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南科技学院复试录取办法

河南科技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为做好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督促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豫考研〔2024〕3号)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河南科技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工作办法”)。

一、指导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原则,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严格复试组织管理,严格复试考核标准,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做好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招生质量,确保公平公正。

二、组织管理

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学校、学院两级管理。

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各学院研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具体落实,确保工作政策执行准确、组织有序、管理到位。

三、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1.各学院参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分数线(以下简称“2024年国家线”)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自主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2.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复试分数线:考生在初试单科成绩和总分成绩均满足国家线的基础上,按照以下公式排序进入复试:总分成绩/国家线。

3.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申请调剂,我校发放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方式

今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

(二)复试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详见研究生处和各学院网站通知。

(三)复试报到

各二级学院按照确定的复试细则组织考生进行现场报到。组织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查,考生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如下:

(1)初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

(3)政审表(见附件1);

(4)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2);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交学生证);

(6)应届考生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往届考生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7)应届考生须提供所在院校教务部门提供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往届考生须提供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专升本考生须同时提供专科和本科期间的成绩单);

复试考生须携带本人以上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确认,同时另须准备复印件一套存档,凡不能提交审核材料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取消复试资格。

五、复试内容

(一)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外语水平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三、心理健康考查等。

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创新精神和能力;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外语水平测试:包括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的听说能力、阅读与写作能力的测试。

3、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举止礼仪、口头表达能力以及心理健康情况等。

4、心理健康考查:通过综合面试考查、填写心理测试问卷等多种方式进行。所有考生须于复试前自行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平台中填写心理测试问卷。心理测试结果不计算分值,不纳入考核成绩。

(二)复试要求

(1)笔试。满分150分(其中:专业知识笔试100分,专业外语笔试50分),笔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小时。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专业外语笔试成绩低于30分者,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加试成绩只作为录取参考,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面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采用面试形式,满分100分(其中:英语听说能力占40分)。主要对考生的思想品德、外语听力水平、口语水平,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等进行测试。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低于2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考生加权总成绩的计算

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均换算成百分制后按权重相加,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初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的40%(复试笔试成绩占复试成绩权重的60%,面试成绩占复试成绩权重的40%)。

加权总成绩=初试成绩/500×100×0.6+复试成绩×0.4。

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专业外语笔试成绩)/150×100×0.6+面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成绩+专业综合能力面试成绩)×0.4。

六、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二级学院在考生拟录取后统一组织进行,凡体检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录取。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考生须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体检费由校医院收取。体检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七、拟录取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在拟录取成绩、体检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基础上,由各培养单位提出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批准拟录取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八、信息公开

我校复试录取相关信息均在研究生院网站和各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九、监督及咨询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由学校纪委全程监督。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监督举报电话:0373-3040863,3693027;邮箱:yjsc10467@163.com。

学校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373-3040279;邮箱:jiw@hist.edu.cn

各学院联系方式附件3

十、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政策,我校将作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布。

十一、本办法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河南科技学院研究生处

2024年3月26日



附件:
1.[附件1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pdf]  
2.[附件3 河南科技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pdf]    
3.[附件2 诚信复试承诺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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