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哈尔滨工程大学招生简章

哈尔滨工程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学校2024年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838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94名。招生计划中含推荐免试生、单独考试考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各专业招生人数见专业目录。2024年国家招生计划尚未下达,专业目录中的推免生拟接收人数、统考生预计招收人数为我校根据2023年各类型实际录取人数拟定的招生计划,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2024年国家下达计划数量和推免生接收情况以及各学科报考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招收硕士推免生人数以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二、学习方式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录取,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三、录取类别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考生报名时必须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

1.非定向就业。须调人事档案,毕业后“双向选择”就业。

2.定向就业。人事关系和党组织关系不离开工作单位、毕业后仍回原定向单位或定向地区。需在复试时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并与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此类考生不参加奖助学金评定,其工资、医疗费由定向就业单位支付。

报考我校单独考试、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

四、考试科目

各专业考试科目见学校2024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五、报考条件

(一)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人员,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且须同时满足以下①、②条件要求的人员:

①通过大学外语四级(四级成绩需达到425分及以上)〔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MEM)除外〕,其中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要求通过专业外语四级;

②取得与报考硕士研究生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主干课8门以上(含8门)的合格成绩。

(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通过大学外语四级(四级成绩需达到425分及以上)〔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MEM)除外〕,其中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要求通过专业外语四级。

同等学力考生须于2023年10月15日前将相关证书、成绩单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子邮箱(yzb@hrbeu.edu.cn)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其他要求

1.报考125100工商管理硕士(MBA)、125200公共管理硕士(MPA)、125600工程管理硕士(MEM)的考生,须大学本科毕业后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高职高专毕业或本科结业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2.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4.报名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2)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报考单独考试考生,须按附件要求提供专家推荐书、报考导师推荐意见及校内联系人信息。

5.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六、报名办法

(一)推免生

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进行注册、报名、复试和录取。

(二)统考生

统考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1.网上报名

(1)时间安排: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2)相关要求

①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②报名期间,研招网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申请书面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确有特殊困难的,最迟于复试前取得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书面认证。

2.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时间及具体要求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七、考试和录取

(一)打印准考证

考试前10天左右,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否则将按违纪处理)。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各位考生注意保管准考证和其电子版。

(二)初试

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24日。

(三)复试

1.复试工作由学院组织,考生根据学院复试方案进行专业知识水平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心理测试和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等,复试笔试科目参见各学院招生专业目录。

2.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取得复试资格后,还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本科阶段主干课的加试,其中笔试不少于两门。

(四)录取

根据教育部当年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差额复试,通过全面衡量,择优录取。非定向考生须调取个人人事档案,定向考生在录取前必须由定向单位与学校签定定向培养协议,一般不调取档案。

八、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

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MEM)学制为2.5年。(不区分全日制、非全日制)

九、学费及资助体系

我校各类型学费标准如下。

学习形式

类型

教学实践环节所在地

教育学费

标准

收取方式

全日制

学术学位硕士

-

0.8万元/生·年

按学制

收取

专业学位硕士

[全日制MBA除外]

-

0.9万元/生·年

工商管理硕士(MBA)

-

7.2万元/生

分两次收取,每次50%

非全日制

工商管理硕士(MBA)

全部在哈尔滨

7.2万元/生

部分在哈尔滨

8.8万元/生

公共管理硕士(MPA)

全部在哈尔滨

4.8万元/生

部分在哈尔滨

5.2万元/生

工程管理硕士(MEM)

-

5.8万元/生

社会工作

-

1.5万元/生·年

按学制

收取

法律(法学)

-

1.6万元/生·年

学术学位硕士

-

0.8万元/生·年

其他专业学位硕士

-

0.9万元/生·年

学校将继续加大对全日制非定向录取硕士生的资助力度,通过设立奖助学金、增加助管、助教、助研岗位等措施建立健全多元奖助政策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具体情况见《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资助工作实施细则》(哈工程校发〔2017〕153号)。

十、其他说明

(一)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学校2023年批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30人(2024年实际批复数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各专业均可报考,学校将根据报考情况,以适当方式在复试阶段分配招生名额。

(二)关于哈尔滨工程大学考点

哈尔滨工程大学是黑龙江省研究生招生考试标准化考点,报考点代码:2302。哈尔滨工程大学考点只接受户籍或工作所在地为哈尔滨市且报考我校、中国航空工业空气动力研究院(627研究所)和哈尔滨船舶锅炉涡轮机研究所(703研究所)的考生〔不含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MEM)、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及以单独考试方式报考我校的考生。其他考生应按要求选择生源地、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具体情况可查询当地省(市)招生办网站。

(三)关于单独考试的有关说明

1.我校单独考试硕士生招生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2.我校单独考试计划为35人(以教育部当年招生计划正式公布为准),学习形式为非全日制。

3.考生按照单独考试专业目录进行报考。

4.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网上确认地点必须选择哈尔滨工程大学考点。考生在进行网上确认时,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我校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核,申报材料不完整或者不符合规定者不予确认。

(四)有关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MEM)的相关信息请与我校经济管理学院专业学位中心联系,中心咨询电话:0451-82519747、82589130、82519943。

十一、本章程如有与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不符者,以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

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1号楼733室)

联系电话:0451-82589675

邮政编码:150001

 

附件:

1.哈尔滨工程大学2024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pdf

2.哈尔滨工程大学2024年硕士单独考试招生专业目录.pdf

3.各学院联系方式.pdf

4.以单独考试方式报考硕士研究生报考材料.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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