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东北师范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欢迎报考东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一)符合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报考要求;
(二)符合《东北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以下简称《招生简章》)中报考条件要求。
二、招生计划
2024年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预计为119人,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汉族在职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0%。
三、招生专业
我校除125300 会计专业外,其他招生专业均可接受骨干计划考生报考(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具体专业参见《东北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
四、学习方式、报考类别、学制及收费标准
(一)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2024年我校非全日制专业为:045101教育管理、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时,根据修业年限、学业成绩、培养环节完成情况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及我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二)骨干计划考生报考类别应为定向就业。
(三)学制、学费及培养(住宿)所在校区参见《东北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学制、学费及培养所在校区》。
(四)住宿费标准参照东北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网“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栏目,以入学当年相关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五、奖助办法
研究生奖助办法请见《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改革方案》(本方案所指研究生系本人人事档案完整转入学校、全程在校学习的全日制研究生)。
六、报名考试
(一)报考资格审核确认
各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核确认。考生报名前应如实填写三份《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并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确认报考资格。
在职考生的《登记表》还须所在工作单位审核盖章。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考生报考资格审核确认后,须在2023年11月5日前将《东北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材料提交承诺书》及《登记表》汇总扫描为 1 个 PDF 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箱地址:yzb@nenu.edu.cn),PDF文件及邮件均命名为“少民材料+姓名+考生报名号+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准考。
骨干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报名信息经确认后在考试(含初试和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可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其他报名考试要求参见《招生简章》。
七、复试录取
(一)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在教育部确定的骨干计划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根据教育部下达骨干计划分省招生名额及考生初试情况,确定本校骨干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基本成绩要求。各招生院部具体招生人数于复试前在各招生院部网站公布。
(二)骨干计划考生与其他考生一同参加复试。
(三)进入复试的骨干计划考生将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四)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六)被录取的考生需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及)所在工作单位签订三方(非在职考生)或四方(在职考生,以《登记表》上“在职考生单位意见”盖章为准)定向培养协议书。
(七)体检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执行。
八、其他
(一)升学与就业
骨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未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可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并签订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服务年限按新协议重新计算。
(二)因教育部骨干计划相关文件尚未下达,简章中未尽事宜,我校将严格按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若2024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布。
九、咨询方式及监督举报方式
考生应密切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各招生院部网站发布的研究生招生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相关招考信息。如有其他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咨询:
(一)考生报考资格审核确认、分省招生计划相关问题请咨询各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二)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431-85099608
邮箱:yzb@nenu.edu.cn
(三)关于报考专业、课程、导师信息、跨学科判定、参考书目及考试大纲的具体问题请咨询各招生院部,咨询方式参见《专业目录》。
(四)其他相关咨询方式
1.学籍相关问题请咨询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咨询电话:0431-85099629;
2.学制及培养环节相关问题请咨询研究生院学术学位培养工作办公室、专业学位培养工作办公室,咨询电话:0431-85098152/9602;
3.奖助学金、档案管理相关问题请咨询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工作办公室,咨询电话:0431-85099691;
4.住宿相关问题请咨询学生宿舍综合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0431-85099717;
5.学位授予相关问题请咨询学位办公室,咨询电话:0431-85099638;
6.学费、住宿费相关问题请咨询财务处,咨询电话:0431-85099359;
7.就业相关问题请咨询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咨询电话:400-998-7757。
(五)监督举报方式以东北师范大学纪委办公室官方网站(http://jw.nenu.edu.cn/)公布为准。
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10月
2024年东北师范大学“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说明
欢迎报考东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1.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2.符合《东北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以下简称《招生简章》)中报考条件要求。
二、招生计划
2024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人数预计为15人,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为准。
三、招生专业
我校所有招生专业均可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报考,具体专业参见《东北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考生须按照《招生简章》及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1.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2.考生须在2023年11月5日前将《东北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材料提交承诺书》及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汇总扫描为 1 个 PDF 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箱地址:yzb@nenu.edu.cn),PDF文件及邮件均命名为“士兵材料+姓名+考生报名号+联系电话”。
五、考试录取
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2.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具体复试录取政策将于复试前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具体政策将于复试前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六、因教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相关文件尚未下达,未尽事宜,我校将严格按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招生简章》执行,若2024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布。
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10月
2024年东北师范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预通知
欢迎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研究生!
一、接收专业
(一)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硕士生”)的专业
具体专业信息可暂参考《东北师范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最终专业信息以今年9月中旬发布的《东北师范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
(二)接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的专业
我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世界史、数学、统计学、化学、物理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教育学、生物学、生态学、草学、地理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可接收直博生。具体专业信息可暂参考《东北师范大学2023年直博生招生专业目录》。最终专业信息以今年9月中旬发布的《东北师范大学2024年直博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二、申请条件
(一)推免硕士生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具有教育部批准推免资格的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生。
6.获得本科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以推荐高校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公示、备案的名单为准]。
7.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
上述7点为基本申请条件,各招生院部可结合自身学科专业实际,在此基础上提出更高要求。
(二)直博生申请条件
在满足“推免硕士生申请条件”前7点基础上,须符合接收直博生的招生院部提出的其他申请条件,可暂参考《东北师范大学2023年直博生招生专业目录》,最终以今年9月中旬发布的《东北师范大学2024年直博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三、申请程序
(一)预报名
9月4日起,拟申请东北师范大学2024年度推免硕士生或直博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本校和外校)可登陆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预报名系统(以下简称“预推免系统”)完成推免预报名。具体网址、流程及要求详见《东北师范大学2024年预推免系统操作说明》(附件)。
(二)正式报名
凡已获得推免资格的申请者,还须按照教育部、本科所在学校和省市招办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完成个人信息注册、网上支付、填报专业志愿、查看并接受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等环节。系统使用指南及开放时间请自行关注系统网站。
(三)报名提醒
1.我校“预推免系统”将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关闭。
2.已在我校“预推免系统”中报名的申请者仍需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报名。未经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接收的推免生一律无效。
3.未在我校“预推免系统”中报名的申请者,待“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仍可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选择报考我校。
4.我校“预推免系统”中所列学科专业主要为我校2023年接收推免硕士生或直博生的学科专业,仅供预报名期间使用。最终录取学科专业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为准。
四、复试程序
1.我校各招生院部将对申请者进行审核,择优选拔并通知部分申请者参加复试,复试合格方能录取。
2.具体复试时间、形式、内容、流程等由各招生院部另行通知。
3.考生可申请跨学科攻读研究生。是否接收跨学科考生以及跨学科考生的具体复试要求由各招生院部自定。
4.考生须提前准备并按招生院部要求在规定时间、通过指定方式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如国家英语四、六级、TOEFL、IELTS等。
(4)各类获奖证书和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的清单和证明材料。
(5)申请直博生还须提交专家推荐信和个人陈述:
a.申请学科或相近学科的两名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信,推荐信应对申请人思想品德、道德修养、科学作风、治学态度、外语水平、知识结构、科研能力、工作成果、培养潜力及综合素质作出简要评价;
b.个人陈述,包括研究计划、学术背景、研究经历、申请理由、参与的科研项目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需要举证)等。
(6)招生院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其他事项
1.以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得我校推免复试或录取资格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推免复试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已被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已被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如在后续的学习过程中发生学术不端行为或受到所在高校处分,或入学(新生报到之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均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其他本通知未尽事项可暂参考《东北师范大学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办法》。待国家出台2024年度最新招生政策后,我校将制定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办法,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布,请密切关注。
六、咨询方式
考生须密切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各招生院部网站发布的研究生招生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相关招考信息。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通过官方微信服务号“东师研招”推送相关招考信息,建议考生予以关注。如有其他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咨询:
(一)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431-85099608,邮箱:yzb@nenu.edu.cn
(二)关于申请、接收专业的具体问题可咨询各招生院部,咨询方式参见专业目录。
(三)其他相关咨询方式
1.学籍相关问题请咨询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咨询电话:0431-85099629;
2.学制及培养环节相关问题请咨询研究生院学术学位培养工作办公室、专业学位培养工作办公室,咨询电话:0431-85098152/9602;
3.奖助学金、档案管理相关问题请咨询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工作办公室,咨询电话:0431-85099691;
4.住宿相关问题请咨询学生宿舍综合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0431-85099717;
5.学位授予相关问题请咨询学位办公室,咨询电话:0431-85099638;
6.学费、住宿费相关问题请咨询财务处,咨询电话:0431-85099359;
7.就业相关问题请咨询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咨询电话:400-998-7757。
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