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录取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初试工作同等重要。为安全、公平、科学地做好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2〕26号)文件要求,结合校(院)实际,制定本方案。一、组织领导(一)学校成立由校(院)主要领导任组长,研究生部及有关招生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监督全校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解决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成立以校(院)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复试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疫情防控和复试录取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