580(7)年,意大利,威尼斯银行

最早的中央银行:1656瑞典银行  1897垄断货币发行。鼻祖:1694英格兰银行   1844银行券发行

中国1948中国人民银行;1984金融体制改革,建立中央银行制度。

·18世纪,“金块论争”,围绕货币发行是否应该控制

银行主义(反金块论)//√通货主义(金块论)大卫·李嘉图:控制货币发行,保持通货稳定,银行券发行必须有贵金属保证

1844《皮尔法案》:将英格兰银行分为发行部和银行部两个独立部门;银行券发行权集中于英格兰银行;法案后不得产生新发行银行,原有发行权不再增加额度;英格兰银行可以做小额信用,但要有政府公债做抵押,一旦超额需要有黄金储备。

·美联储是怪胎,阳谋,不是阴谋,私人银行。1913 年美联储的成立标志着中央银行制度在世界范围内的基本确立,也标志着中央银行初建阶段的基本结束。

1791第一国民银行,1816第二国民银行都以失败告终;1908货币委员会。

1913《中央银行法》--《卡姆格拉斯法案》美国联邦储备体系;1933格拉斯《商业银行法》

·1991《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包括欧洲政治联盟条约和欧洲经济与货币联盟条约,为后来欧洲中央银行提供了制度和法律保障,保证了其独立性。1993 年欧盟成立取代了欧共体;1998年7月1日,欧洲中央银行(ECB)正式成立,总部在德国法兰克福;1999 年欧元启动;2002年1月1 日, 欧元正式流通。

·国统区曾建立过国家垄断金融机构体系,“四行二库一局”属于比较完整的中央银行体系。

·重要的跨国银行和货币名称:西非国家中央银行(7 国)1962,非洲金融共同体法郎。中非国家银行(5 国)1973 年,中非金融合作法郎,独立性和自主性均弱于西非国家中央银行。东加勒比(海)中央银行(6 国→7+2)1983 年;1965年发行新货币东加勒比元,废止旧货币英属西印度元。

·、中央银行的资本组成类型:全部资本为国家所有的中央银行如我国的中国人民银行。国家拥有部分股份与民间股份混合所有的中央银行如日本银行。全部股份非国家所有的中央银行如美国联邦储备体系。无资本金的中央银行如韩国银行。资本为多国共有的中央银行如欧洲中央银行。

·中央银行的组织结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分配 。最高权力机构是董事会或理事会(英、美); 三权分别由不同机构来行使的中央银行(日本、德国、意大利、法国、瑞士);三权合一并且权力高度集中(中国人民银行,行长负责制)

·量化宽松:中央银行实行零利率政策后,通过购买国债等中长期债券,增加基础货币供给向市场注入大量流动性资金的干预方式,以鼓励开支和借贷。

·中国人民银行在海外有代表处、联络处,没有分支机构。

·“一个强化”,即强化与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有关的职能。 “一个转换”,即转换实施对金融业宏观调控和防范与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方式。 “两个增加”,即增加反洗钱和管理信贷征信业两项职能。

·金融工具(流量)除商业票据外大多是虚拟;金融资产(存量)量越大,金融发展越好,不代表财富。

·货币政策倒逼机制:国企和地方政府向地方银行要钱,并向总行申请,总行迫于压力放宽贷款额度并向央行要钱,央行被企业倒逼制定发行量。

·国际储备货币:黄金外汇储备、IMF 特别提款权、国际金融机构往来的净头寸。

·在中国人民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中:资产结构第一位是国外资产;负债结构第一位是对金融机构负债;

美国和日本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第一位的资产项目是有价证券业务,负债业务第一位是货币发行。

·存款准备金制度是指中央银行依据法律所赋予的权力,根据宏观货币管理的需要,根据控制金融体系信贷额度的需要,以及维持金融机构资产流动性的需要,来规定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交存中央银行存款准备金的比率和结构,并根据货币政策的变动对既定比率和结构进行调整,藉以间接地对社会货币供应量进行控制的制度。

·中国存款准备金比例较高且调整幅度大,商业银行空间小。只有上存中国人民银行的才算。

·第一准备:库存现金及存放在中央银行的法定准备金,又称一级准备/现金准备。第二准备金指银行容易变现而又不致遭受重大损失的资产,如国库券及其他流动性资产,也叫保证准备/二级准备。

·中央银行资本来源:政府出资;地方政府/国有机构出资;私人银行/部门出资;成员国中央银行出资。

·货币发行业务:货币从中央银行的发行库,通过各家商业银行的业务库流到社会;货币从中央银行流出的数量大于从流通中回笼的数量。财政货币区别:有无经济增长,有无真实物质财富与之对应。

货币经济发行:指中央银行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增加现金流通量

货币财政发行:指因弥补国家财政赤字而进行的货币发行(有害的,应尽量避免)

财政发行之恶:表现在通货膨胀,根本之害在于带来的通货紧缩,经济衰退。每增加一本位币的财政发行,不仅没有相应财富与之对应,还要从原来的均衡中拿出一部分弥补,导致人为的失衡。

·中国人民银行发行中央银行票据采用信用发行方式。

中央银行债券发行,贴现方式计价,价格=票面值-利息支付。

招标方式:价格招标 :中央银行明确招标数量,一级交易商以中央银行债券的价格(利率)为标的竞标,最终的成交价格由竞标产生。

数量招标:中央银行明确招标价格(利率),一级交易商在个体投标量上限

内以数量为标的竞标,如果投标总量超过债券发行量,最终的成交数量按比例分配;如果投标总量不足债券发行量,最终的成交数量按实际投标量确定。

·再贴现实付金额=票据面额-贴息额                               中央银行是最后贷款人

贴息额=票据面额×日贴现率×未到期天数                         ≠再贷款

日贴现率=(年贴现率÷360)=(月贴现率÷30)                      ≠二次贷款

·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贷款浮动计息:中国人民银行根据执行货币政策的需要,可以决定对商业银行贷款的数额、期限、利率和方式,但贷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英格兰银行最早开办证券买卖业务(19 世纪初)。英格兰银行开办该项业务的初衷是平衡财政收支≠国际收支,后经美联储演化为货币政策工具之一(20 世纪初)。

·中央银行买卖证券的交易方式

逆回购-采用数量招标,以获取各个金融机构的流动性信息。现在买,未来卖,适合萧条流动性不足时刻

正回购-采用利率招标,以获取整个货币市场的预期利率信息。现在卖,未来买。

·)保管和经营黄金外汇储备的目的:在国际收支发生逆差时,用来清偿债务。

意义:稳定币值;稳定汇价;灵活调节国际收支

·国际储备的种类构成:黄金、外汇、国际储备、特别提款权、在 IMF 的储备头寸;

国际储备必须具备安全性、收益性和灵活兑现性 。

三种储备资产的比较。黄金:安全性高,不便支付使用,无收益,管理成本高。外汇:具有灵活兑现性,有收益,管理成本低 风险高。特别提款权:既安全可靠又灵活兑现,不能随意购入,不能成为主要国际储备资产。

·我国外汇储备的主要来源:我国实行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中国人民银行外汇储备主要来源于外币

公开市场业务,注意规避主权风险,商业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

·货币供求均衡与社会总供求均衡之间联系:货币供给促使社会总需求的形成,社会总需求影响社会总供给,社会总供给决定了真实货币需求,货币需求决定货币供给。

·货币总量不同,经济形势不同,货币执行职能不同(M1,M2结构不同),货币政策效果不同。

·金融监管:早期:事前 合规性监管 安全性优先 重心为控制货币发行量;

七八十年代  现代:事后 审慎性监管 效率优先 重心为防范风险

·代际遗忘:金融繁荣、萧条交替;由于今天的贷款人忘记了过去的痛苦经历,一些利好事件促成金融业的繁荣,而此时距离上次的金融灾难已过了很久,人们贪欲再次出现。

·金融创新-科创板建立原因:多层次资本市场构成;中美贸易。

·金融监管类型:1.集中监管体制(单一):把金融业作为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统一进行监管,一般由

一个金融监管机构(中央银行)承担监管的职责,绝大多数国家是由来承担。典型国家是英国、日本、德国、瑞士、澳大利亚、荷兰、新西兰、韩国等国家。2.分业监管体制(多元):根据金融业内不同的机构主体及其业务范围的划分而分别进行监管的体制。由分立的监管主体分别对其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进行监管。美国两级多元化的分业监管体制。法国、西班牙、新加坡、芬兰、丹麦等。

·金融监管体制的发展趋势:1.一些国家改变了传统的分业监管体制,逐渐向统一监管体制过渡。2.中央银行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的双重职能出现分离,金融监管的职能逐渐由专门独立的金融监管机构来承担。3.金融监管正在从机构监管为主转向功能监管(支付宝献国家)为主。

·金融监管的“三道防线”:一是为防止银行遭遇风险而设计的预防性监管;二是为保护存款者的利益而提供的存款保险;三是为避免银行遭遇流动性困难,由货币当局在非常状态下所提供的紧急救助。

·金融监管的主要内容:一、预防性管理:对金融风险的预防性管理旨在防止或缩小由银行内控不严而引起的各种风险。二、存款保险制度。三、紧急救援:金融监管当局对发生清偿能力困难的银行提供紧急援助的行为。四、国际金融监管的变革与发展。五、可以预见

·监管当局之所以关注外汇风险:为了估计商业银行抵御外汇风险的能力;外汇风险也是国家的风险,外汇由国家统一保管。

·检查的主要项目为五项指标每项分 1-5 级综合评定,俗称“骆驼评级体系”CAMEL,美国监管当局于 20 世纪 70 年代首创。资本充足程度 ——Capital Adequacy;资产质量 ——Asset Quality;管理水平 ——Management;盈利水平 ——Earnings;流动性——Liquidity。、

·溢出效应:开放的经济条件下,一国采取的货币政策不仅影响本国经济运行,也通过各种途径传导到其他国家,溢出效应的存在要求各国央行间加强货币政策的国际协调。

·赫斯塔特事件:赫斯塔特银行在1974年,接到了德国政府当局清算的命令,却无力向对方银行支付美元而发生的风险。银行遇到了巨额跨境结算的风险,因为一笔外汇交易中各个阶段不可撤销的结算可能是在不同时间完成的。赫斯塔特银行低估了浮动汇率下的外汇风险,忽视了外汇交易的市场风险防范,当接到德国政府当局清算命令时,无力向对方银行支付美元,导致了这一悲剧的发生,应该说是巨额跨境结算的风险导致了其破产,支付风险难以控制。与美国银行货币交换,由于时间差等原因,美国银行比德国提前交割马克,倒闭给美国银行带来巨大损失。

该事件导致了巴塞尔委员会成立,巴塞尔委员会的前身是国际清算银行。

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巴塞尔协议之后的主要内容:有效银行监管的先决条件;发照和结构;审慎法规和要求;持续银行监管手段;信息要求;正式监管权力;跨国银行业。

·国际货币政策协调的核心内容:随机协调,规则协调

·央行贷款与一般贷款区别:中央银行贷款(再贷款)是指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是中央银行调控基础货币的重要渠道和进行金融调控的传统政策工具。中央银行贷款增加-银根放松,减少-银根收紧;发放对象不同。

·中央银行存款业务的目的和意义1.有利于调控信贷规模与货币供应量2.有利于维护金融业的安全3.有利于资金的支付清算4.有利于政府资金融通并保持货币稳定

·中央银行存款业务的特点1.存款原则具有特殊性(强制性、法定存款准备金)2.存款动机具有特殊性(宏观调控货币量保持币值稳定,便于监管和金融清算)3.存款对象具有特殊性(指定的金融机构、政府部门等)4.存款当事人关系具有特殊性(经济关系+非平等的管理和被管理)

·中央银行的其他存款业务:政府存款;外国存款;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特定机构和私人部门存款;特种存款:央行按照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运营情况,以及银根松紧和宏观调控需要,以存款的方式向这些金融机构集中一定数量的资金形成的特殊存款。(特点:存款来源特定,非常规;短期性,一般为一年;强制性,数量和利率完全由中央银行确定)

·黑天鹅指的是极其罕见的,出人意料的风险(911事件);而灰犀牛指的是太过于常见,以至于人们习以为常的风险(中国高房价、高杠杆)。


问答论述:

·中央银行的产生基本上有两条渠道:一是由信誉好、实力强的大银行逐步发展演变而成,政府根据客观需要,不断赋予这家银行某些特权,从而使这家银行逐步具有了中央银行的某些性质并最终发展成为中央银行(法国、瑞典);二是由政府出面直接组建中央银行。(中国)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中央银行政策变动:1979-1983 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我国的金融体制也发生了巨大变化,金融机构先后恢复和建立,并成立了其他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中央银行的职能逐步增强。1984-1998 年:1984 年中国工商银行成立,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标志着我国单一中央银行体制的正式建立。1995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1998年后: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撤销各省级分行,按经济区域在全国设立 9个区域分行。 2003年我国成立了银监会,实行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职能分开;2003年对《中国人民银行法》进行了修订,加强了中央银行的独立地位。人民银行定位于国家的中央银行 和宏观调控部门,肩负“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三大支柱职能。

·中央银行制度:当国家通过法律或特殊规定对某家银行或新建一家银行赋予某些特权并要求其他所有银行和金融机构以及整个经济、社会体系接受该银行的这些特权时,中央银行制度便形成了。享有特定授权并承担特定责任的银行便成为中央银行。

·中央银行制度的基本类型

单一式中央银行制度:(国家建立单独的中央银行机构,使之全面行使中央银行职能)

包括一元式中央银行制度(英国、中国)。二元式中央银行制度。(美国、德国)

复合式中央制度:(国家不单独设立专司央行职能的机构,而由一家集央行与商行职能于一身的国家大银行兼行央行职能)(前苏联,1984年前的中国)

准中央银行制度:(国家不设中央银行,而设立类似央行的金融管理机构执行部分央行职能,并授权若干商业银行也执行部分央行职能的央行制度)(香港和新加坡)

跨国中央银行制度:(由若干国家联合组建一家中央银行,由其在成员国范围内行使全部或部分央行职能的央行制度,执行统一货币政策外汇制度)(欧洲中央银行)

·中央银行职能的扩展

发行的银行:早期:集中垄断银行券的统一发行;现代: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银行的银行:早期:集中存款准备金、作为最后贷款人和组织银行间支付清算;现代:组织、参与和管理支付清算。(扩展最小)

政府的银行:早期:政府代理国库、代理政府债券以及根据政府安排代为筹集资金;现代:对金融业的监督管理、代表国家参与国际经济金融活动和参与国际协调。

原因:货币制度的变更:金属货币流通制度→金本位制的解体和金属铸币流通的终结→国际货币体系中美元与黄金的彻底脱钩。国家对中央银行控制的加强:中央银行的国有化;制定或修订新的中央银行法。

·中央银行与政府关系:中央银行应对政府保持一定的独立性(中央银行履行自身职责时法律赋予或实际拥有的权力、决策与行动的自主程度。)中央银行对政府的独立性是相对的 。

类型:(法律上/现实中独立性强弱)独立性较强的中央银行,直接对国会负责(德国联邦银行、美国联邦储备体系、瑞典银行);独立性较弱的中央银行,直接受政府行政命令(意大利银行、法兰西银行);独立性居中的中央银行,受制于财政部(英格兰银行、日本银行)

·中央银行与财政部门的关系:1.中央银行资本金的所有权大都由财政部门代表国家或政府持有;2.绝大多数国家中央银行的利润除规定的提存外全部交国家财政,如有亏损则由国家财政弥补;3.财政部门掌管国家财政收支,中央银行代理国库;4.中央银行代理财政债券发行,需要时按法律规定向政府财政融资;5.许多国家财政部门的负责人参与中央银行的决策机构,有决策权或列席权;6.有些国家的中央银行直接隶属于财政部;7.在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方面中央银行与财政部门需要协调配合。

·中央银行的法定业务限制: 1.不得经营一般性银行业务或非银行金融业务;2.不得向任何个人、企业或单位提供担保,不得直接向他们发放贷款;3.不得直接从事商业票据的承兑、贴现业务;4.不得从事不动产买卖业务;5.不得从事商业性证券投资业务;6.一般不得向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

·央行保持业务活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具有重要意义:可置于社会公众监督之下,保证其业务活动的合理性及央行的信誉和权威性;可以使公众及时了解各种信息,进行合理预期并调整其经济行为;可以使国内外各界及时了解央行的意图和力度,强化货币政策效果。

·中央银行四个原则:非盈利性指中央银行的一切业务不以盈利为目的。流动性指资产业务需要保持流动性。主动性指资产负债业务需要保持主动性。公开性指中央银行业务状况公开化,定期向社会公布业务与财务状况,并向社会提供有关金融统计资料。商业银行三性:营利性、流动性、安全性

·中央银行货币发行规则:垄断发行:便于央行制定、执行货币政策,调整货币流通,有利于加强央行实力,政府完全得到发行收益;有可靠信用做保证:用黄金和有价证券保持独立性;有一定弹性:发行量适度,保持一定弹性区间。

·货币发行准备制度是指中央银行在货币发行时以某种贵金属或某几种形式的资产作为其发行货币的准备,从而使货币的发行量与某种贵金属或某些其他资产的数量之间建立起联系和制约关系的制度。

·货币发行渠道和程序:

 

·发行库和业务库区别:     发行库                                业务库

机构设置:各级央行重要组成部分,垂直领导关系         各商业银行根据基层对外营业的需要设置

保管的货币性质:发行基金(待发行的货币,不是通货)   保管的是现金,是通货

业务对象:商业银行和各金融机构                       与其有客户关系的全社会

收付款项起点:有限制,*元整出入库                    无限制

·中央银行发行制度三阶段:金银准备制度,保证准备制度,管理通货阶段(中国直接跨过一二)。

主要货币发行准备制度                                   主要国家及地区货币发行制度比较

★现金发行准备制度(100%现金准备)★美国:现金准备弹性比例制度1980证券保证准备限额发行制

★证券保证制度(100%证券准备)    ★英国:现金准备弹性比例制度1939证券保证准备限额发行制

★现金准备弹性比例制度            ★日本:现金准备弹性比例制度

(伸缩限制制度)(最符合原则)     ★加拿大:证券保证制度

中央银行学整理考研复习笔记电子版,第1张★证券保证准备限额发行制          ★香港:现金发行准备制(联系汇率制7.8=1$,保持币值稳定)

★比例准备制                      ★中国:无货币准备发行制,独立自主不依赖经济发行。

·中国央行再贴现业务少?不习惯;持有有价票据少,商业信用不发达。

中国再贴现业务的对象: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及其分支机构开户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及其分支机构

·央行再贴现与贷款业务的异同(广义上再贴现业务也属于贷款业务范畴,央行都贷出资金成为债权人)

共同点: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资金融通和支付保证,是履行“最后 贷款人”职能的具体手段。中央银行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再贴现和贷款,是其提供基础货币的重要渠道。

区别:同样数量的两种资产业务形成的基础货币投放数量不同(贷款数量大,利率原因,再贴现利率不会市场化);两种业务的利息获取方式和时间不同;可能导致不同性质的货币发行(再贴现是真实票据货币发行,贷款不当财政发行);两种资产的质量和风险程度不同(贷款风险大质量低)。

·证券买卖业务与贷款业务的异同

相同之处:效果:中央银行买进证券实际上是以自己创造的负债去支付,相当于中央银行的贷款。证券买卖业务与抵押贷款业务类似。货币供应量的影响:中央银行买进证券同发放贷款一样,实际上都会引起社会的基础货币量增加。都是中央银行调节和控制货币供应量的工具。

区别: 资金的流动性不同(证券业务的资金流动性高于贷款);业务收益方式不同(证券有价差收益,贷款有利息收入);对经济、金融环境的要求不同(证券要求高:完善有效的金融市场,有席位,数量期限足够);依据不同(证券业务以证券质量为依据,贷款业务以商业银行信用为依据)

·克强指数:原:工业用电量、公路/铁路货运量(中国经济结构中服务业占比大,对经济贡献率高,难以用前两个衡量)、银行中长期贷款(有些未用于基础建设,而是房地产开发,进出口贸易更合理)

新:就业,居民收入,单位能耗

·结算与清算:相同:都是货币的收付,社会范围内债权债务得以清偿、资金得以转移的必要手段,清算在结算的基础上产生。

结算指为实现因商品(服务)交易、金融活动、消费行为等引发的债权债务清偿及资金转移而发生的货币收付行为。通过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从地域的角度划分,结算分为国内结算和国际结算两类。从支付工具的角度划分,结算可分为现金结算和非现金结算(转帐结算)两类。

清算指通过一定的清算组织和支付系统,进行的支付指令的发送与接受、对账与确认、收付数额的统计轧差、全额或净额清偿等一系列程序 。由中央银行组织进行。

区别:            对象                          执行部门               职能

结算(广泛性) 因经济活动而产生的债权债务        商业银行          流通、支付手段货币职能

清算(专业性) 因金融机构间业务往来产生的债权债务    央行            央行支付职能

·中央银行的支付清算体系

(一)清算机构(为金融机构提供资金清算服务的中介组织;如票据交换所、清算中心、协会;会员制。)

(二)支付(清算)系统(在既定的规则框架下,由提供支付服务的中介机构和专业技术手段共同组成,用以实现债权债务清偿及资金转移的一种综合金融安排。是一国金融基础建设的核心部分。

(三)支付结算制度是关于支付结算活动的规则、操作程序、实施范围与标准等的规定与安排。

(四)同业间清算安排(亦称行间清算或联行清算)是金融机构之间为实现客户委办业务和自身需要所进行的债权债务清偿和资金划转。

·央行支付清算运作的基本原理:

(一)央行在行间清算中的地位
1、跨行清算需要央行的介入,它或作为主要清算机构的参与者,或以服务者和管理者的双重身份组织设立清算总中心和地区分中心。2、金融机构间的债权债务和应收应付款项,通过其在央行账户的借、贷记载进行划转结算。央行不对开户者构成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特征,使其拥有了国家最终权威清算机构的特殊地位。3、清算参与银行的资金来源:在中央银行储备账户内的存款余额——主要来源;中央银行信贷(银行的银行);通过货币市场借入的临时性资金;由于结算时隔所产生的在途资金。(唯一市场化-同业拆借,唯一不能市场化-再贴现)

(二)行间支付(清算)系统
1、行间清算通过行间支付系统进行。清算过程包括两个基本程序:(1)付款行通过支付系统向收款行发出支付指令(2)付款行和收款行之间实现资金划转。
2、·银行同业清算形式: 净额结算(差额清算):清算系统将在一定时点(通常为营业日结束时)上收到的各金融机构的转帐金额总数减去发出的转帐金额总数,得出净余额,即净结算头寸。通过中央银行或清算银行进行划转,从而实现清算。优点:如果采用全额结算,任何一家银行都无法支付,系统将“锁死”。如果采用多边轧差结算,问题将随之解决。这种节省账户资金余额的功能,对商业银行很有吸引力。

问题:在整个营业日内,参加清算的所有净债权银行向所有净债务银行实际上提供了日间信贷,从而产生了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隐患。净债务行头寸不足时的解决措施: ①央行提供透支;②参加清算行共同分担债务头寸;③排出该净债务行后的重新清算。
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清偿危机,且引发了新的风险隐患。

全额结算:支付系统对金融机构的每一笔转帐业务进行一一对应结算,而不是在指定时点进行总的借、贷方差额结算。按结算而不是在指定时点进行总的借、贷方净额结算。按结算发生时间的不同,全额结算又分为:(1)定时(延时)结算。支付结算集中在营业日系统运行期间的一个指定时刻,如这一时刻为日终,则称为日终结算。(2)实时(连续)结算。支付结算在营业日系统运行期间的任何时刻都可进行,支付指令随时发送随时处理,属于资金转账指令处理和资金结算同步、持续进行的实时全额结算。

全额结算(RTGS)具有明显的效率和安全优势: RTGS 系统的显著特征在于“实时”和“全额”,提高了支付效率。RTGS 实现了支付信息的即时处理,降低甚至消除了结算时隔,降低了结算风险,且所有支付业务均是不可撤销的、终局性的,从而减少了清算过程中人为因素干扰,提高了安全系数。

 

 

 

基本原理

1.双边代理安排:两个银行最简单的清算和结算安排是建立双边代理关系,即每个银行在另一个银行设立账户。

资金转帐的结果使付款人 A 在 A 银行的存款余额下降,收款人 B 在 B 银行的存款余额增加。 相互交换指令的银行有两种选择:或者 A 银行增加 B 银行在 A 银行账户上的 存款金额;或者 B 银行减少 A 银行在 B 银行账户上的存款金额。

2.结算代理人:银行通过共同设在第三方的账户进行相互结算,大多数情况下,由中央银行承担这一角色。在这种情况下,A 银行在央行账户上的存款余额减少,B 银行在央行账户上的存款余额增加。

3.全额结算资金的流动:支付指令的传送是双向的,在全额结算方式下,每一笔支付都将通过中央银行的结算账户来进行。

4.双边净额结算:双边轧差涉及到每对银行间应收应付款的对冲。系统中,每个银行有 3个相互独立的净头寸,头寸或者是净支出,或者是净收入,或者是零。

5.多边轧差结算:每个银行计算出自己的净头寸,也就是每个银行只需进行一笔结算支付系统的多边轧差结算最终要通过清算所来进行。清算所是传送支付指令的中心,它负责计算多边净头寸并传送给中央银行,使之最终反映在银行的结算账户上。

·中央银行支付清算服务的主要内容。

★组织票据交换

★提供异地跨行清算服务

★为私营清算机构提供净额清算服务

★提供证券交易的资金清算服务

·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CNAPS) 形成了以现代化支付系统为核心,商业银行电子汇兑系统为基础,各地同城票据交换所及电子汇兑系统并存,银行卡系统联网通用的支付系统布局体系。

七个系统:大额支付系统HVPS;小额批量处理系统BEPS;央行账户管理系统SAPS;支持银行卡授信系统BCAS;政府簿记系统GSES;同城票据清算所LCH;金融信息传输服务系统FITS。

·中央银行支付清算服务对货币政策实施的影响

1、公开市场操作是中央银行实施货币政策的主要手段,大额支付系统已经成为中央银行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重要工具。2、大额支付系统的高效运行以及快捷、低成本的行间清算有助于货币市场运作和货币市场流动性的增强,有利于中央银行更灵活、有效地实施货币政策。3、中央银行规定的存款准备率水平和准备金可否用于支付结算,对支付系统的风险倾向具有重要影响。4、支付系统的运行过程包括支付指令的传送和支付资金的转移,当二者不同步时,即产生在途资金,影响货币政策制定的准确性。5、中央银行在提供支付清算服务的同时,向金融机构提供透支便利,导致商业银行负债增加,进而直接影响货币供应量。6、支付系统因技术故障或遭遇突发事件而中断时,会对中央银行的公开市场操作和货币政策实施产生冲击和干扰。

·主要国际性支付系统【著名的全球大额支付系统(HVPS)】

(一)欧洲清算系统

欧洲银行协会清算系统(EBA)

欧洲法兰克福清算系统(EAF)

欧洲间实时全额自动清算系统(TARGET)最大最厉害

(二)纽约清算所同业银行支付系统(CHIPS)私营

(三)伦敦自动化清算所支付系统(CHAPS)

(四)环球外汇交易清算所(ECHO)

(五)环球银行金融电讯协会清算系统(SWIFT)范围广

·支付系统风险类型

信用风险:指在支付过程中,因一方拒绝或无力清偿债务而使另一方或其他当事者蒙受损失的可能性。可发生在交易或支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

流动性风险:指交易一方并未发生实质上的清偿危机,只是由于资金不能如期到位而造成不能按期履约支付(即延期支付),致使交易对方无法如期收到款项的风险。

系统风险:指在支付系统运行中,因某一参加者不能履行债务义务而造成其他参加者无法履约,从而使系统陷入整体性运行瘫痪的可能性。中央银行对系统风险最为关注。

法律风险:指关于支付系统及其参与者权利、义务、责任的法规不健全或不清晰,将可能引起支付系统运行过程中的法律纠纷的风险。

其他风险:其他因素和突发事件也会引起支付系统运行障碍和紊乱。

·货币政策的功能:1、促进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均衡,保持币值稳定2、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3、促进充分就业,实现社会稳定4、促进国际收支平衡,保持汇率相对稳定5、保持金融稳定,防范金融危机。

·选择中介指标和操作指标的主要标准:相关性、可测性、可控性、抗干扰性。

·一般性货币政策(调货币供给/信用总量)三大工具及优缺点:

(一)法定存款准备金:中央银行强制性地要求商业银行等存款货币机构按规定比率上缴存款准备金。

优点:对所有存款货币银行的影响是平等的,对货币供给量具有极强的影响力,力度大,速度快,效果明显。局限性:对经济的振动太大;法定准备金率的提高,可能使超额准备率较低的银行立即陷入流动性困境,资金链断裂。

(二)再贴现:是指中央银行通过提高或降低再贴现率的办法,影响商业银行等存款货币机构从中央银行获得的再贴现贷款和超额准备,达到增加或减少货币供给量,实现货币政策目标的一种政策措施。

一般包括:再贴现率的调整;规定向中央银行申请再贴现的资格。

优点:中央银行可利用它来履行最后贷款人的职责,并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中央银行的政策意图,既可以调节货币总量,又可以调节信贷结构。局限性:调整贴现率的告示效应是相对的;利差将随市场利率的变化而发生较大的波动;控制货币供给量的主动权并不完全在中央银行。

(三)公开市场业务是指中央银行在金融市场买进或卖出有价证券,以改变商业银行等存款货币机构的准备金,进而影响货币供给量和利率,实现货币政策目标。

优点:主动权完全在中央银行 ;可以灵活精巧的进行,不会像存款准备金政策那样对经济产生过于猛烈的冲击;是中央银行进行日常性调节的较为理想的工具;具有极强的可逆转性;可迅速的操作。

局限性:缺乏政策意图的告示作用,其对公众预期的引导作用较差;各种市场因素的变动可能减轻或抵消公开市场业务的影响力;需要以较为发达的有价证券市场为前提。

·选择性货币政策工具(中央银行针对某些特殊的经济领域或特殊用途的信贷而采用的信用调节工具,不足以影响货币总量):消费者信用控制、证券市场信用控制、不动产信用控制、优惠利率。

·其他政策工具:【趋势:变直接信用控制(利率控制、信用配额管理、流动性比率管理和直接干预)为间接信用控制(道义劝告、窗口指导)】

·政策的适应性分析

(一)对不同经济管理体制的适应性:在完全竞争条件下的社会经济与反映国家干预经济生活的货币政策相排斥。在经济发达、市场成熟的非均衡经济中,需要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相互独立的配套操作。在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下,财政政策是国民经济管理的主要政策。(目前):欠发达、非规范的市场经济要求形成在国家统一领导下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配套操作体系。

(二)对不同经济周期的适应性:在经济萧条时期,货币政策难以独立承担将经济带出低谷的重任,丧失信心。在经济复苏阶段,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均具有显著的作用。在经济膨胀阶段,货币政策的影响显著而财政政策的效果甚微。

(三)在抵御经济波动中的适应性:货币政策在处理币值稳定与经济增长的关系上,要求以稳定为主、兼顾增长。政策目标的定位:⑴ 货币政策将稳定物价目标与经济增长目标挂钩,在二者间寻找均衡点。⑵ 在经济膨胀的背景下,货币政策将重心置于币值稳定目标之上,但同时监控经济增长目标。⑶ 在经济稳定的背景下,货币政策将重心置于维持经济的稳定增长上,继续盯住币值稳定目标。⑷ 在追求经济稳定增长的目标下,力求保持货币政策自身的稳定性。

·影响货币效果的重要指标:1.时滞,就总体过程而言,分为内部时滞(认识时滞和决策时滞)和外部时滞(操作时滞和市场时滞)。2.经济周期,货币政策效果在经济繁荣时期最好。3.体制,银行体制和融资体制的影响。4.信息,政策透明度:在非对称信息下,央行货币政策有效,在不同阶段可采取不同措施来影响政策可信度和有效性(公众对通胀预期)建立适当的信息披露制度,不同时期信息披露力度不同。在通货膨胀时期,货币政策从紧,披露力度大,信号好;萧条时期信号弱披露力度小,刺激经济和公众对通货膨胀预期。

·货币政策的效果检验:

(一)外部效应指标(目标变量对货币政策的反应)1.反映总体社会经济状况的指标:国内生产总值(GDP)指数、国民生产总值(GNP)指数、失业率、国际收支概况。2.反映通货膨胀程度的指标:国民生产总值平减指数、商品零售价格指数、消费物价指数、批发物价指数。

(二)内部效应指标(中介变量对政策工具操作的反应)1.反映货币供给数量及结构变化的指标:货币供应量增长率、货币供应量结构比率。2.反映币值情况的指标:货币购买力指数、货币贬值率。

·货币政策与收入政策和产业政策的配合:

1.与收入政策的协调与配合:货币供给应在收入供给源方面配合收入政策,以利于其实现对收入的总量控制和结构调整。2.货币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与配合:在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产业政策是主要的、直接的(调整经济结构),而货币政策则是辅助性的、间接的(公开市场调利率结构,再贴现调信贷结构,其他调总量)。

·金融监管理论。【前三种理论支持监管,后两种理论反对监管。】

(一)社会利益论:金融监管的基本出发点就是要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政府是公众利益的代表。

(二)金融风险论:金融业是一个特殊的高风险行业,决定了国家特别需要对该行业进行监管。

(三)保护债权论 :相对专业性很强的金融机构而言,作为债权人的个人存款者是弱势群体,为了有效保护债权人的利益,需要进行金融监管。

(四)特殊利益论:认为政府的监管表面上看是为了社会公众的利益,其实只是为了那些主管机构或者特殊集团的利益,这种监管不仅产生巨大的社会成本,而且有害公众利益。(寻租)

(五)追逐论:强调管制者与被管制者之间的关系是“猫鼠相逐”,最终被管制者会试图影响管制者而获得更大利益。

·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监管:

(一)市场准入:4 种原则:一是自由主义;二是特许主义;三是准则主义;四是核准主义,又称审批制。审批制已成为现代商业银行市场准入的通行制度。我国自2003年起也实行这种制度。

(二)市场运营(审慎性,事先防范):审慎监管基本内容:1.资本充足率:银行资本与加权风险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其中核心资本成份至少为 4%(次贷危机后提到6%)。银行总资本分为一级资本(核心资本)和二级资本(附属资本)。2. 呆账准备金计提和冲销有 3 种办法: (1)直接冲销法;(2)普通准备法;(3)特别准备法。 “5 级分类方法” 将银行的贷款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 5 类。3. 贷款集中度:对银行的贷款集中程度施加限制,目的是避免风险过于集中。4.流动性:银行根据存款和贷款的变化,随时以合理的成本举债或者将资产按其实际价值变现的能力。5.国家风险:由于某些原因某一国的政府借款人或者私人借款人不能或不愿意偿付对外债务可能造成的损失。包括政府风险或主权风险和汇兑风险。6.外汇风险:商业银行的外汇风险可以分为(1)流动性风险;(2)信用风险;(3)控制系统风险;(4)市场风险。7.信息披露:商业银行及时向公众发布其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有关信息。8.内部控制:对银行内部各职能部门及其职员从事的业务活动进行风险控制、制度管理和相互制约的方法、措施和程序 。有效、审慎、全面和独立的原则。我国要求商业银行建立顺序递进的三道监控防线。全部审慎性监管指标为第一道防线(事先预防);存款保险制度为第二道防线(转移风险);中央银行最终贷款为第三道防线(最终救援)

现场/非现场稽核与检查

(三)市场退出:

1.处理危机银行的一般措施:贷款挽救;担保(中央银行或政府出面担保,帮助有问题的银行度过挤提和清偿的难关);并购(组织健全银行兼并或收购陷入危机的银行,承担其部分或全部负债,并购买它的部分或全部资产);设立过渡银行;设立专门的危机银行处理机构。

2.我国对危机银行的处理:接管;兼并(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破产(危机银行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由人民法院宣告其破产。)

3.存款保险制度:由政府设立存款保险机构。由政府主管当局与银行业联合组成存款保险机构。由银行业自己组织存款保险。

 

·金融监管的必要性主要体现:1、现代经济是信用经济,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2、金融业是一个存在诸多风险的特殊行业;3、有利于维护金融秩序保护公平竞争,有利社会公平和提高效率。

·金融监管必要性与有效性关系:1、监管必要性理论是经济管制理论的直接移植,只注重金融活动对经济活动的特殊影响,而很少再反过来考虑经济活动对金融活动的影响。2、金融监管必要性理论总是把监管主体天然地认定为政府,如果监管主体出现问题监管效果又将如何?3、金融监管必要性理论不能证明实施监管就一定能够达到目标;也不能证明不实施监管就一定会有灾难性的后果。

·金融监管的效率(“成本有效性”)分析:监管的成本包括直接资源成本和间接效率损失;监管的收益很难计算。因此对金融监管效率不能做普通的成本收益分析,只能通过监管效果与成本之间的比较做间接的“成本有效性”分析。

·金融业的特殊性和金融体系的“内在脆弱性”

1、金融产品的特殊性“金融产品不同于其他行业的普通产品,它是一种针对整个社会体系的“公共产品”,而这种特殊的有专业特色的公共产品政府不熟悉也不能生产制造,所以政府必须为此付出监管成本以保障社会公众的利益不受损失。

2、金融活动的“负外部性”:当个别行业的利益与社会总体利益严重不对称时会产生所谓的“外部性影响”,以牺牲社会利益为代价换取本行业的最大利益被称之为行业的“负外部性”。金融业是具有很强负外部性的行业,著名的“科斯定理”从交易成本的角度证明了市场机制的自由交换在这种情况下无所作为毫无效力。因此需要社会利益的代表——政府对金融业进行监管。【指一个人的行为或企业的行为影响了其他人或企业,使之支付了额外的成本费用,但后者又无法获得相应补偿的现象。虽然有货币乘数等社会效益,但其自身效益大于社会效益时,银行就会无所顾忌,这时需要政府监管限制这种负外部性。】

3、金融业的“自由竞争悖论”:金融体系的“内在脆弱性”(明斯基,1982)决定了优胜劣汰的市场法则不适应该行业。放任自流必然导致金融业的高度垄断,形成所谓的 “自由竞争悖论”。而垄断金融并不会因其庞大的规模而降低其自身风险性和对社会的危害性。【本身就是高风险高负债经营,金融业要求有十分客观的规模才能营业,大规模出现了垄断倾向,如果放任自由,会导致高度垄断集中,因此需要政府央行的监管,应限制其自由竞争,但金融机构作为企业,限制其自由竞争会与鼓励工商企业自由竞争理论相悖】

·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关系:

(一)金融创新动因理论:

1、内因说:导致创新活动出现的主要原因是金融业为追求更大利润、降低自身风险、满足市场需求时而对“生产技术”和“生产组织”做出的改进。是从盈利预期和竞争压力两个角度解释创新出现的动因。

2、外因说:主要从外部环境的变化对金融制度和生产技术调整的影响,来解释金融创新的主要动力。

3、功能说:当金融创新已超出传统规避管制理论所能解释的范畴,必然导致新的创新理论出现。在信息时代金融组织的功能从原来规避风险变为主动配置和转移风险,风险本身成为一种(负利)资源。

(二)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之关系

1、创生关系:金融监管激发金融创新,即“约束引致假说”(西尔伯,1975)。如美国银行业突破 Q 条例的金融创新。

2、共生关系:监管在不断调整过程中促使创新不断出现;创新导致更严厉的监管。

3、博弈关系:监管与创新对立统一处于不断的博弈状态,共同推动金融业前进。即“监管的辩证法”(凯恩,1978)。

·金融监管的基本原则:全球金融监管的纲领性文件——《巴塞尔协议》“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

(1997 年 9 月发布实施)1.监管主体的独立性原则;2.依法监管原则;3.“内控”与“外控”相结合的原则(中国外控为主);4.稳健运营与风险预防原则;5.母国与东道国共同监管原则。(对母国监管者要求:审慎地按本国机构的同样标准允许外国银行从事本地业务;东道国监管者可以从全球并表的角度出发分享母国监管者的全部信息,达到风险控制)

·洗钱的定义:指通过隐瞒、掩饰非法资金的来源和性质,通过某种手法把它变成看似合法资金的行为和过程。

洗钱过程: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复杂的金融交易洗钱是犯罪分子最常用的方法。一是处置阶段,把非法资金投入经济体系的过程(浸泡);二是离析阶段,通过复杂的金融手段将黑钱与其来源分离(洗涤);三是归并阶段,将被清洗的资金以合法形式使用(甩干)。

·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照反洗钱相关法规制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

·大一统金融机构:1948-1978年中国人民银行,兼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双重身份,严格监督和保证中央高度集中的计划任务的执行和实现

·治理通胀指数化方案好处坏处:收入指数化政策是指将工资、利息等的各种名义收入部分地或全部地与物价指数相联系,使其自动随物价指数的升降而升降。显然,收入指数化政策只能减轻通货膨胀给收入阶层带来的损失,但不能消除通货膨胀本身。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多数发达国家都较为普遍地采用了收入指数化政策,尤其是工资指数化政策。实行这种政策的好处在于:(1)可以缓解通货膨胀造成的收入再分配不公平的现象,从而消除许多不必要的扭曲;(2)指数化条款加重了作为净债务人的政府的还本付息负担,从而减少了政府从通货膨胀中获得的好处;(3)当政府的紧缩性政策使得实际通货膨胀率低于签订劳动合同时的预期通货膨胀率时,指数化条款会使名义工资相应的下降,从而避免因实际工资上升而造成的失业增加。

·为什么说一战前中央银行具有天然独立地位:金本位制;自由经济思想;中央银行资本私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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