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考研云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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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书】2024年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801电工电子学考研精品资料.pdf

资料名称【电子书】2024年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801电工电子学考研精品资料-【第1册,共4册】.pdf【电子书】2024年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801电工电子学考研精品资料-【第2册,共4册】.pdf【电子书】2024年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801电工电子学考研精品资料-【第3册,共4册】.pdf

2024年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我校2024年各类研究生招生计划按2023年实际录取人数的95%安排,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人数为拟招生人数,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拟招收推免硕士研究生以最终教育部推免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各专业招生计划人数会根据实际录取情况做适当调整。二、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的体检要求。我校学生毕业后,如欲从事民航特殊岗位,身体健康标准参照《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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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章程

 接收优秀应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重要环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和四川省招考委《关于做好我省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4〕59号等文件精神,为促进学院接收推免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接收推免生工作公平公正,特制定本办法。

2023年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根据教育部、民航局、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经各二级学院复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现将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名单有异议者,可通过电话方式向我校纪委、研究生处反映。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学校纪委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838-5182001研究生处招生科联系方式:联系地点:行政楼222办公室联系电话:0838-5183046 0838-5183983

2023年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信息公告

各位考生:2023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大部分学科专业有缺额,欢迎广大优秀考生调剂报考我校。有调剂意愿的考生需满足相关学科专业国家线(A区),士兵计划考生需满足我校士兵计划分数要求。现将我院2023年研究生接受调剂的各学科专业基本信息公告如下:一、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拟调剂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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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公告

为做好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3〕11号)和《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录取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2023年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

各考生:根据教育部及四川省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23年复试分数线公布如下:(一)第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单科与总成绩)达到国家统一划定的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二)符合调剂政策,申请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单科与总成绩)达到国家统一划定的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三)我校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调剂,分数线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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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大纲

飞行技术学院(082300 交通运输工程)(086100 交通运输)(045400应用心理) 《飞行力学》.pdf 《理论力学》.pdf  《人因工程学》.pdf《数字电路》.pdf  《工程心理学》.pdf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飞行性能与飞行计划》.pdf  《现代飞机系统》.pdf 《认知心理学》.pdf 《心理学研究方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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