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及国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24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接收工作(以下简称“接收工作”),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学校2024年的接收工作要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坚持按“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的选拔;进一步探索和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机制,扩大培养学院和导师招生自主权;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做到信息公开、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确保研究生招生及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