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等文件要求,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组织工作,规范开展调剂工作,全力保障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按照“安全第一、统筹兼顾、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组织管理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和办法,根据国家下达招生计划,审定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复试录取原则与办法,并整体部署学校2021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受理有关申诉,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协调处理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的问题。