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经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根据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和学科特色,结合学校实际,强化复试录取工作,坚持客观评价、科学选拔、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查,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选拔有培养前途、有研究潜能、有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专业知识应用能力较强、身心健康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