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相关文件精神,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录取工作,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稳妥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结合目前国家体育总局、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及我所实际,特制定本复试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由所领导牵头,所内研究生管理、资源保障、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我所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领导与统筹管理。
(二)复试小组
根据学科特点成立复试小组,由5名本学科副高级(含)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考生复试的面试环节。每个小组配备2名秘书。
(三)纪检监察小组
按照教育部要求,成立纪检监察小组,负责对复试和录取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四)安全与技术保障小组
为做好复试和录取工作的安全保障,成立安全与技术保障小组,负责对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指导和应急处理;考试设备、平台的准备、维护和维修;确保网络正常稳定运行,排除干扰及处理考试期间的突发网络事故。
二、复试
(一)基本分数线
我所实行差额复试,除上线生源不足情形外,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二)复试安排
达到我所复试分数线的一志愿考生参照我所发布的具体复试工作流程参加复试。
(三)报考资格审查
入围复试的一志愿考生(以我所公布的复试名单为准,调剂复试名单另行公布)在3月25日之前将材料按以下顺序扫描并压缩后(文件名以姓名+专业命名)发送至邮箱yanjiusheng@ciss.cn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承诺书(见附件)手签扫描后一并和审核材料发送至邮箱。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发送至邮箱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所有材料入学后查验原件)
1.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预计毕业时间须为2022年9月1日之前);
3.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1份;
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存档单位公章);
5.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1份;
6.对于在2022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需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办公室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1份;
7.对于在读研究生,须查验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8.考生自行提供可证明本人综合素质和研究潜能的背景材料(自愿原则,不作统一要求,但提交时须扫描成1个pdf文件);
9.政审材料1份,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街道或派出所提供审核材料(因疫情影响,现在暂时无法提供政审材料的,可以后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0.享受教育部文件规定加分政策的材料。
(四)考核科目
在对考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考生综合素质及临场应变能力方面的考查,择优选拔。
1.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及综合素质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守信等方面的表现。考核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2.专业考核
(1)专业理论考核要求:根据专业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城)的特点拟定题目,试题题型一般为论述题或方法应用题。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理论知识、综合分析和论证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以开放性论题为主。
(2)专业技能考核要求:因受远程考核限制,可由考官现场决定是否考核及考核方式。
3.外语口语、听力测试
考核内容包括:以各学科研究方向特点为主要依据制定考核问题或情景设计,考查考生专业外语语言表达能力。
4.科研成果考核
面试过程中,考生可以发送文件的形式向考官提供个人科研成果(自愿原则)。由考官对考生的科研成果进行评价,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可作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依据。
(五)考核分值
(六)复试形式
按照教育部要求,因疫情等因素影响,2022年我所复试采用远程网络视频面试。每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为25分钟(包括考生身份核查2分钟,专业面试15分钟,其中包含政治考核,英语面试8分钟)。
(七)体检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要求,我所在学生入学前需对拟录取考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对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调剂
(一)拟接收调剂专业
(二)调剂程序及要求注:不接收初试报考的单独考试、援藏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调剂我所。
调剂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填写调剂志愿,进行网上调剂,额满为止。我所将对调剂生源申报情况进行审核后,择优确定进入复试名单。考生接到我所复试通知并确认(如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后可参加我所的研究生复试,复试合格后,考生需配合我所科技管理处进行调剂的后续工作,以便在有效时间内完成录取工作。
四、录取
(一)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之和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以此作为拟录取依据。权重分配: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
入学考试总成绩并列且处于某专业录取名额边缘的考生,根据学科录取名额数量录取初试成绩总分较高的考生,若初试成绩总分相同,按照录取名额录取初试专业课分数较高的考生。(即:初试总分相同,录取专业分数高的考生;如果初试总分相同,专业课考分也相同,再依次看英语、政治科目,依次录取分数高的考生。)
(二)已在教育部调剂网上确认其他高校拟录取的考生,我所不得录取。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2.复试总成绩不及格(低于180分);
3.复试期间发现考生有作弊、替考等考试违纪行为(违纪的认定依据国家教育违规处理办法);
4.考生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体检标准;
5.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根据2022年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生源报考情况,以及各专业研究方向的导师指导力量等,调配各专业研究方向招生名额,结合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分别进行综合成绩排序,择优依次录取。
如有未录满名额,从报考调剂考生中按专业综合成绩排序择优依次录取。
(五)同等条件下,专业素质突出,运动技术水平较高,科研成果多,科研能力强的考生,优先录取。
(六)拟录取名单将在复试结束后的3-5个工作日内通过我所研究生教育网站http://www.ciss.cn/yjsjy/进行公示,对拟录取名单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名单公示后的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我所纪委反映。
五、信息公开
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调剂办法经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经北京教育考试院备案后,于3月中下旬向社会公布,以上信息仅通过我所官方招生网:http://www.ciss.cn/yjsjy/进行公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豫琴 王忆帆 刘维韬
联系电话:010-87182561,87182554,87182506
E-mail:yanjiusheng@ciss.cn
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11号
邮编:100061 网址:http://www.ciss.cn/yjsjy/
监督电话:010-87182530 E-mail:kysjw@ciss.cn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2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