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组织领导(一)学校成立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相关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党政办公室(保密办、网络信息中心)、纪委机关、宣传部、学生处、保卫处、教务处、研究生院、财务处、后勤保障处(校医院)、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招标采购处和各学院(部)主要负责人组成,在学校招生委员会及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全面领导和监督全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统筹解决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包括招生计划的分配、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制定、复试过程的监管、拟录取名单的审定等。加强对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服务保障的领导,做好复试期间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为复试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加强工作监督,确保工作平稳有序进行。下设以下工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