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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黑龙江东方学院招生简章

黑龙江东方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发布者:赵健发布时间:2024-10-10浏览次数:799黑龙江东方学院始建于1992年,是由孟新、尚鹤翔、周长源、刘式勤等老一辈教育工作者发起创办的黑龙江省第一所公益性民办高校。2023年,学校举办者变更为“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实现了创办者们报效国家、奉献社会的办学夙愿,从法律层面永久实现“公有民办”性质,开辟出一条民办高校非营利办学、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新路。2011年学校成为全国首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5所民办院校之一,食品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获批招生。2014年新增“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点并获批招生。学校拥有理、工、文、经、管、法、艺7个学科门类,建有44个本科专业,拥有生物与医药、国际商务两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现有本科生13000余人,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70余人,专任教师521人。学校有农产品贮藏与加工省重点建设学科,有6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7门本科省级一流课程和3门省级研究生精品课程。学校有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人,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3人,省级教学名师、省优秀中青年专家、省高层次人才10人,有博士生导师 15人、硕士生导师55人。拥有全国优秀教师2名,省级模范教师3名,省级优秀教师8名,省级优秀教育工作者2人,省级师德先进个人21人。建有食品安全与绿色加工技术研究中心和黑龙江省数字贸易创新研究基地等科创平台10余个。与飞鹤乳业、贝因美、汇智电子商务等企业共建有8个黑龙江省产教融合研究生工作站。学校坚持“应用型、开放式、国际化”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定位,重在面向行业产业发展需要,培养具备扎实系统专业基础、较强实践能力、较高职业素养的实践创新型人才。围绕国家、地方产业发展和人才需求,走产教融合、科教融汇之路,构建了“双牵引、三结合、分段式、一贯通”的应用型专业硕士培养模式。实行校企双导师制,与大型企业协同共建联合培养基地、协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协同组建师资队伍、协同开展课题研究、协同实践考核与管理,实现了教育链、人才链、创新链与产业链有机衔接,在培养行业企业急需的具有较强实践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方面形成了鲜明的特色,毕业生以“作风踏实、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好”深受用人单位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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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黑龙江东方学院录取名单

黑龙江东方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拟录取名单公示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拟录取考生需经过黑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及教育部审查通过后,方可正式录取。公示时间: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问题请与黑龙江东方学院研究生处联系。联系电话:0451-85963915电子邮箱:dfxyyjsc@126.com

2024年黑龙江东方学院复试分数线

黑龙江东方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做好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及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一、复试工作原则(一)坚持综合评价,提升招生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强创新潜质考核,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的考查,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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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黑龙江东方学院复试名单

黑龙江东方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公示各位考生: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黑龙江东方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现将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公示,详细信息见附件。进入复试考生请在接到报考单位复试通知后按要求参加复试。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问题请与黑龙江东方学院研究生处联系,联系电话:0451-85963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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